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说观

文摘   2024-07-20 06:01   美国  

读书群里有朋友在说安·兰德的小说写作课,刚好我昨天也在看这本书,很喜欢。我非常敬佩安兰德,《源泉》让我激动不已。激动得几乎没法安安稳稳睡觉。我有多喜欢这本书呢,不夸张地说,看完最后一个字,我一分钟都没耽误,立刻回过头再看头一个字。有很多书我也觉得好看,看起来也津津有味,但不会如此激动。好看来源于“欣赏”,就是觉得人家说的想的蛮有趣蛮有意思的。激动来源于“道出”。就是有一团混沌的东西,在我心中一直盘桓缠绕,是我自己的一部分,但我还没有能力把它清晰地呈现出来。这时候若有人有能力“道出”,就会感觉心灵中有一道强光直直地穿透,将我整个人照亮。安兰德就是能够将我心灵照亮的人。《源泉》以后再说——因它太好了,我要想想好再说。今天先借题发挥说一些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这两三年主要在忙一件事,就是写小说。对别的事情一概不上心。我以前真不知道这世上有如此迷人之事,简直比热恋还迷人。或者就是一场热恋,是与自己的热恋。是把自己的头脑、精神、趣味、心灵等等内在的一切,投射到外头来,投射到一个对象之上,然后自己就可以从旁观看了。于是就喜爱、着迷、不知疲倦。有人说这是自恋。当然是自恋的,我不信一个不自恋的人能创造出有生命的东西。因他(她)所造之物必定带着自身的精神气质,他若不爱那一种精神气质,又如何能往其中注入生命与激情?创造不可能是一件谦虚的事情,从一开始就不可能。一样作品自然有好有坏,有成熟不成熟,完善不完善,但不可能一边创造一边自我否定,任何作品都源于创作者对自身的肯定与热爱,否则这事情一开始就办不成。

这个过程中自然有挫败,好多时候感觉自己写得狗屁不如,但这些挫败是技术上的。语言是一种对精度要求很高的工具,有时候笨手笨脚的就是弄不好,烂糟糟的。弄不好也没办法,只能反复训练,反复寻找。但这些不会构成对自身的否定。我为什么要写?因为“我能够”。只要还能说出“我能够”,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这是对自身的渴望。好比有了脚要走路一样。这种愿望是如此的纯粹简单,孩童一般的。创造力在本质上是孩子气的,纯洁得很,创造力的目的是实现,而不是交换。拼了命地想要做到它,做到就开心,开心得不得了。至于能拿这个去换什么东西,没想好。那是完完全全另一回事。当然现实来说另一回事也很重要,但这种重要性与目的无关,是附带的,从属的。创造力只有一个最单纯的目的,就是实现它。就是把“我能够”变成“我做到了”!就是这样天真简单。也正因如此,这个过程是快乐的,快乐极了。像孩子把秋千荡得老高一样快乐。看啊,我荡得这么高!我好像要飞起来啦!这就这样的。很多作家苦大仇深,把写作说成苦役,这是我不能理解的。

我不知别人看见自己的方式,对我来说,写小说正是我清清楚楚看见自己的方式。好比捏一个雕塑,其材质不是泥巴、木头,而是语言。我不停地寻找,不停地道出。这个过程没有别的参照,唯一的标杆是:我是否真诚?我是否真的说出我认为的美好?还是以通行的标准作为判断依据?这一艰难的反问和筛选的过程,就是确认自身的过程。否则我不会像现在一样对自我产生强烈的感知。塑造自己,从迷雾般的气体,慢慢到犹豫的液体,再到确定的挺拔的固体,这个过程对我来说主要是在小说写作中完成的。

