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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文章中我们讲到创伤事件对我们的影响,显然会导致某种创伤性的结果,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创伤事件也并不总是会导致某些严重的心理、精神方面的问题或障碍。
据不完全统计,有大约10%-15%的人在经历创伤事件后,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创伤性的后果,即所谓的“创伤后应急障碍”(PTSD)。
这里可以看到,创伤性结果与创伤性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与时间(持续性或人生阶段)有关系。因此美国心理学家诺·泰尔,就在此基础上,又对创伤进行了分类,分别称为“泰尔Ⅰ型”和“泰尔Ⅱ型”。
“泰尔Ⅰ型”创伤,首先多发生在成年人身上,或者说多在成人时期发生,第二个特点,就是创伤基本上是偶然发生的,可能一生就发生一次。
这种偶发性的创伤,通常在创伤发生后的时间里,个体严重的可能会出现PTSD的后果,或者稍轻一点的出现惊恐发作、失眠等各种不良身心体验等等症状。
一般情况下,个体创伤反应的强度,经过一段时间慢慢会降低,所以我们也叫它“简单型创伤”。
而“泰尔Ⅱ型”的创伤,我们称之为“复合型创伤”,和Ⅰ型创伤相比,它常常发生在儿童时期,或者说生命早期。
强调这个特点是因为在儿童时期发生的这一类创伤,往往不是偶然发生的,而常常是人为的,甚至有的时候不仅仅是人为的,还是蓄意而为之的。
比如一个家庭中的孩子,他的父母可能性格不好,受教育程度也不够等自身原因,或者家里经济状况差等等比较糟糕的现实处境,所以,他们就把自己内在的愤怒、卑怯、羞愧等一些“恶”投射在孩子身上…
因为孩子是最好欺负的,且逃无可逃。那么,像这些虐待、贬低、情感或躯体上的忽视、疏远等等,虽然通常发生在潜意识层面,但有些时候往往可能就是有意而为之。
显然,泰尔Ⅱ型的创伤就是我们所说的童年创伤。而这个系列文章则首先探讨、认识和理解童年创伤(经历)如何影响我们的成年生活,从而在深入、完整认知童年创伤的基础上,避免受过的创伤让我们变得更糟,并最终重获心理修复力,进而实现自我更好的现实生活。
同时,还可以利用我们的知识来预防创伤的发生。
所以,修复童年创伤,让我们从自我觉知开始。02
前一篇文章中,我们提到了2002年,美国圣地亚哥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的一个有名的,关于童年期创伤与成年后身心问题或障碍的关联性的研究,并简单介绍了研究中所总结的童年期虐待和家庭功能失调的八个主要类型。这里我们进一步做一个比较具体的阐述。
三类童年期虐待包括:
1、反复发生的躯体虐待
躯体虐待是指身体上受到他人的攻击、伤害,
不可否认,躯体虐待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并不鲜见。尤其在我们的文化当中,并没有对躯体虐待孩子的绝对禁忌,相反,甚至会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说法。但是首先,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如果以父母打孩子这件事情为标准的话,那么基本上我们大多数人都被自己的父母“虐待”过,因此这里面要考虑一个文化和现实层面的差异。
其次,有国内的心理学家在监狱里对服刑犯人所做的研究中发现,尤其是那些严重伤害的刑事犯人的童年时期,几乎百分之百有经常性被父母打过的经历。
所以这里,我们对躯体虐待要有一些新的理解或标准。
所谓“躯体虐待”,非但要有被身体伤害的情况,且父母或成人的攻击不是徒手,而是使用工具。这种工具有可能会致伤、致残,那么,传统的鸡毛掸子或者竹尺有可能还不算典型的工具。
当然这不是绝对的说法,在伤害程度和持续时间方面无法完全排除。
此外,没有任何工具,拳打脚踢同样会对孩子带来严重的躯体伤害,造成躯体虐待的情况,这自不待言。
2、情绪、情感虐待
是指(父母)在情绪、情感上去否定、贬低、羞辱孩子。
可以看到,这种创伤和文化密切相关。我们的父母,尤其是上世纪中后期经历过艰难困苦的那几代人,似乎都有一种贬低自己孩子,甚至于情感虐待的倾向。
包括前面说过的躯体虐待,同时在不同的民族、文化和时代背景下,发生的严重程度也不一样。总体而言,在我们国家,(躯体)虐待孩子、攻击孩子、伤害自己孩子的程度还是比较轻的。
3、性虐待(性侵害)
即反复发生的性创伤的经历。
我们说性创伤在所有的创伤中有着非常独特的特点,是因为性创伤的受害者非但不能像其他受到创伤的孩子那样得到支持或帮助,反而经常会在文化上、现实中被歧视和羞辱。
关于性创伤经历,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会帮助我们去理解,有的人现在出现心身问题或障碍的一个重要根源可能是和性创伤有关。
性创伤的发生率实际上是非常高的,全球情况大概都是如此。一个此前发布过的、比较权威的数据指出,女性在未成年之前,有过性创伤经历的比例大概占到15-20%。
男性也并不是性创伤犯罪的幸免者,同样有数据显示,男性当中有大约5-10%的人,在未成年之前有过性创伤经历。
这确实令人震惊和不可想象。
而我们之所以没有发现生活中有那么多的有过性创伤经历的人,首先因为这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情,往往90%以上有性创伤经历的女性是不会报案的,且尤其是男性,他们不会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父母。其次,这些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数据,可能就会引出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是性虐待(性侵害)或者性创伤的问题,也就是关于性创伤行为的界定,这在后面关于童年期逆境体验的文章中,我们将会做进一步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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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家庭功能失调包括:
