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R信托“集中管辖”问题释疑

文摘   2024-01-25 11:49   北京  

当前,案件管辖权由朝阳法院移送至哈尔滨中院,并非此前严格意义上的集中管辖,许多自媒体对“移送”存在误读,不同点如下:

1、安信、川信等集中管辖,所有案件的受理均在中级法院;但ZR信托当前案件,分不同产品,一审立案分配至不同区法院,包括道里区、香坊区等。如有的产品在道里区立案;有的则在香坊区法院,以及其他法院。

2、案件进展不同,至少目前来看,区别较大。此前的集中管辖,本质是抑制诉讼进度,客观上阻碍了程序推进;但当前ZR案件能够在基层法院正常立案受理,且已生成新的民初案号,受审限约束;且沟通来看,尚无延缓或暂缓审理的迹象,该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3、整体背景不同,安信体量较小,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存在的问题也差距较大,所以在处理方式以及进展上,会有很大不同,“一案一策”更符合基本逻辑,这也进一步表明预测未来走向具有较大难度。

北京金融律师李方剑
李方剑律师,律所金融投资部主任;本公众号致力于提供专业金融法律实务知识,涵盖多种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种类,包含:保理、不良资产、信托、金融衍生品、信用证、票据、理财、信贷、信用卡、保兑仓等;公众号文章均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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