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重申平台经济“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下一波平台经济竞争执法能否集中启动?

2024-11-23 11:22   北京  
2024年11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报道《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等》。其中提到:

会议指出,发展平台经济事关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事关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统筹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壮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消费互联网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强化平台经济领域数据要素供给,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跨境流动,增强平台经济领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各方主体互利共赢。要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线上消费投诉公示、消费后评价等制度,指导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更好发挥平台经济对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公众号:中国政府网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等
虽然上述内容中并没有提及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但是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仍旧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最高效、最直接的方式。
客观上,超脱反垄断法约束的经营者集中已经对平台经济带来了长期的,且难以逆转的扭曲,尤其是在网约车平台市场、外卖平台市场、在线旅游市场、在线票务市场、在线游戏直播市场。笔者曾经多次呼吁市监总局及时公开查处相关领域未依法申报就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但是并没有看到任何积极的回应。

但恰恰是在上述这些市场竞争环境本身已经被严重扭曲的领域,又叠加出现了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垄断协议。相关讨论如:

垄断行为进一步扭曲供需关系,必然导致部分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减少了电影消费、旅游消费、在线音乐订阅,转向了某些替代选择。这无疑是不利于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的。
另外,超大型平台企业过于强势,盲目追求自身利润上涨,也影响了依附于平台的劳动者,尤其是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的收入,并间接影响着许许多多家庭的消费意愿。这同样不利于国内经济向消费驱动转型。而对于平台经济领域的高端人才而言,过于宽泛的竞业协议客观上严重影响了人才要素的自由流动,也间接抑制了他们的消费意愿和投资意愿。

除了反垄断执法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长期滞后带来上述一系列问题外,更糟糕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助于平台经济市场竞争环境保障的规则,很少被执法机构公开适用。
例如,电商领域较为常见的平台对商家拥有所有权的商品任意改价的问题,不考虑平台内商家意愿和申辩理由,就要求商家接受并执行“仅退款”的平台内规则,都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http://www.npc.gov.cn/zgrdw/npc/lfzt/rlyw/2018-08/31/content_2060827.htm
对此,笔者也曾呼吁市监总局展开调查,集中查处,以儆效尤,例如:
但是,至今这类呼吁并没有得到响应,反而看到更多电商平台跟风盲目推广“仅退款”措施,导致电商行业更加内卷,平台内商户生存状况堪忧,平台内低价商品的质量、安全难以保障,甚至有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在个别平台死灰复燃。
这种只对超大型平台有利,却对整个电商生态非常不利的内卷式竞争应当及时被竞争执法机构制止。
虽然,《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确实包含不少积极的规定,尤其是在规制具有竞争优势的平台经营者方面。但是,截至目前,还几乎没有适用该规定的执法处罚决定被公开。
如果市监总局只是不断空喊口号,没有实质性的竞争执法行动,那么将会有更多电商平台上的商户被迫退出那些对商户不友好的平台。这对商家和平台都不是好事。
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依托的是竞争有序的健康生态,而非仅仅看平台自身是否能够做大做强。超大型平台企业,不能完全代表我国平台经济。某些偏袒超大型偏袒企业,反对市监总局对涉嫌违法的超大型平台企业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学者,利用自己的声望,客观上严重误导了执法机构,甚至严重误导了更高决策层对市场环境发展的预判,严重延误了的相关执法工作。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希望2024年11月22日的这次国常会可以让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启动新一波平台经济竞争执法,“促进各方主体互利共赢”,让广大消费者、劳动者都可以从竞争秩序的有效修复中受益。
同时也希望市监总局可以及早发布2021年10月就已经公开征求意见的《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和《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促进头部平台企业高标合规。


【延伸阅读】

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
刘旭,字绍耕,自2006年起至今发布竞争法博客文章千余篇、微博两万余则。开设该公众号普及竞争法知识,研究国内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谏言竞争法立法、执法、诉讼与合规,监督国内反垄断法落实,助力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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