1、家庭里有人坐牢;
2、母亲被暴力虐待;
3、家庭里有人有酗酒或者药物滥用、吸毒;
4、家庭里有人患有慢性抑郁、精神障碍或者有过自杀行为;
5、童年期至少失去一位直系亲人。
这样一些童年期生活事件的发生,通常就意味着这个孩子生活在童年期亲密关系缺失的环境中,他可能会有被暴力威胁,以及被情感忽视等情况的发生。
讲到这里补充一点,就是除了这三类童年期虐待和五类童年期家庭功能失调,实际上还有两类也是非常常见的童年期创伤经历。
1、情感忽视
我们知道,每一个孩子,都需要被关心、被爱和被在意,但是如果家里人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人去关心他、爱护他、关注他,或者说没有人能够让这个孩子感觉到自己是被爱的,是有价值的,这就叫做“情感忽视”。
2、躯体忽视
就是当一个孩子特别需要成年人即时的关注、爱护和支持,以及能够给到他安全感,比如身体不舒服,生病或者脆弱的时候,即需要家人特别是父母的陪伴和照料的时候,而父母如果疏于这些情况下的陪伴和照顾,就称之为“躯体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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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童年创伤,熟悉心理学的读者对“今天的我们由过去的经历塑造”这句话一定不会陌生。那么那些已经遥远地都记不清的童年经历,真的能影响现在的我们吗?
不论是否相信,那些在童年时期发生在我们生命中的大事小情,到现在依然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更不用说那些被称为“童年逆境体验”的创伤经历,它们很大程度上,就是现在过得不那么好的根源所在。或者说,通过了成年后的某些心身问题或症状而表现出来。
那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心理学领域,发现了一个被称为“强迫性重复”的心理机制,那么就有了这样一种解释:正是因为它,成年的我们才无法摆脱过去。
“强迫性重复”是指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重复一些童年的创伤性体验。而所谓的“不由自主”,简单来说,就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控制不住自己,不断地去做那些在外人看来没有必要或者毫无意义,甚至是自找痛苦的事情。
比如这样的临床案例:
自己小的时候,因为妈妈长时间处在抑郁的状态,所以她(来访者)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当她成年以后,就总是不断地去和那些受苦的女性交往…
这样,她就重复了小时候希望自己能够去照顾母亲的愿望或幻想,自然同时也重复体验了那些痛苦…
而另一位来访者,小时候目睹爸爸酗酒,会对妈妈动粗。那么就会发现在成年之后,他在自己组建的家庭中,也会对伴侣动手,有家暴行为。或者可能是被伴侣家暴…
或者一个女孩,找了很多任的男朋友,但总是被渣男劈腿…
然后我们慢慢地会发现,她的爸爸在她小的时候,就是因为外遇而离开的家。那么显然,她在重复着过去受到的伤害…
上面案例看上去,这些人仿佛遭受了某种魔咒,不断地在成年后不由自主且不自知地陷入到自己小时候遭遇的境况中,这都是我们所说的“强迫性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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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概念的形成,首先我们知道,它是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提出来的。
而弗洛伊德是在观察一个两岁小孩的游戏时发现,他在一些不愉快的经历之后,总是会反复地制造同样的机会,让自己在不断重复中变得(尝试)能够掌控事态的发展。
弗洛伊德在总结出来的这个“强迫性重复”的概念中认为:
如果没有能够整合或者消化好创伤,那么那些被压抑下去的情绪、情感,注定会变成当下经历被重复出来。
同时,人们进行强迫性重复的动机是为了掌控。也就是说,很多人梦中或者现实中不断地重复过去痛苦的经历,其实都是努力想要掌控过去,试图去重写自己的历史。所以,表面上这些人像找虐一般的让自己重复,而实际上是为了改变。
或者说,正是因为感受到那些经历所带来的痛苦,我们的潜意识就有一种想要回到事情原初状态的渴望,希望能够变被动为主动,掌控那些我们年幼时无法控制的事情,即改变最后的结果。
显然,动机虽好,但现实是过去已经发生,我们改变不了。所以这种重复反而会变成不断地让我们在成年生活中,再次经历那些童年时期经历过的创伤性体验。
也就是说,虽然现实情境和小时候经历的并不相同,但在童年创伤发生后,一直没有被看见、被抚慰的愿望和情感,再次被激发出来,而使得我们的潜意识层面做出了重复发生的选择。
这最终是我们没有能够掌控或改变过去,反而被过去掌控,结果则难免依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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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强迫性重复”为什么停不下来呢?
