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淮南厲王劉長傳》
顔師古注:“輦車,人輓行以載兵器也。”
一、“乘車”非必“四馬車”
《説苑·脩文》:“天子乘馬六匹,諸侯四匹,大夫三匹,元士二匹,下士一匹。” 《論衡·問孔》:“如前爲士,士乘二馬;如爲大夫,大夫乘三馬。”
拉一車之馬多至六匹,少則一匹也可。
《逸周書·太子晉》:“王子賜之乘車四馬曰:‘太師亦善御之。’”
《戰國策·西周》:“周君留之十四日,載以乘車駟馬而遣之。”
“乘車”固可駕四馬,但不盡然。
《左傳·哀公二十七年》:“齊師將興,陳成子屬孤子,三日朝。設乘車兩馬,繋五邑焉。”杜預注:“乘車兩馬,大夫服。”
《史記·孔子世家》:“魯君與之一乘車,兩馬,一豎子俱,適周問禮。”
此兩例足證“乘車”不妨爲兩馬駕一車。
二、“乘”非“乘車”
“四十乘”非謂四十輛“乘車”,“乘”是量詞,不能等同於名詞“乘車”。
《孟子·盡心下》:“武王之伐殷也,革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趙岐注:“三百兩,三百乘也。”
《書・牧誓序》:“武王戎車三百兩。”孔穎達疏:“數車之法,一車謂之一兩。”
《史記·貨殖列傳》:“其軺車百乘,牛車千兩。”張守節正義:“車一乘爲一兩。”
“乘”猶“兩(輛)”,是車的計量單位,與是否駕馬及駕馬數量之間没有強制關係。
肩水金關漢簡73EJT1:285:“軺車一乘馬一匹。”
肩水金關漢簡73EJT9:97:“軺車十乘馬十匹。”
《史記・季布欒布列傳》:“朱家迺乘軺車之洛陽,見汝陰侯滕公。”司馬貞索隱:“謂輕車,一馬車也。”《晉書・輿服志》:“軺車,古之時軍車也。一馬曰軺車,二馬曰軺傳。”漢簡可證一馬車的單位也可用“乘”。
連車帶馬可稱“乘”,徒車無馬也可稱“乘”。如"一乘車,兩馬"是兩匹馬拉一乘車,“軺車十乘馬十匹”是十匹馬拉十乘軺車,則“乘”所括並不含馬。這種徒車與拉車之馬分别計量的例子甚多。
《左傳·宣公二年》:“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于鄭。”
《漢書·郊祀志上》:“此皆雍州之域,近天子都,故加車一乘,駵駒四。”
《漢書·匈奴傳上》:“竊有御車二乘,馬二駟,以奉常駕。”
《漢書·王莽傳上》:“宰衡位宜在諸侯王上,賜以束帛加璧,大國乘車、安車各一,驪馬二駟。”
這些明顯都是爲一乘車配四匹馬,一“乘”只指一輛徒車,不含馬。是言車又言馬,則車自車馬自馬;言車不言馬,乃可以車賅馬。不可膠柱鼓瑟。如有學者指魯君給孔子的“一乘車,兩馬”是四馬大車另加配兩匹馬備用,這就是強行抬高孔子待遇的妄説。
馬車以外,不用馬的牛車也可用“乘”計量。
《漢紀·宣帝紀一》:“官發僦民車牛三萬乘,載沙便橋下,送置陵上。”
《北堂書鈔》卷三八引謝承《後漢書》:“吾有馬一匹,賣以買棺;牛車一乘,載喪歸,勿受郡送。”
《搜神記·鵠奔亭女鬼》:“從同縣男子王伯賃牛車一乘,直錢萬二千。”
《魏書·爾朱世隆傳》:“今旦爲令王借車牛一乘,終日于洛濱游觀。”
不用馬的人力車也可用“乘”計量。
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景興尼寺》:“帝給步輓車一乘,遊於市里。”
《爾雅·釋訓》“徒御不驚,輦者也”郭璞注:“步挽輦車。”是則“步輓車一乘”亦猶“輦車一乘”。“乘”是各種車輛皆可使用的量詞,《漢書》“輦車四十乘”又有何可怪?
