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佛之道丨68、和乐净为本

2024-06-26 19:47   安徽  

印顺法师


成佛之道


  这个利益众生,很多人把它理解狭隘了,一说住持佛法、弘法众生,好像就必须要出去做点啥才好,要不然出去讲经说法,或者是传法,或者是出去做点什么社会的正面的事务——慈善、文化、医护等方面的工作,好像必须做这些才叫作化世导俗,为住持佛法在做贡献。其实作为一个出家人,特别是作为一个比丘,最本分地住持佛法是什么?是做一个清净的比丘,让戒律活在自己的身心里。我们如果向一个清净比丘的方向,去过如法的生活,这就是我们最朴实无华、最本分地在住持佛法,利益众生。



3.利和同均:大众过着同样的生活受用,这是经济的均衡。

佛制“这些东西不可以蓄”,那大家就都不蓄。不会说有一部分人特殊,另外一部分人不可以。“我有病,也不能做必要的一些因缘吗?”有病的话,比如说有一些东西,或者是一些情况,可以做开缘的,那就开缘;有一些需要大众羯磨之后才能给开缘的,那就大众羯磨给做开缘。这就是基于共同原则基础之上,大家的认可。总体上来说是“利和”的,这很重要!

佛法本来是这样“见和、戒和、利和”的,但是现在的情况,不是非常理想,所以首先需要我们对于佛法有真切深入而细致的认识之后,再说从自己做起,来让佛教现状变得更理想,应该有这样的责任感。我们如果学习佛法,不向着这样的方向去学,那实在来说有一点对不起这个出家身,也对不起自己往昔的善法因缘。长行接着说:

思想、规制、经济的和同,为佛教僧团的实质。

这是说“见和、戒和、利和”是和合的本质。如果僧团有见和、戒和、利和的话,那最后表现出来的就是身和、口和和意和。见、戒、利的和合是本质,身、语、意的和合是表现。所以长行说:

能这样,那表现于身心的活动,彼此间一定是:4.身和共住;5.语和无诤;6.意和同悦了。

我们出家人,一般都不是随顺烦恼而闹出来的问题,可能也就是见解不一样,比如对于戒律的认识可能有不同,这是见的方面,导致持守方面也会有不同,或者说在利养上有些不均平,这都是问题。当然,“利和同均”不是说大家都百分之百都一样,而是说有它合理的法则。比如说大众受供,这里面有好美食,也有一般的食物,那这个好美食从哪开始分呢?要从上座开始分,有它必然的规制,这属于依于“戒和”而行的“利和”等等。在这样见、戒、利的和合之上,表现出来的就是“身和共住、语和无诤、意和同悦”。

此六和,是出家僧众所应该一致奉行的。

僧就是和合众,如果没有这六和的话,也就谈不上和合众了,实际上就是僧有尘垢了。如果看《律藏》,会看到“僧尘垢”这个词。“僧尘垢”是什么意思?外面刮风太大,把大家都搞得灰头土脸?不是,是说僧中有诤事。大家因为僧团的什么事情,或者是“见”,或者是“戒”,或者是“利”,看法不一致,这叫“僧尘垢”。这件事情解决了,就叫作“僧团还复和合清净”。

这上面是从六和敬来谈“事和”。



还有理和,是佛弟子证到的真理——法或涅槃,内容是彼此完全一致,所以说:“心心相印”;“与诸佛一鼻孔出气”。这是圣者所特有的,而且是通于在家出家的。

每一个佛弟子,他证悟的真理,或者说他证得的涅槃,是没有差别的,这是从真理边来说明“理和”。

“佛弟子证到的真理——法或涅槃”,这还是从前强调的义趣,是从两方面说:如果从证悟的对象说,就是法;如果从证悟的境界说,就是涅槃。理和就是指的这个意思。没有说某甲证得的涅槃是一个样,某乙证得的涅槃是另一个样。所以过去的佛教中有“心心相印”“与诸佛一鼻孔出气”等说法。这是说,佛弟子证到的真理,内容是彼此完全一致的,不会出现不一样。如果有不一样,那才是出了问题。

单是事和,是世俗僧;理和是胜义僧。

“单是事和,是世俗僧”,这是说的比丘僧。沙弥其实是不入僧数的,相当于学前班,时刻准备着就好,入僧数的是比丘,所以上面说的“事和”主要是就比丘说的。如果就“理和”来说,取证了涅槃,就是胜义僧,这是通于在家、出家的。