这里面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其中第一个原因是“过度警醒”。
就是在上一篇关于创伤对我们的影响的文章中,所提到的创伤后应激症状之一的“过度唤醒”。
或者简单来说,指的是我们感到危险时的过度敏感和过激反应。
但事实上,显然这会让人们遭受更多的痛苦,进而继续巩固过度警醒的状态,重复熟悉的痛苦,然后慢慢地形成了恶性循环。
那么,当生活中某一个刺激(即所谓的“扳机点”)出现,童年有过创伤,过度警醒的人,往往会立刻重新感受到创伤事件带给自己的诸多情感、心理或生理上的反应。
比如一个小时候被妈妈抛弃过的女孩子,长大后谈恋爱了,那只要她感觉到一丝恋人可能不要我了的信号,就会做出非常强烈的行为反应,往往可能会主动切断与对方的联系。因为这样是自己抛弃了别人,而不是(又)被别人所抛弃。
也可能她会变得一惊一乍,过度痴缠,总是不断地问对方:你是不是不打算要我了?你还爱我吗?…
很不幸,大家知道,这种行为本身就极有可能会促使对方受不了而离开。
于是她会觉得自己的感觉没错,得到了验证,并因此更加深信自己被过度警醒的反应。这样在今后,她往往会变得更加的敏感,更容易采取相似的方式去处理相似问题。
第二个原因可能大家不太容易能想到,那就是过于“自责”所带来的。
在我们中国的文化中,很推崇自省,要“吾日三省吾身”。但过于自省而产生的自责,通常并不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正向的力量。
尤其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自责,总是把所受的苦归因于自己有错。
其实际上是痛苦的体验中,自责会帮助他们感到自己仍然有一丝对命运的掌控力,从而能够回避那些彻底的无能为力的感觉。比如遭遇过家庭虐待的孩子,往往是很容易自责的。他们不会认为是父母不好,一定是自己做错了什么,才会让父母生气。
那么,从潜意识的层面来理解,首先对于这些受到虐待的孩子来说,通常他们需要把过错揽在自己的身上,因为他们需要(保持)体验到自己的父母是好的,而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获得一种有所依靠的感觉。
此外,正如前面所说,自责可以让自己感受到一丝对自己命运的掌控感。这在潜意识层面的理解是只有相信是自己的错,那么首先是我有错,然后我才可以去改变我的错。而只要自己变好了,可能虐待就不存在了。
同时也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知道,我只能改变自己,改变不了父母。
所以,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往往也非常容易遭遇家庭暴力,并且因为他们遭受过童年的创伤,依然会觉得这是自己的错,从而不会选择离开伤害自己的人,直到悲剧不断升级,形成新的创伤。
可以看到,通过把所遭受的痛苦归因于我自己有问题,使得个体得以感受到“只要我的问题解决了,创伤就不会再出现了”这样的幻想。
这也是受害者主要的希望感的来源,但同时往往会形成习惯性的自责,且因为这个注定落空的希望感所带来的更大的伤害,他们通常会更加的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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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的人生就这样注定了吗?我们还有改变的机会吗?
当然有。
前面文章中我们提到过,童年经历既给我们带来了“强迫性重复”,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件宝贵的心理能力或机制——心理修复力。
“心理修复力”是指个体良好的适应压力和逆境的能力,它能让我们从童年的不幸和创伤中幸存下来,帮助我们承受打击并走出阴影,让我们可以继续生活和提升自己。
如何获得这种修复力,并摆脱童年创伤对现在的影响,就是我们这个系列文章要解决的问题。
这里首先和大家分享三种解读负面经历的自我觉知方式,来感受一下“心理修复力”的力量:
第一种方式,把“向内的变为向外的”
也就是说,你要告诉自己,坏事(创伤)的发生不是我的错。
第二种方式,把“总体的变为具体的”
就是我们这样想:这件负面事件,只是一个独立、单一的事件,并不暗示我的人生就大错特错了。
第三种方式,把“永久的变成暂时的”
就是坚信眼前这个糟糕的状况是暂时的,是会变化的,并不注定自己会一直这么惨下去。
这三种解读方式会极大地改善人们的心理状态。如果你愿意从现在开始,那么在发现自己遇到一些难题的时候,首先尝试着去使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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