後世單位“乘”更加泛用,如千乘舟艦、一乘小轎。凡運載工具皆可以“乘”數之。“人輓行之車,則不得言‘四十乘’”云云,拘甚。
三、載人的“輦車”非必“人輓”
在我們討論的漢代存在兩種“輦車”,或可以説“輦車”有兩種用途。
這在工具書中有所反映。如《辭源》釋作:“人拉的車。1.宫中所用。2.載兵器所用。”《漢語大詞典》釋作:“❶古代宫中用的一種便車。多用人挽拉。❷古代用人挽拉的輜重車。”
然這些釋義不甚嚴密。兩種“輦車”,一爲載人的代步工具,使用非必限於宫中;一爲載物的運輸工具。對這兩種“輦車”而言,“用人挽拉”都不是必要條件。
看到“輦”就認定是人拉的車,這是訓詁家株守《説文》“輦,輓車也”本義,而疏於對語言實際的考察。
《漢書·霍光傳》“召皇太后御小馬車”張晏曰:“皇太后所駕遊宫中輦車也。漢廄有果下馬,高三尺,以駕輦。”
《文選·左思〈魏都賦〉》“飛陛方輦而徑西”李善注:“漢廄舊有樂浪所獻果下馬,高三尺,以駕輦車。”
《隋書·恭帝紀》:“輦車,金飾,同于蓬輦,通幰,斑輪,駕用四馬。宫苑近行則乘之。”
是載人之“輦車”自可爲馬車,甚至不妨駕四馬。
《東觀漢記·明帝紀》:“帝在于道所幸見吏,勞賜省事畢,步行觀部署,不用輦車。”
“不用輦車”對應“步行”,亦即“行不騎乘”“徐行不用車”“不用車馬載”之意,排除了一切代步車輛。“輦車”括各種動力的車輛而言,若偏執爲人拉的車則造成邏輯漏洞——只説不用人力車,没説不坐馬車、牛車啊,怎見得就是步行呢?
四、載物的“輦車”非必“人輓”
——《後漢書·寇恂傳》
李賢注:“前書音義曰:驪駕,併駕也。輦車,人挽行也。”
《六韜·龍韜·農器》:“牛馬、所以轉輸糧用也。”
《新序·善謀下》:“休牛於桃林,以示不復輸糧,今陛下能休牛不復輸糧乎?”
《漢書·李廣利傳》:“牛十萬,馬三萬匹,驢橐駝以萬數齎糧。”
《東觀漢記·鄧訓傳》:“太原吏民苦轉運,所經三百八十九隘,前後没溺死者不可勝算。建初三年,拜訓謁者,使監領其事,更用驢輦,歲省億萬計,活徒士數千人。”
《三國志·魏·曹爽傳》:“正始五年,爽乃西至長安,大發卒六七萬人,從駱谷入。是時,關中及氐、羌轉輸不能供,牛馬騾驢多死,民夷號泣道路。”
古用牛馬騾驢等拉車運糧,效率非人力車可及。當“軍食急乏”之時,若寇恂還用人力車運糧,有何足稱?且爲何只用人力車和雙馬車?效率介於兩者之間的牛車、驢車、騾車、一馬車等就偏不用嗎?
要理解“輦車驪駕”,先要理解“驪駕”。
《尚書大傳·堯典》:“古之帝王必有命民,能敬長矜孤取舍好讓者,命于其君,然后得乘飾車駢馬衣文錦。”
《漢書·平帝紀》:“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郞、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併馬。”服虔曰:“軺音𨍳,立乘小車也。併馬,驪駕也。”
“驪駕”猶“駢馬”“併馬”,指一車駕二馬,字亦作“儷駕”。
《晉書·輿服志》:“女旄頭十二人,持棨戟二人,共載安車,儷駕。女尚輦十二人,乘輜車,儷駕。女長御八人,乘安車,儷駕……諸侯監國世子之世婦、侍中常侍尚書中書監令卿校世婦、命婦助蠶,乘皁交路安車,儷駕。”
《舊唐書·輿服志》:“婕妤已下乘安車,各駕二馬。”
《新唐書·儀衛志下》:“婕妤、美人、才人,青衣二人,偏扇、團扇、方扇十,行障二,坐障一,安車,駕二馬,馭人八,内給使十人,從車二乘,戟二十。”
還有一車駕三馬的“驂駕” ,也是類似的説法。(關於“驪駕”“驂駕”的關係可擴展閱讀拙文《〈説文〉描述式“讀若”例考釋十則(上)》。)
