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爱看书,这事情首先是我妈妈的功劳。我妈有一种奇特的脾气,不准小孩到我家来玩,也不准我去别人家玩。回家晚了,打一顿。去别的孩子家玩了,打一顿。这样打到我识字,我就哪儿也不去了,大部分时间在家里闷闷地看书。当然也有我老爹的功劳,我老爹把家安在厂子里,厂子门口有门卫,要是有别家孩子来门口说,“我们想找莎莎玩。”门卫老头说,“登记登记,进厂要登记”,小孩子们哄一下就散了。不仅有门卫,还有一条用铁链子拴着的大狼狗,孩子们跑了,那狗还要对着背影狂吠。因为门卫以及大狼狗的缘故,我对于孤独寂寞这种词是很早就有感知的。
本来我还可以看电视的,但是电视被我老爹砸了。事情是这样的:有天我看得正高兴,我爹上来说,你已经看了很久了,别看了,写作业。我说好。我爹第二次上来,我还在看。我爹说,你再看我就把电视砸了。我没理他。我爹第三次上来,我还在看。我以为要领一顿骂,结果我爹端着电视就从二楼丢下去了。我大吃一惊。我低估了我老爹的钢铁脾气,也没想到那时我家已经阔气了,竟然可以砸彩电了。我也不是个省油的,砸东西谁不会。我跑回房间,把书啊,作业本啊,笔啊,纸啊,凡是跟学习有关的统统从楼上扔下去。写个屁的作业啊!厂子里的人围着看,我气得大哭。我老爹竟然高兴起来,说,嘿嘿,胆子还不小,是我丫头。
百无聊赖,我只能看书。我家还真有好多书。这些书也是说来话长。我老爹是工农兵大学生,这类大学生不是凭高考上大学的,是因为根正苗红,保送上大学的。所谓根正苗红,意思就是穷。不过也不完全是因为穷,我老爹确实爱看书,在我记忆最深最远的边界,在我们搬来搬去各种各样的屋子里,都有书,好多书。这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除了我家,村子里没有任何一户人家、没有任何一个孩子家里有书。别家老婆骂老公,杀千刀、翘辫子、死牌位、短棺材,我妈骂我老爹“书笃头”(书呆子),这就不一样了,简直太高雅了!
有一幅课本上的画面,在我家真的出现过。屋里亮着灯,爸爸在看书,妈妈在织毛衣,我在他们身边写作业。遗憾的是我爸爸不戴眼镜,书上的爸爸是戴眼镜的。后来我见到“书香门第”这几个字,心头隐隐一阵哀伤。我家的书香实在是细弱,因为总是有一股工业润滑油的味道。那种味道有多强烈呢?夏天的村庄自有一股腥味,人、畜、庄稼、泥土、粪便混在一起,热腾腾臭烘烘的,这种气味大概千百年来没有断绝过,到我家附近,这气味忽地就闻不到了。似乎气味也有软硬,农业的再怎样也是软的,碰到工业的硬气,立刻瘪了,惹不起的。
今年我老公在家附近的社区大学选了一门机械加工的课,用车床铣床做五金件,晚上回来衣服上就是这种味道,我闻了又闻,老天,这是乡愁的味道!家的味道!对我来说,奶奶的芝麻糊外婆的桂花糕不是事儿,论乡愁,正经还得我老爹的工业润滑油。
回来说看书的事。起初似乎只是为了证明我识字。看见一个认识的字,读出来,感觉很棒,好像在地上捡到一枚五分硬币,银亮的,闪闪发光。又看见一个,又是五分。五分又五分,叮叮当当好有钱。再接下去,慢慢就不同了,我读出了一个句子,那是一条秘密的小路,不知通向哪里。一条小路连着一条小路,惊心动魄的,我就这样读出了一个故事,到达一座前所未见的花园。
在我记忆最远的边界,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过来以后,他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蝴蝶,他现在的样子不过是蝴蝶在做梦。我跟我妈说起这个人,我妈说哪有这种人,兽头(傻子)。我说有的,我书上看到的。我拿给她看,白纸黑字地拿给她看,那是一本中外寓言故事集,都是很短的小故事。很多年以后,我终于知道编这个故事的人叫庄子,心头忽地就飞起了漂亮的蝴蝶,好像遇见自幼年时候就认识的一个人,一个熟人,同村的长辈,“原来是你啊!”真开心。不是地理上的同村,似乎我们的村子也会做梦,我在村子的梦境中见过这个讲故事的人。
在我爸爸的书架上,我可看的书实在是少。他最多的藏书是马恩列斯毛。一大排马、一大排恩、一大排列斯,再加上满满一架子的毛。切莫以为我老爹跟别的土老板一样,喜欢拿大部头书装点门面,这些书他真的看过,仔仔细细划了线——这才吓人,后来我几次三番跟他争吵,闹翻又闹翻,根子大概都在这里。只是那时我不知这些,我崇拜爸爸,觉得他好深刻,了不起。我对他的书架满怀敬畏,想着将来长大了,我要读懂这些东西。
我爸爸的书架自然是没有儿童读物的。除了那本寓言故事集,我能看的故事书就只有历史书了。我不知道什么青蛙王子,但我知道郑伯克段于鄢。说是有个国王挖了一条地道去见妈妈,因为他妈妈之前偏心弟弟,欺负他,他气得要死,说,我不到黄泉再不要见我妈了!后来他想妈妈了,可是国王说过的话是不能不算数的。于是他就挖了条地道,挖出黄泉水来,这样他就见能到妈妈了。这个故事简直把我看哭了。我妈打我的时候我也气得要死,可又总是想妈妈,不能见不到她。也由此知道,弟弟不是好东西,我妈要是再生个弟弟,我得掐死他。如此种种,乱七八糟。
再大一些,从书架上拿《红岩》、《林海雪原》、《青春之歌》之类的书看,都觉得好看,看个没完。看《钢铁是怎样练成的》,不喜欢,又做出虔诚的样子来。这样子倒不是做给我爸爸妈妈看,而是做给自己看的。看《牛虻》,这个喜欢,喜欢他在暗夜里痛苦地祷告,尤其喜欢他脸上的一道疤。痛苦和伤疤都是很帅气的。我想那时候我爸爸妈妈一定觉得很幸福,我戴着三道杠读革命文学,活脱脱接班人的标准像。
可是标准了没多少时间,我就跑偏了。小镇上出现了租书铺,一壁言情,一壁武侠。这种地方我妈是不准我去的。我那时开始频繁地去我表姐家玩,我表姐到了恋爱的年纪,没空搭理我,但是不要紧,我也没空搭理她,我去就是为了看她租的言情武侠。我也不白看,看完帮她叠千纸鹤,她有叠不完的千纸鹤。
然而这事情还是被我妈妈知道了。我妈狂怒。她没法想象,我这样一个好孩子,竟然偷偷看“找对象的书”,这不是看闲书耽误学习的事,这是羞耻的,不要脸的。我在我妈的狂怒中无地自容。这时我老爹来了,把我妈骂了一通。过些天他去县城给我带回来一本《简爱》,说,“喏,看这个,这个好看。”我于是大开眼界,真不知道“找对象的书”可以这么好看!
之后我就沿着县城新华书店世界名著的架子挨本看过去。那时我老爹已经从第二次破产的深渊中爬出来,尚未经历他的第三次破产,也就是说,家里正好有钱。我于是拥有了其他爱书孩子不可想象的幸福:你以为我坐在新华书店的地上看世界名著吗?不。我买的。买一沓,看完,再买一沓。后来看到人家炫富,说某个新款包包不同颜色各来一个,我总觉得还不如我当年买书的排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