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半夏》照亮的钢铁行业将迎来新一波并购重组,横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面临新考验

2024-10-26 12:41   北京  

2024年10月20日,第32届中国电视金鹰奖颁奖典礼上,赵丽颖凭借在《风吹半夏》中饰演的许半夏一角获得“最佳女主角”。相关报道被各地媒体转发让许多平时并不追剧的人们也随之将目光投向该剧反映的钢铁行业。而恰恰是该行业即将迎来新一波波澜壮阔的并购重组潮。

在(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信息发布会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表示,将加快研究推进产能治理和联合重组。中钢协已着手加快相关研究、开展专项调研,研究提出促进联合重组和完善退出机制的一揽子相关政策建议。中钢协表示,当前,联合重组、落后产能退出通道均需要政策支撑。一方面,8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项目,堵上新增产能的入口;另一方面,还要尽快建立已有产能退出机制,创造条件引导落后产能退出,促进钢铁产量导向优势产能。同时,坚定不移推进联合重组,坚决防止重组过程中将大量无效产能甚至“僵尸产能”复活。

刘俊伶,公众号:数据宝行业协会重磅发声,新一轮并购重组有望到来!(附重组潜力股名单)

在过去十年里,虽然曾经出现了宝钢、武钢合并,鞍钢、本钢重组,但是还有不少中小型钢铁厂依旧依靠低端产能,借助房地产经济增长的余温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在国内钢铁市场保留了一席之地。这些中小型钢铁企业不仅发挥了保障就业的作用,也通过更加灵活的定价策略,对相关地域市场的钢材贸易产生了刺激价格竞争的作用。

钢合并,鞍本钢整合不同,超大型或大型钢铁企业对中小型高铁厂的整合往往重点影响的是区域细分市场。相关地域市场界定往往需要考虑相关钢铁制品的运输半径,而不能笼统地界定为全国市场,甚至全球市场。

虽然,2024年6月17日市监总局发布的《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没有正式颁布,但是其中对横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指导作用仍旧不可忽视。

考虑到国内钢铁行业在各大地域都存在着市场份额较高的龙头企业,因此无论是在全国市场,还是在区域市场都更有可能出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六章介绍的协调效应。该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条指出:

经营者集中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推定集中可能产生协调效应,除非经营者能够证明不会产生协调效应:

(一)集中后实体与另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且各自市场份额均超过十分之一;

(二)集中后实体与另外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且各自份额均超过十分之一; 

(三)集中消除了一个可能阻碍市场协调的经营者。

前款所称“可能阻碍市场协调的经营者”,通常指曾拒绝协调行为的竞争者,或采取背离行为有利可图的竞争者。判断集中是否消除了一个可能阻碍市场协调的经营者,还需要结合相关市场中的其他因素综合判断(如集中前是否曾出现大规模协调或试图协调行为等)。

公众号:知产力《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布

而从刘俊伶在数据宝上发表的《行业协会重磅发声,新一轮并购重组有望到来!(附重组潜力股名单)》来看,具有并购重组潜力的钢铁企业中不乏所在省份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业。它们很有可能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视作“可能阻碍市场协调的经营者”。

纵观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生效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附条件批准的62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只有2起内资企业间的经营者集中案件,禁止实施的3起经营者集中案件里,只有1起为中资企业间的经营者集中案件。而且两起附条件批准的资企业间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相关讨论参见:


无论是欧美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还是外国反垄断法学者都对我国反垄断执法工作是否能够保持客观中立表示怀疑,甚至不乏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服务于产业政策的指责,尤其是在涉及国企并购的案件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既能顺应钢铁行业并购重组,提升竞争力、消减过剩产能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能够在国际同行的监督下,根据国际公认的反垄断审查规则,对钢铁行业未来可能出现的一系列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客观、中立,并附有前瞻性的审查结论,无疑将是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反垄断律师群体共同的考验。



【延伸阅读】


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
刘旭,字绍耕,自2006年起至今发布竞争法博客文章千余篇、微博两万余则。开设该公众号普及竞争法知识,研究国内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谏言竞争法立法、执法、诉讼与合规,监督国内反垄断法落实,助力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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