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經·癲狂病》:“筋癲疾者,身倦攣急大。”
《釋名·釋宮室》:“欒,攣也。其體上曲攣拳然也。”
《莊子·大宗師》“將以予爲此拘拘也”陸德明釋文引司馬云:“拘拘,體拘攣也。”
“攣”自可施於軀體,不限於四肢,另有專字癵、。《玉篇·疒部》:“癵,體癵曲也。”《集韵·平僊》:“癵,病體拘曲也。”《集韻·仙韻》:“,病體拘曲也。”《字彙·疒部》:“,體傷曲也。”
《素問·繆刺論》:“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
東漢王延壽《夢賦》:“或盤跚而欲走,或拘攣而不能步。”
宋蘇頌《乞致仕劄子二》:“不意旬月以來,故疾頻發,胸脘咳頓,腰足拘攣,步履艱難,膚革癯瘠。”
宋蘇軾《與袁彦方》:“服之有奇驗,腫痛拘攣皆可已,久乃有走及奔馬之効。”
宋方勺《泊宅編》卷八:“其後趙待制霆道引失節,支體拘攣,數服而愈。”
宋朱熹《答鞏仲至》:“熹衰病益甚,最苦拘攣,不能信詘,起居動作皆有所妨。”
明周瑛《柳子宥蝮蛇辯》:“今夫蝮蛇爲毒,嚙草則草枯,嚙木則木瘁,嚙人,不死則亦肢體拘攣而不能伸縮,其毒甚矣。”
明蘇伯衡《天刑生傳》:“及年壯更得盲瞶,拘攣病生,傷目之不明也,耳之不聰也,手之不能執也,足之不能履也。”
明徐一夔《贈蔣正齋序》:“翌日,肩背拘攣,大作疾痛,勢若鐵壁,堅不可撼,呻吟叫號,旁人爲吾股栗,移時乃稍自遂,如是者連晝夜不止。”
明鄭真《鄭同升墓磚銘》:“同升疾以復作,臥枕席上,挺挺骨立,項背拘攣,展轉不能。”
清黄宗羲《陳乾初墓志銘》:“晚得拘攣之疾,不下繩床者十五年。”
清宣鼎《夜雨秋燈録·麻瘋女邱麗玉》:“三四日即項有紅斑,七八日即遍體騷癢,年餘拘攣拳曲,雖和緩,亦不能生。”
清朱應鎬《楹聯新話·哀輓》:“後挈子女避兵,遂得拘攣疾,困頓牀席者幾十年。”
簡文所謂“不可行作”“恃人起居”者,正是此症。
《素問·生氣通天論》:“大筋緛短,小筋弛長;緛短爲拘,弛長爲痿。”王冰注:“縮短故拘攣而不伸。”
《素問·大奇論》:“心脈滿大,癇瘛筋攣。”張志聰集注:“攣,拘攣也。”
《慧琳音義》卷六九“攣急”注:“《考聲》:‘攣,拘也。’顧野王云:‘癴謂拘曲也。’”是則“拘攣”二字一義,不得上下分釋。
“拘”之从手猶“攣”之从手,義在音中,不必拘泥於形。如同簡帛書作“膒”“”“傴”,“拘”也可从肉、从疒、从人。从人者,上揭“佝僂”即“傴僂”便是,再看从疒、从肉者。
《靈樞經·邪客》:“凡此八虚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遊,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則傷筋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痀攣也。”
“機關不得屈伸”之“痀攣”正是簡文所謂“蠻(攣)不展”,“”即“痀”。
《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以其能越攣拘之語,馳域外之議,獨觀於昭曠之道也。”
《鹽鐵論·非鞅》:“此所謂攣朐之智,而愚人之計也,夫何大道之有?”
倒序而爲“攣拘”“攣朐”,“攣朐”亦猶簡文“膒攣”,“膒”即“朐”。皆不過習用之聲符爲“區”、爲“句”之别而已。
《莊子·徐無鬼》:“年齒長矣,聰明衰矣,而不得休歸,所謂卷婁者也。”陸德明釋文:“卷婁猶拘攣也。”成玄英疏:“卷婁者,謂背項俛曲,向前攣卷而傴僂也。傴僂攣卷,形勞神倦。”
卷,見母元部;婁,來母侯部。拘,見母侯部;攣,來母元部。“卷婁”“拘攣”恰聲韻互换,“拘攣”正切“卷”,“攣拘”倒切“婁”,陸德明訓“卷婁”爲“拘攣”用的是古所謂“反語”。而成玄英用元部疊韻之“攣卷”解“卷”,用侯部疊韻之“傴僂”解“婁”,亦由聲通其義。其他諸如元部疊韻之“臠卷”“攣圈”“攣拳”“拳攣”“倦攣”、侯部疊韻之“痀僂”“佝僂”、見系雙聲之“句卷”“拳句”“踡跔”、來母雙聲之“覶縷”等,皆音義相承,不可拘泥字形分别爲解,當觀其會通,知其義核爲“曲”。
檢傳世文獻,察同源詞族,乃探得秦漢簡帛“膒攣”“蠻”“傴攣”之義。其非二病,不可從中點斷亦明矣。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