不过,释迦佛在这五浊恶世,依法摄僧,成为住持佛教的中心力量,却是着重事和。

不要说有了“理和”,好像“事和”就不重要了。对于佛法住世来说,“事和”特别重要。因为住持佛法,有赖于僧;佛法二宝,赖僧弘传——僧的本质就是这样和合的出家众。

僧众,靠什么和合?靠戒法。僧种如何延续?靠着戒法、靠着戒律生活(如法出家、受戒、过出家生活等等)来延续,所以有一句话叫作:“毗尼藏者,佛法寿命;毗尼住世,佛法乃住。”这个“毗尼”,可不是供在藏经楼或者供在家里的《律藏》,好像只要还有这个,就叫“佛法住世”。为什么说不是这个?我请问大家:“法灭的表现是什么?有了什么情况就说佛法灭了?换句话说,只要什么情况,就说佛法还在住世?”有没有谈一谈的?

学僧甲:没有出家众了。

学僧乙:没有了活的出家戒律,来要求自己。

学僧丙:没有持戒的了。

学僧丁:没有法了。

关于佛法是什么情况就算灭了,其实是有很清晰说明的,我们大家因为没学到,所以不了解。这世间,没有五个清净比丘了,就叫作佛法灭了。什么叫清净比丘?持戒清净。这个世间找不到五个清净比丘了,就叫作佛法灭了。就算还有人知道佛法,也叫佛法已灭。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五个清净比丘是传具足戒的最低要求,如果没有五个清净比丘,也就不能够传戒了。在边地,是开缘五个清净比丘可以传戒的。传戒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度人出家,“依法以摄僧”,这就叫作续佛慧命。

我们每个人出家都说“续佛慧命”,为什么这么说?《佛遗教经》里说得很清楚:“自今以后,我诸弟子辗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什么叫作“我诸弟子辗转行之”?作为一个出家人,承载佛法的表现,要依法出家、受戒、行持,做清净比丘。如果不足五个清净比丘了,就叫僧种断绝,这叫佛法灭尽(课间休息十分钟)。

六和——见和、戒和、利和以及身语意和,我们也都讲了,这是事和的内容,其中“见、戒、利”的和合,是和合的本质、实质,那么,身语意的和合,是和合的表现。除了事和,还有理和,也就是对于法的证悟,诸圣者所证的法和所证悟的无为是一致的,这是所谓的理和。事和偏于世俗僧,只是比丘众;理和是胜义僧,通于在家、出家。佛法的住世,住持佛教的中心力量是僧伽,所以依法摄僧,住持佛法,是着重于事和的,原因在刚才也说了一些。



二、安乐:僧众在这事和(或理和)的集团中,大众都能身心安乐,精进修行。

这是僧伽根本特色中的第二个——“安乐”。不是说我们出家了,衣食不愁,正好混日子,那叫有祸患的生活,不叫安乐的出家生活。如果出家之后,不仅不修行,反而欢喜做一些使戒穿缺破漏的事情,这就要警惕古人说的一句话,叫作“袈裟下失却人身”,这不是安乐的。所以安乐,要有事和做基础,要“见和同解,戒和同遵,利和同均”,表现在身语意上,是身语意的和合。在这样的集团中,大家身心安住,身心乐住,精进修行,这是安乐义;不然的话,只是衣食不愁好度日,那不是安乐义。

学僧:法师!讲到安乐住,我有一个疑问:上节课讲到有好美食的时候,法师说应该从上座往下分发,但这是不是和“利和同均”有冲突?我们怎么去理解这个问题?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你没有办法做到使每个人都享有资源,总是有一部分人有,一部分人没有。当然,你如果愿意的话,一根香蕉劈成二百份,一人分一小点儿,这是可能的。那一个好房间呢?这个房间才八平米,是这个常住里所有房间里最好的了,那是应该分给上座住,如果上座说:“这样的好房间,我自己住,不是很好,大家都来住吧!”可能吗?知道我的意思了吗?有限的资源,不可能做到完完全全平均分布到每一个人手上,那这个时候如何有一个合理的,大家都公认的分配原则,就显得很重要,这就是在戒和基础上的利和,知道吗?

