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发布,“逆行人生”有救了?平台经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应兼顾作为个体工商户的劳动者权益吗?

2024-11-13 12:58   北京  

劳动法与反垄断法的交叉领域并不仅限于竞业限制引发的争议。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时,劳动者权益也可能会被纳入考量,尤其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例如网约车服务、(网约)货车运输、快递服务、外卖配送平台、家政服务等等。

2024年夏天上映的电影《逆行人生》让公众得以近距离管窥外卖配送工作人员的艰辛生活。但是,即便如此,这部电影仍旧被公众认为无法放映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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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逆行人生》的热度渐渐退却之后,2024年11月12日,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同期全国总工会印发《平台企业工会工作指引》

虽然相关业态已经在国内发展了超过10年,但这两份迟到的指引,至少在形式上、道义上,为所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工会组织代表协商保障自身权益,指出了新的探索方向。只不过,因为这些指引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实际落实情况如何仍有待观察。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在第二条第一句中区分了两类劳动者,即:

(1)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2)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劳动者。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主要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不包含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劳动者。本指引所称企业包括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本指引所称协商,包括集体协商、协商协调会、协商恳谈会等多种形式。

公众号:智学劳动法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

第一类劳动者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组织、劳动者代表依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与企业就劳动者权益开展协商。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第三条 本指引规范企业和工会组织、劳动者代表平等协商涉及劳动者权益事项,既包括制修订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算法,也包括建立健全协商机制。

公众号:智学劳动法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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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网约车平台,还是外卖平台,大量接单的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属于“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劳动者”。而他们,不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第二条定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就不能适用该指引,通过工会组织或者劳动者代表直接与平台企业就该指引第三条、第七条罗列的内容进行协商。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第七条 

协商会议前,双方代表应广泛征集各方诉求,共同确定协商议题。 

配送企业协商议题一般包括:派单规则、计件单价、派单数量、配送时限、最长在线时长、休息场所、充电费用、交通安全保障措施、投诉处理、法定节假日和极端天气补贴等。 

出行、运输企业协商议题一般包括:服务收费、抽成比例、计价规则、派单规则、最长在线时长、作业安全、运费纠纷、保险保障等。 

家政服务企业协商议题一般包括:报酬规则、派单规则、休息安排、劳动安全卫生、保险保障、技能培训、女职工权益保护等。

公众号:智学劳动法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

而以外卖平台为例,从2016年起,大量配送员都注册为了个体工商户。因而无法享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可能带来的制度红利。而这也是电影《逆行人生》中回避的一个关键细节。

例如,2021年10月5日澎湃新闻转发观察者网张照栋的报道《160万骑手疑似"被个体户",外卖平台是怎么"隐身"的?》就提到:

在外卖平台将骑手配送业务甩给外包公司后,其承担用人单位责任、与骑手认定劳动关系的概率,已经从曾经的100%降到了1%以内。而这些配送商再将骑手业务层层外包或者把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其认劳率从82%降到了46%到59%。


最终也就成了引发热议的“外卖平台骑手被迫注册转变为个体工商户”一事。据统计全国出现的“疑似骑手个体户”超过160万。尽管美团和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相继发表声明表态,严禁平台外卖合作商以任何形式诱导和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但这一切的源头,也正是他们。甚至在两大平台发声后,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依然存在。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786319

不过,平台经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仅要考虑对市场竞争环境及与之相关的消费者利益,还应当考虑经营者集中对上下游经营者的影响,以及相关数据获取、算法调整可能对他们产生的影响。而这其中也理应包括作为个体工商户的外卖配送员、或者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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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6日,美团与大众点评宣布合并,在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现一家独大,可截至2024年11月12日,无论是原商务部反垄断,还是现在的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都没有公开对该案的反垄断审查结果;

2016年8月1日,《反垄断法》生效8周年纪念日,滴滴收购优步中国业务, 巩固其在网约车平台市场的支配地位,可截至2024年11月12日,无论是原商务部反垄断,还是现在的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也都没有公开对该案的反垄断审查结果。

两大新业态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长期缺位,相关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迟迟没有进展。其背后的原因众说纷纭。

这虽已成为被很多人忽视的现实,却实实在在地关系着数以百万计的劳动者权益,关系到数以百万计家庭的命运。也许这些不会被写入反垄断法教科书或者历史课本,但仍旧会留在很多人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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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
刘旭,字绍耕,自2006年起至今发布竞争法博客文章千余篇、微博两万余则。开设该公众号普及竞争法知识,研究国内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谏言竞争法立法、执法、诉讼与合规,监督国内反垄断法落实,助力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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