《後漢書·賈琮傳》:“舊典,傳車驂駕,垂赤帷裳,迎於州界。”
“安車儷駕”就是“安車駕二馬”,“傳車驂駕”就是“傳車駕三馬”,故“輦車驪駕”當即“輦車駕二馬”。
寇恂當“軍食急乏”之時,採用了所能做到效率最高的配置,用駕二馬的輦車速運軍糧,乃解劉秀之困。《後漢書》錦綉文章,前文早有伏筆,言寇恂“養馬二千匹,收租四百萬斛,轉以給軍”,車運曰“轉”,寇恂有馬有糧,以馬車運量豈非昭然?哪裡用到什麽人力車。
《篇海類編·器用類·車部》:“輦,般運也,載馱也。”
《左傳·莊公十二年》:“南宫萬奔陳,以乘車輦其母,一日而至。”
《後漢書·張衡傳》:“或輦賄而違車兮,孕行産而爲對。”李賢注:“輦,運也。”
輦車之“輦”是載運義,而非指“人輓”,就其用途而非動力而言。
三國吴周魴《誘曹休箋七條》:“别遣從弟孫奂治安陸城,修立邸閣,輦貲運糧,以爲軍儲。”
《齊民要術·種瓜》:“凡一頃地中,須開十字大巷,通兩乘車,來去運輦。”
《魏書·李平傳》:“資産罄于遷移,牛畜斃于輦運。”
唐陳子昂《上蜀川軍事》:“請爲九等税錢。以市騾馬。差州縣富户各爲𩢀主。税錢者以充脚價。各次第四番運輦。”
此皆“輦”“運”互文、連文之例。“通兩乘車,來去運輦”,“牛畜斃于輦運”,“市騾馬”“運輦”都有助於理解“輦車四十乘”問題。
《文選·鄒陽〈上書吴王〉》:“鬥城不休,救兵不至,死者相隨,輦車相屬,轉粟流輸,千里不絶。”劉良注:“輦車,運輦之車。”
劉良釋“輦車”爲“運輦之車”,得其實哉,較顔師古、李賢之株守於“人輓行”要高明得多。這個“輦車”就是運輸物資的車輛,於其動力爲人爲畜並無限制。
五、“輂車”無徵
王念孫稱“世人多見‘輦’,少見‘輂’”,實際情況是文獻中幾乎只見“輦”,不見“輂”。“輂”只存於《周禮》的“輂輦”連文及許慎、鄭玄對應的訓詁中。
《漢語大詞典》釋【輂車】爲“馬駕的大車”,書證唯《史記》“輂車四十乘”孤例。除了這個可疑之例,文獻中再也不見“輂車”,缺乏古人確曾使用過“輂車”一詞的證據。
《左傳·昭公十年》:“將死,疾于公宫,輦而歸,君親推之。”
《史記·孔子世家》:“秋,季桓子病,輦而見魯城。”
《風俗通義·愆禮》:“聞瓊薨,即發喪制服,上病,載輦車還府。”
《晉書·羊祜傳》:“祜寢疾,求入朝……中詔申諭,扶疾引見,命乘輦入殿,無下拜,甚見優禮。”
《晉書·山濤傳》:“帝嘗講武于宣武場,濤時有疾,詔乘步輦從。”
《晉書·石季龍載記下》:“左右言王酒病,不能入。季龍曰:‘促持輦迎之,當付其璽綬。’”
故汝郁乘的必是“輦”,而不可能是别出心裁的“輂”。《東觀漢記》“乘輂”“乘輦”異文中,“輦”是而“輂”非。同理,《史》《漢》“輂車”“輦車”異文中,亦“輦”是而“輂”非。
六、“輦車”有“輜車”旁證
《宋書·禮志五》:“輜車,即輦也。”《漢語大詞典》釋【輜車】爲:“古代有帷蓋的車子。既可載物,又可作臥車。”
《釋名·釋車》:“輜車,載輜重、臥息其中之車也。”
“輜車”兩個用途正與“輦車”一致。
《史記·留侯世家》:“上雖病,彊載輜車,臥而護之,諸將不敢不盡力。”
此正猶載人的“輦車”,病時乘載可供臥息。
《史記·穰侯列傳》:“穰侯出關,輜車千乘有餘。”
明凌稚隆曰:“應前穰侯‘富于王室’。”則此“輜車”爲載財貨可知。亦正猶載物的“輦車”。“輜車千乘”可證“輦車四十乘”。
《東觀漢記·桓榮傳》:“建武二十八年,以榮爲少傅,賜以輜車乘馬。榮大會諸生,陳車馬印綬。”
“輜車”不妨駕四馬,“輦車”駕馬又何可非議?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