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医疗纠纷案件中调取病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所要证明的问题

文摘   2024-10-20 23:47   辽宁  

      晚上正好和几位医院工作的同学聊起了医疗纠纷与医患矛盾,共识的观点有很多,其中有一条就是:医疗纠纷维权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且先不说常规的医院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医调委调解、法院起诉、行政投诉、调解、信访等常规方法。最为常见的封存病历也有到医生办公室提出封存要求的情况,也有部分案例是通过电子病历数据真实性鉴定达到维权目标的。关于电子病历数据鉴定问题可参考笔者文章:电子病历司法鉴定相关问题概述路评:医疗纠纷案件中病历真实性评价的直接与间接证明标准路评:各项病历书写时限要求及修改补充病历的司法认定问题。维权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一方面体现了整体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同时也对医院合规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期笔者以医疗纠纷案件中调取公共区域监控视频所要证明的问题剖析及时调取视频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医院公共区域一定会有监控视频,对于一则医疗纠纷而言,病区楼道公共区域的视频所能反映出来的问题除了谁在几点几分出现在视频中外,还可以通过该视频反映出医生上班情况、医生查房和病房交接班情况,护理巡查情况。甚至是病房抢救的器械使用和抢救时效等问题。简简单单的公共楼道视频所能反馈的医疗信息很多,那么病历记载情况是否符合视频反映情况或者是否与视频反馈信息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呢?

      关于医院公共区域视频调取问题可参考笔者文章:路评:论医疗纠纷案件中视频证据的调取视频与病历书写的合乎逻辑应体现在:医生查房记录应在医生查房稍后完成,病人情况的描述应当以探视病人为前提,护理巡查记录应在护士巡查后回到护士站完成,如有病人脉搏、血压、呼吸检测等记载内容,至少得进入病房且不能秒进秒出等等。

      当然公共区域监控视频不可能太精细甚至清晰到护士打针或医生开药都能看的仔细的程度,至少医生护士来没来,走没走,几时来,几时走的问题可以直接通过视频确定,然后结合病历书写情况以及内在医学逻辑,很容易就可以发现病历记载是否真实的情况。以下是笔者审查某医院病区楼道公共区域监控视频所发现的问题(部分截选),供大家参考,相关人名均已经化掉。

      (一7171000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不真实,依据为:17日西文件夹中20240717000000_20240717235959_13(时长:1:06:34,大小1.02G)视频证据,从该视频中可见周医生是当天133618秒来的病房并非上午10点前查房并形成的查房记录;

      (二)7月18日8时00分王主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不真实,依据为西18日文件夹中20240718000000_20240718235959_8(时长:1:06:54,大小1.02G),从该视频中可见7月18日当天,王主任根本没有来过病房;

      (三)7月19日09时00分宋医生书写的病程记录不真实,依据为西19日文件夹中20240719000000_20240719235959_9(视频时长:1:06:25,大小1.02G),从该视频中可见宋医生书写病程记录前根本没来病房;

      (四)7月20日17时50分于医生记载病人情况不真实,依据为西20日文件夹中20240720000000_20240720235959_17视频(时长:1:06:00,大小1.02G),从该视频可见完成该病程记录前,于医生并没有来病房看过病人;

      (五)7月21日8时0分的夜班交班查视患者记录等不真实,依据为西21日文件夹中20240721000000_20240721235959_8视频(视频时长1:06:10,大小1.02G),从该视频中可见于医生是8时01分55秒从医生休息室出来,8时03分44秒来病房,8时06分48秒出病房,不可能在8时整完成交班及查视病人工作;

      (六)7月21日8时05分王某签署的白班交班记录查视患者记录不真实,依据为西21日文件夹中20240721000000_20240721235959_8视频(视频时长1:06:10,大小1.02G),从该视频可见王某完成交班记录前并未查视病人,也未在视频中出现;

      (七)7月21日16时40分王某所写白班交班记录,查视患者记录等不真实,依据为:西21日文件夹中20240721000000_20240721235959_16视频(时长为:1:06:04,大小为:1.02G),从该视频可见,该记录前王某没来,也未见其他医生探视过病人;

      (八)7月21日17时于医生所写白班交班记录查视病人等记录不真实,依据为西21文件夹中20240721000000_20240721235959_16视频(时长为1:06:04,大小为1.02G),从该视频可见,书写该记录前,于医生并未来病房探视过病人,其他医生也未见;

      (九)7月21日19:16于医生所写记录不真实,依据为西21文件夹20240721000000_20240721235959_18视频(时长为:1:06:05,大小为1.02G),从该视频中可见患者儿子孙某19:01分21秒去医生办公室找于医生,于医生并未探视病人。19时06分15秒孙某又去医生办公室找于医生,于医生仍然未来探视病人。19时08分56秒孙某跑去医生办公室找于医生,于医生19时09分32秒过来病房。值班护士于19时11分36秒进病房,19时12分54秒于医生推心电图机来病房,19时16分50秒于医生推心电图回医生办公室,并在未回到病房。可见被告医院对患者的整体抢救流程不积极、不完善且抢救时间严重不足等重大问题。

      从头到尾观看视频是个繁重的任务,更为重要的是要在符合医学逻辑前提下分析监控视频与病历书写的内在联系与矛盾。对本案而言,能够看出病人抢救过程中医生严重的不负责任以及抢救时间仅有几分钟的严重问题。有时候真得说一句:值夜班的医生和护士朋友责任很重大,同样夜间病房也可能有很多突发情况,不负责任是要出大问题的!患者的病痛或疗愈不佳有时也是医生未尽责所造成的悲剧。

     笔者简介:辽宁同方(自贸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坐标:沈阳。辽宁省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本科毕业于原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系,硕士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具有多年的医疗和法律从业经验。主要从事医疗纠纷相关案件处理等。联系电话:18840602787(微信同号)。

医法之路
本科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系,硕士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省律协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专注于医疗纠纷案件的解决。让法律更懂医学,让医疗贴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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