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湣王之魯,夷維子爲執策而從,謂魯人曰:“子將何以待吾君?”魯人曰:“吾將以十太牢待子之君。”夷維子曰:“子安取禮而來吾君?彼吾君者,天子也。天子巡狩,諸侯辟舍,納筦籥,攝衽抱机,視膳於堂下,天子已食,乃退而聽朝也。”魯人投其籥,不果納。不得入於魯。——《史記·魯仲連列傳》
《讀書雜志·史記四》“來吾君”條云:
《戰國策·趙三》此句作“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多一“待”字,王念孫據之校《史記》。這一論斷被廣汎接受,無或疑者。今《史記》讀本皆逕改原文。中華書局二十四史版《史記》(2014年,第3004頁)出校勘記:“待”字原無。王念孫《雜志·史記第四》:“‘來’下脱‘待’字,當依《趙策》補。”今據補。按:此承上“子將何以待吾君”而言,當有“待”字。《册府》卷八八九《總録部》敘此有“待”字。其他通行的校點注譯本於此不著一字,仿佛《史記》原文就是“來待吾君”,讀者於是無從知此“待”字其實各本皆無,是清代方始補入。既作校補,則必是補前不通,補後乃通。來看看學者們對《戰國策》及《史記》(補成的)的“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一句作何理解——你們那能用這樣的禮儀來款待我們的國君呢?(何建章《戰國策注釋》,中華書局1990年,第743頁。)您是從哪里擇取了這樣的禮節來款待我們的君王?(王守謙等《戰國策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601頁。)你們怎么用這種禮節來接待我的君主?(吴樹平《全注全譯史記》,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400頁。)你們是根據那里的禮儀來接待我們國君?(楊燕起《史記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099頁。)你們這是拿什麽禮節接待我們的君王?(安平秋《二十四史全譯·史記》,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年,第1073頁。)你們這是從哪里學來的禮節?(韓兆琦《史記(全本全注全譯)》,中華書局2010年,第5333頁。)你們這樣對待我們的國君是哪兒的禮節呀?(繆文遠等《戰國策(全本全注全譯)》,中華書局2012年,第602頁。)看了這些譯文,應當關心的不是“待”,而是“來”究竟是什麽意思?前幾種譯文對“來”字是原樣照抄的,也就是認爲這個“來”與現代普通話中作用一樣。“用這樣的禮儀來款待我們的國君”這個“來”,檢索工具書,對應的義項當是:“用在兩個動詞或動詞結構中間,表示前者是方法、態度,後者是目的。”《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的首證分别是——亦即是個近古白話語詞。要説上古典籍有一孤例,用法與近古白話一樣,與其興奮於語法新發現,還是先想想是否誤解了什麽吧。這個問題恐怕學者或多或少有所察覺。上舉譯文中時代較近者皆有意識避免使用語法詞“來”,但這樣“來待吾君”之“來”在譯文中就全無體現了。此“來”不是語法詞,但又不是實詞,因爲是齊湣王來魯國,魯人無所謂“來”。那它究竟有什麽用?上文説“待吾君”“待子之君”,到這裡爲什麽非要説“來待吾君”?不見有人疑及此。
竊謂《戰國策》“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語法不安,當依《史記》作“子安取禮而來吾君”。“來”猶“徠”,是“使之來”義。
這個“來”可依語境譯爲“請……來”。“客肯爲寡人來靖郭君乎?”謂:“您可以幫我請靖郭君來嗎?”
“子安取禮而來吾君?”謂:“你們這是哪兒找的禮數,就用這請我家君王來嗎?”
夷維子先問:“子將何以待吾君?”魯人回答:“吾將以十太牢待子之君。”然後夷維子問:“子安取禮而來吾君?”爲什麽先説“待”後改説“來”了?這才是妙筆所在。“子將何以待吾君?”的問法是以齊湣王來魯國爲前提的,即討論的是來到後的具體待遇問題。當聽到待遇爲“十太牢”之後,夷維子無疑十分不滿,再問時就撤回了前提,即討論的成了來與不來的問題。言此禮不足以“來”吾君,要想請吾君來啊,必須用天子之禮云云。魯國人一聽,“真當我們要請你來啊”,關門落鎖,敬謝不敏。後人不識此使動之“來”,讀不通句意,以爲前文兩次説“待”,第三次還應該説“待”,遂擅補入,自以爲通。其實是典型的後世語感影響判斷,對“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的語法問題視而不見。這又是一例前代通人誤改上古文獻,王念孫重複前人思路,爲錯誤背書,而使謬種流傳的例子。當然與王念孫的巨大貢獻相較,這樣的錯誤比例不高,但絶對數量仍然可觀。故須切實認識其瑕,作“瑕不掩瑜”之類評價才有意義。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