从上座分,这是佛制。这个所谓的上、下座,靠什么区分?靠戒腊,靠你安过多少个居,安完一个居就有一个戒腊。佛世的时候是按照多少个夏来定上、下座的,在利养有限的时候,如何分配?依律,夏多的先得,或者是如果有好的,是他先得。是这样的因缘。当然了,这只是说上座有先得的优先权,不意味着上座必然会要,也许上座悲悯下座:“这个东西我不要了”,或者其他什么因缘,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必然要有一定的分配原则,这是戒律里所摄的内容。僧团的规制中,大家对于戒律有共同的遵行,所以在利养的分配上也就和合,是这样的因缘。并不是说必须完完全全地平均到每一个人,就说一根香蕉,真的是二百个人分,有意义吗?是不是有点太为了平等而去平均了?平等,在事相来说,是没有办法做到抹煞差别的——每个人胃口还有大小,个子还有高矮,体重还有轻重,还有人得病,还有人不得病。所以,不要有教条,或者过分理想地把握,那不是缘起的把握。我们对于这些,要做正确的认识和善观缘起的把握。

问题很好,因为我们真的要认真地去学佛法、行佛法的时候,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我们发现问题,提出来,大家一起来探讨,这个事情很好。



三、清净:在和乐的集团中,互相勉励,互相警策;如有了罪恶,也能迅速地忏悔清净,僧团才能做到健全。佛制的僧伽,原来是这样完善的集团。

这个“清净”义,主要指戒行方面的清不清净。清净是基于这个基础的——“在和乐的集团中”,在和合安乐的僧团中,大众就像佛说的那样,彼此之间辗转相谏、相教、忏悔:某甲有了问题,某乙去教诫、劝诫他,某甲可以向清净的某乙来发露、忏悔等等,反过来也是这样。也就是我常说的一句话:我们大家都是佛法中的出家众,都是佛弟子,本质上都是道友,所以请用道友的心做基调,去在心里建立彼此的关系。不再像过去世间学校那样,是那种同学关系或者师生关系,我们首先是道友的关系。道友之间,应该是在法上彼此相谏、相教、忏悔,在佛法中共同策进的,这才有意义,这才叫作我们用僧众的方式在生活,而不是换了一身衣服、换了个发型,来这继续上学,那是两回事。

说到佛法中的清净,佛明确地说“我法中有两种健儿”,也就是“我法中有两种清净人”,哪两种呢?一种是“佛制禁戒,宁死不犯”,这样的人了不起,这是一种清净。另外一种是“犯已能悔”,虽然为烦恼所制伏,有所违犯,但是能够如法出罪,也还以清净,所以说“如有了罪恶,也能迅速地忏悔清净”。佛制的忏悔,是在僧团中依律如法发露忏悔而出罪。这部分内容,大家以后去学习戒律的课程会学到,不要当知识学,要按照自己身心实践的方式去学,这样,僧团才能做到健全。

僧团的健全,是离不开个体的清净的,所以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戒行。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就算是为了利益众生,你也应该护戒,就像《菩提道次第广论》里所说:“唯愿善护净尸罗,为利世间而护戒。”菩萨是有尸罗波罗蜜的,也就是持戒波罗密。菩萨持戒,含有很殷重地利益众生的心。这个利益众生,很多人把它理解狭隘了,一说住持佛法、弘法众生,好像就必须要出去做点啥才好,要不然出去讲经说法,或者是传法,或者是出去做点什么社会的正面的事务——慈善、文化、医护等方面的工作,好像必须做这些才叫作化世导俗,为住持佛法在做贡献。其实作为一个出家人,特别是作为一个比丘,最本分地住持佛法是什么?是做一个清净的比丘,让戒律活在自己的身心里。

“毗尼藏者,佛法寿命;毗尼住世,佛法乃住。”这个“毗尼住世”,不是说只是经本或者光盘里的内容,或者电脑里有毗尼的资料,而是要有活的、如法的出家生活、比丘的生活,有活的戒律生活,这叫毗尼住世。那么,活的戒律生活,毗尼活在世间,是需要有清净的僧人、比丘来行持,如法而生活。我们如果向一个清净比丘的方向,去过如法的生活,这就是我们最朴实无华、最本分地在住持佛法,利益众生。不是说那些弘法利生,以及一些善巧方便,包括做一些世俗层面上利益众生的事不可以,也很好,但是作为一个比丘,作为一个出家人,最本分地住持佛法,最本分地利益众生,就是做好自己的本分——护好戒律,做个清净的出家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和乐净为本”,论主总结说:

佛制的僧伽,原来是这样完善的集团。

僧团本来应该是这样美好而理想的,现实如果没有像这样理想,不要光会抱怨,光会说一些怪话,那是破坏性、非建设性,而且不解决问题,反而会制造是非和烦恼的。应该怎么做?应该善巧观察缘起,首先做好自己,然后才能够善巧地去推动因缘,向一个更清净的僧团去转变。应该这样做,不要随顺烦恼,那样是没有智慧的。

“依法以摄僧,和乐净为本,事和或理和”这几句都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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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下能起上 依上能摄下

随机五三异 归极唯一大

不滞于中下 亦不弃中下

圆摄向佛乘 不谤于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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