小说一方面是关于写作者的全部,另一方面,与他人没有一毛钱关系。真的,它完完全全是作者一个人的。为他人写作是不可能的,在目的上技术上都不可能。那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胡言乱语让人冒火。对写作者来说,群众算个屁。写作者应该揪着群众的耳朵说,“我就写我自己,你滚吧!”——如果群众有耳朵的话。既然是写自己,那又何必写呢?我是说写了总希望有人看啊,不能成天自己看自己啊,别人凭什么对你感兴趣啊。会有人看的。正因为是完完全全的“我自己”才具有真实的可读性。若说一个“自我”的标本有多重要?不重要,只是1而已。但又无比重要,因那是从无数个0中走出来的1。生命只此一次,有一说一,要把自己说出来。让自己从0中脱胎换骨,从一团混沌中长出一根骨头来。

再好的小说也不可能获得一致的肯定。那些获得一致肯定的,要么是媚俗,要么是媚雅——本质上是一回事。不是说小说本身的雅俗,而是读者会这么做。因一个大人物说好,大家纷纷说好。因一个大人物说不好,又好多人跟着说不好。于是就出现一种风靡的一致性。真实状况是,这种一致性从来没有出现过,在任何一本伟大小说的读者群中都没有出现过。每一本小说,都是写给少数读者的。因为人的心灵结构差异太大。越是丰富的心灵,差异越是大。像一种极为复杂的几何结构,有无数的锐角、钝角、平面、转折,一道光线要完全穿过如此复杂的结构而不被遮挡,是很难很难的。小说寻找读者,就是寻找相似的心灵结构,寻找相似的精神质地。当那束光芒穿越其中,非但不会被遮挡,而是会以其独特的质地和棱角,折射出意想不到的美丽光芒。当这种相似性被印证被道出的时候,那种快乐无以言表。不虚此行,不枉此生。

现代小说似乎有一种强烈的否定故事的倾向,我不能理解。小说就是写故事的,不写故事的小说好比厨师不做饭,也不知在干嘛。小说是紧张的,有戏剧性的。小说中的人是要行动的,不能光在那儿想啊想,分析啊分析。那还不如写论文。文学化一点就写散文。我认为盛放这类思考的最恰当的容器是散文。论文如地上坚实的建造,散文便是那建造在水中的投影,柔软随意一些,也更具备审美性。至于小说,春夏秋冬,风雨阴晴,有多少可爱的人可爱的模样,有多少故事好讲。故事中穿插一些思考议论也行,前提是故事要结实,人的行动要有力量,情节起落要饱满,要好看,这样才能把这些议论托住。人物举手投足言行风貌,自然而然携带作者的精神气质。厉害的小说家能将观念溶解在故事中,如盐入水,不见形体却无处不在。这是让人赞叹的。

我不喜欢普通人的故事(让我开心的是安兰德也不喜欢),我只为英雄气质着迷。“英雄气质”这个词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似乎是男性化的、开疆拓土的、行侠仗义的、路见不平的、扶危济困的。不是。这些与我说的英雄气质没有多大的关系。我说的“英雄气质”是一种理想人格的投射,是写作者在人物身上投入最真、最美、最善的想象。就是要写出心目中最好最好的人是什么样子的。而不是反过来,写人的平庸、软弱、病态、缺陷、不堪。不是说后者不能成为好小说,而是说,我喜欢的是前一种,让我激动的是前一种。在我的坐标系中,宝黛就是这种“英雄气质”的代表人物,日瓦戈医生也是,《战争与和平》中皮埃尔、安德烈也是,《源泉》中的洛克也是。他们都是不可能的人物,在现实中你一个都找不到,连边都摸不到。这不是虚假,这是人对高贵品格的赞美与仰望。既然是小说,既然是凭空的创造,为什么又一定要往现实中寻找呢?现实中已经有十亿个二十亿个那样的人了啊,为什么还要多写一个呢?不如去仰望,踮着脚尖够啊够,向上啊向上。我觉得这是一种虔诚,不是对宗教的虔诚,而是确信头顶之上有星空,确信人可以有更广阔的可能性,有更美好的模样。这多棒啊,多让人开心啊!我想所有的艺术都是这样的,音乐啊,绘画啊,都是这样的,都是人踮起脚尖的仰望。


娜塔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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