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主体:如何意识到自己是有性欲之人 | 性经验史22
乐活
2024-10-20 21:36
云南
今天开始看《性经验史》第二卷《快感的享用》,因未找到法文原版,所以这卷是中译本比对英译本。上一篇说到性如何呈现以及“性”这一概念在西方性经验机制所起的作用,其中,“性经验”这一术语大体可追溯至19世纪,具体指的是西方社会如何构建一种与性有关的经验,比如,个体如何发现自己是性经验的主体等。“这种经验是向各种迥然不同的知识领域开放的,而且它的表达也有一套规则和约束。因此,如果大家把经验理解成文化中知识领域、规范形态和主体性形式之间的相关性,那么我们的计划就是研究性作为经验的历史。”(124)性经验相对其他经验知识存在,是构建在它与其他经验知识的关系之上,所以它是变动的,主要涉及三条主线:性知识的构成、规范性实践的权力体系以及性经验的主体(即个体能够且应该被塑造成性的主体)。第一、二条主线可基于医学与精神病学以及惩罚权力与规训实践来分析,至于第三条即性经验主体,福柯认为“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形象,性经验可以和基督教的‘肉体’经验区分开来:两者似乎都受控于‘有欲望的人’的原则。总之,我以为,如果不对欲望和欲望主体进行一种历史的和批判的研究,即一种‘谱系学’的研究,那么我们就难以分析18世纪以来性经验的形成与发展”(125)。所以,福柯在第二卷中想分析的是“个体们如何被引去关注自身、解释自身、认识自身和承认自身是有欲望的主体的实践”(125),换言之,个体究竟是如何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欲望的人(desire man,欲望之人,即个人作为性欲的主体)。性作为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历来都存在,但有性行为之人未必会将自身视为一个能够意识到自身性欲的主体,人是通过探寻自身真相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欲望的人,那些探寻过程构建了欲望之人的历史,用福柯的话来说,他要研究的是“有欲望的人的谱系学”(130),西方社会对性的认知,与基督教息息相关,而基督教的性道德伦理,又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极为类似。总结起来,西方的性道德伦理,既有担忧,又有要求,主要涉及“一种外露的担忧、一种行为模式、一种被人瞧不起的举止形象和一个节制的例子”(132)。基督教历来把对性纳入死亡与罪恶领域:性泛滥会导致身体机能衰退,进而诱发死亡,最终导致种族灭绝。对性活动,尤其是不符合规定的性活动的恐惧,自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起就笼罩着西方世界,所以节欲历来被视为美德,古代医学也提倡过一种有节制的养生生活。基督教推崇夫妻之间相互忠诚,其中就包括性忠诚,古希腊古罗马的某些哲学就盛赞这种“德行、灵魂的坚定性和自我控制的行为”(134)。忠诚,尤其是性忠诚,作为夫妻之间的道德典范,并非源于法律要求,而是因为人们将节制视为一种备受道德推崇的美德。19世纪基于穿戴打扮和行为举止塑造了一个针对性倒错者与同性恋的刻板形象,这是一种强烈的否定,这种娘娘腔形象历史悠久,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作品中就被清晰刻画出来:“在《斐德罗篇》中,苏格拉底的第一段话就暗示了这一形象,他谴责了对那些脆弱到不能暴露在阳光下、涂满脂粉、穿金戴银的娇弱男孩的爱情“(136)。古希腊的同性之爱只针对美少年,且局限于贵族阶层,贵族老年人与青春美少年之间的爱恋,并不同等于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能够摆脱快感诱惑而不陷入其中的道德英雄是基督教中一个熟悉的形象,正如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的那样,这种摒弃举动可以达到性行为所排斥的一种有关真理和爱情的精神体验。”(136)节制在古希腊是一种受人青睐的美德,它关乎智慧,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就是这样的人物,他是人们亲近与爱戴的智慧典范。基督教与古希腊古罗马均关注上述四种性道德伦理,但无法得知基督教是否承袭了古希腊古罗马的伦理体系,中间是否连续或断裂也无从确定,只能说二者都把焦点对准这四个伦理主题,且四者直指一个共同的核心,即节制,但二者也存在着显著不同:基督教将节制视为“一种有着约束戒律的道德原则”;而在古希腊古罗马,“各种节制的要求并没有被整合成一种统一的、连贯的、权威的和一体适用的道德”(137)。基督教是将节制作为一种普遍原则来推广,而古希腊古罗马则是将之视为日常道德的补充,也即节制是被视为一种稀缺的道德品质,有则更好,无也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