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的”性忠诚:论男德的必要性 | 性经验史36
乐活
2024-11-04 21:36
云南
上一篇说到,在古希腊的男女婚姻关系中,妻子的忠诚是对丈夫的性专一,丈夫的忠诚则主要是维护并确保妻子的绝对优势地位,前者指向性,后者涉及女人在家庭中的行为举止(即如何表现自我)以及在家务中的行事风格(即如何协理家务)。古希腊男人(丈夫)在管理家庭与家政之前,应先学会控制自己,这种自我控制是节制的体现,它是一门艺术,涉及对自我、家政以及妻子的管理。针对婚姻关系下的性节制,古希腊有诸多讨论,福柯认为其中有三篇值得关注,分别是柏拉图的《法律篇》(Laws)、伊索克拉底关于尼古克勒(Nicocles)如何管理婚姻生活的论述以及亚里士多德的一篇经济学论文,这三篇呈现了三种不同的性节制策略。柏拉图基于城邦利益,提倡男人在25-35岁之间结婚,还要优生优育,且无论男女均不得有婚外性行为,根据他的《法律篇》和《理想国》,公民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建设一个理想城邦,但并非所有人都对自己有着如此高的道德要求,为此需要制定法律来规范人的行为。然而,柏拉图又不相信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大到足以规范人的性行为,所以应该额外采取四种辅助说服手段,即舆论、荣誉、荣耀与羞耻。【1】舆论:通过公众舆论来遏制某些理应遭受道德谴责的性行为,比如乱伦等,此类性行为被公认为是神所憎恶的行为,公众对此能够达成一致意见;【3】荣耀:通过类比动物来敦促人类变得比野兽更优越,柏拉图认为有些群居动物平常就过着独身的贞洁生活,到了繁殖年龄就脱离群体,与某个固定对象结成永久配偶;他借此鼓励和激发人类挑战变成一个拥有守贞习性的人,以此维护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荣耀,暗示人不能不如动物贞洁;【4】羞耻:通过减少性行为次数来降低羞耻感,羞耻感会削弱性活动对人的影响力;法律不明确禁止性,而只是约束性行为,有助于让人们意识到,性行为应该私下背着人,这样才是高尚的,反之,公开的性行为则是可耻的。柏拉图针对性行为提出的各种要求,同时适用于男人与女人,换言之,夫妻双方的性忠诚在此是对等的,但是“这种对等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是因为一种内在于婚姻关系之中并且作为相互承诺的个人关系而被迫遵守‘性忠诚’的……而是建立在一种决定夫妻双方的要素上:即他们双方都同样遵守的各项原则和法律。”(262)在柏拉图的性节制策略中,性忠诚是源于法律的权威,建立在个体对法律与自我的认同之上,而非因为男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对等的权利与地位,“它指的是人应该尊重法律,或者人应该关心自己、自己的名声和荣誉”(262)。此外,柏拉图认为,男人不得触碰其合法妻子之外的任何出身良好的女性,且不得出现同性之爱,总而言之,性行为仅限于婚姻关系之中,与之相关的公共道德和优生优育均出于固国安邦的需要,汇成一句话:为了城邦,男人应该守男德。《性经验史》中出现的很多概念(作为能指),比如“忠诚”与“对等”等,有时并不等同于现代语境下的含义(即所指)。“概念”这个概念,容易误导人,它会让人习惯性默认你所说的等同于我所想的,或者,你国所指的类似于我国所表的。人似乎倾向脱离语境孤立理解和使用某一个概念,可语境是概念的前提,它涉及时代、国别、种族、政治、经济、科技和心理等,是一个宏大多变的复杂过程,但人却总是将之想得很小,既缺乏想象力,又欠缺感悟力,还没有意志力去深究,不知这是否属于人类懒惰的一种体现。有能力发明创造概念的是少数人,更多的还是像我这种只能追随沿用概念的普通人。概念作为探寻世界的载体,如不深入其得以出现的语境,只能造成更多的误解。我不妄图消除这种误解,但想尽量扩充视野,阅读是最便宜的途径,毕竟我也没钱去旅行。我现在的阅读,以专题阅读和交叉阅读为主,前者使我得以深入某个主题内部,后者让我足以跳出这个主题内部,但无论何种阅读,概念都让我警惕,我怕自己堕入习惯性默认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