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的选择与“让子弹飞一会儿”学派的兴起

2024-11-22 17:38   北京  
2024年11月18日最高法开庭审理苹果子公司垄断纠纷案的当天,美国苹果公司在中文官网上发布了题为《Apple 生态系统在中国对于用户与开发者的价值研究》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并未回应相关反垄断诉讼中原告的指控,也没有反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金鑫诉苹果公司及其在华联企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有关苹果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更没有深入地分析和论证,为什么在欧盟、美国、韩国市场,苹果应用商店的费率低于中国内地市场。
于是,明眼人难免会质疑:在中国市场获益匪浅的苹果公司为什么差别对待中国和欧美韩市场?正当性何在?
(上图摘自观察者网2024年11月20日发表的报道《苹果首次曝光中国开发者收入》)
而之所以苹果应用商店会在欧盟、美国、韩国设定更低的抽成比例,直接原因是苹果公司在欧盟和韩国遭受了反垄断调查,在美国遭遇了反垄断诉讼。而且因为欧盟引入《数字市场法》,使得苹果公司作为“守门人”不得不承担更高的竞争法合规义务,改变自身的封闭生态。
2020年底,我国也曾发起对平台经济强化反垄断执法的“运动”,但截至2021年10月美团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查处,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的浪潮就基本平息了。在2022年12月知网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查处后,就再没有公开对任何超大型平台企业启动反垄断调查。即便是2024年2月曾经被政府采购网间接披露的湖南市监局对滴滴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调查,也至今没有公开宣布立案或介绍调查进展。
恰恰是对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的停滞,对平台企业各类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纵容,无论是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还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才导致苹果公司选择在欧盟、美国、韩国作出整改,而在中国内地市场继续我行我素地维持封闭生态,在排除有效竞争约束的情况下,维持应用商店的高抽成比例。
无疑,导致国内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陷入停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国反垄断法学术界兴起了一个所谓的“让子弹飞一会儿”学派。一方面,他们以所谓“国情论”等各种理由,鼓吹延缓对平台经济领域那些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展开调查,另一方面,异口同声地反对我国引入类似欧盟《数字市场法》的规则,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头部企业,打破它们各自的封闭生态,通过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保障市场有效竞争,降低交易成本,增进消费者福祉及用户体验,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以往笔者已经在多篇文章中对上述这些事实上为超大型平台企业继续攫取垄断利润作出贡献的学者观点提出了批评,在此不再赘言:

但客观上,恰恰是这样一批把“让子弹飞一会儿”当作共同口号的中国反垄断法学者,让苹果公司更加有理由相信,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不会像欧盟、韩国那样对苹果公司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公开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甚至没收违法所得,进而同样有理由相信,这些学者的言论足以对中国法院产生影响,以至于即便经过漫长的审判周期,也迟迟不敢作出苹果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判决。
但是,无论是国人,还是欧盟、美国、韩国的消费者、媒体、法院以及反垄断执法机构都将关注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还是会继续被上述学者的观点影响,以至于放任以苹果公司为代表的,仍旧在中国市场从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经营者,继续我行我素地攫取垄断利润。
诚然,无论是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腾讯、阿里巴巴、美团、滴滴、拼多多、字节跳动、携程等等各领域的头部企业为中国地方政府贡献了大量税收,也创造了可观的就业机会。但是,制止和预防垄断行为,可以保障更多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让他们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让更多人可以实现个人价值,促进全面共同富裕的实现,最终提振消费,促进我国经济成功转型。更何况,除了利益,公平、正义与法治的实现才更是人民更加看重的。
希望市监总局反垄断执法机构能够及时看清历史大势所趋,而非跟着“让子弹飞一会儿”学派,选错边,站错队。



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
刘旭,字绍耕,自2006年起至今发布竞争法博客文章千余篇、微博两万余则。开设该公众号普及竞争法知识,研究国内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谏言竞争法立法、执法、诉讼与合规,监督国内反垄断法落实,助力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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