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繁花

文摘   生活   2024-01-09 04:53   美国  

蹭热点说一下繁花。有两个繁花,一个是金宇澄的小说,一个是王家卫的电视剧,我原先当电视剧是根据小说改编的,一刷才知道完全不搭界,不过就是借用了小说里的人名、地名、店名而已。因此要完全分开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脾气审美趣味,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纯粹个人偏好,一个人喜欢某部作品,也不见得处处喜欢,有些地方看着舒服,有些地方看着别扭,这都很正常。你并不是我,我并不是他,各美其美才自然。为观念吵架已经够累了,犯不着为审美差异吵架。所以先说好,以下每一个字都是我个人趣味、个人偏见。若您认同,那是巧合。若不认同,那也自然。

先说金老师的小说《繁花》。我很喜欢。我评价一部小说好不好,标准很简单,就是我能不能看下去。我若看下去了,对我来讲就是好小说,不管人家说它格调高不高,思想好不好,语言美不美,不管它是杀人放火、诲淫诲盗还是一地鸡毛。若是看完之后偶尔还想再翻一翻,那就是很好的小说。要是每过几年想认认真真再看一遍,那就是经典小说。说话最要紧的是诚恳,不能人云亦云。一样作品,明明自己看不下去,还跟着别人说好话,那是附庸风雅。明明看完了,欲罢不能——譬如金庸,又跟着别人说坏话,那是自我拆台。这都何苦嘞?

金老师的《繁花》我从头到尾看完了,因此我要大声说,好小说!真好看!这种好看源于何处?我想首先是语言的辨识度。

作家写小说和歌手唱歌一样,一开嗓,你就知道是他。有些人唱歌很专业,很好听,但你听不出那是谁唱的,这就没有魅力。魅力不需要完美——譬如罗大佑唱自己的歌还跑调,但也不知怎么的,就是喜欢听他瞎唱。王小波的语言也有辨识度,一看就认得他。这是天赋,是本事,好多名气很响的大作家也未必有这本事。《繁花》一开篇第一页就有超强的辨识度,激棍。

我觉得这种辨识度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方言。上海话帮了大忙。我五六岁的时候跟着爹妈到上海住过两年,上海话讲得地道,现在开口讲还有七八分相像。所以我一翻开《繁花》,脑子里自动跑起了上海话。不仅人物对话是上海话,其他叙述性的语言也都是上海话在跑。我看过那么多小说,这种体验独此一份。

方言是很有魅力的,因为自带那一地方的风情。这种风情你一千个字写不出来写不到位,只要让笔下人物用方言说句话,它自动就出来了。同时出来的还有那地方的街道的宽窄、空气的干湿、饭菜的香味等等。以一当百。但方言写作也有弊端,一是读者面会急剧变窄,大部分读者不会讲该种方言,对方言背后携带的那些风情密码也完全不解,弄不好增加不了辨识度,反倒增加了阅读障碍。另一点,就算写得好,也是方言本身的功劳,算不得作家真本事。好在《繁花》的辨识度不仅在于方言,还有另一样更为要紧的东西,白描,纯白描。

白描不稀奇,纯白描就稀奇了。繁花到处都是沪生说陶陶说李李说,小毛不响银凤不响阿宝笑笑。这里有一个问题,写小说的时候作者在哪里?作者有时候在场,有时候不在场。譬如有的小说会发很多议论,这种时候哪怕是借小说中人开口说话,作者也有强烈的在场感。有时候写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心理描写好几页,这种时候作者也在场。大多数小说读起来都有作者亲临现场的感觉,是作者在替书中人说话。这种写法是比较便当的,因为好多话不这么说就没办法说。而《繁花》的独特在于,作者完全不在场,真的叫“上帝不响”。写作者是书中人的上帝,金宇澄是《繁花》的上帝,在《繁花》盛开又凋零的过程中,金老师是一声也不响,全部是书中人自己在说自己在忙。很少作家能如此“屏得牢”。我忍不住又要说,金老师激棍。

这是很难很难的。这是直接展现不经概括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大多平白无趣,要直接铺出来而铺得有趣,作者就得有深厚的内功。《红楼梦》就是这种写法。说的什么话,唱的什么戏,吃的什么饭,生的什么气,全是具体的,一笔不来虚的。而这些东西的背后,是作家对天地万物一整套的思考和态度。要说有思想,近代之前大概没有比曹雪芹更具思想的作家了。有思想而不直接下场说,这才是地地道道的小说家。地地道道的!

小说的魅力不在于讨论高深的话题——讨论这种话题有的是地方。小说是呈现,不是解释,不需要解释,因为读者自会解释。小说家若解释了,置读者于何地?那呈现什么呢?呈现具体。一茶一饭,一颦一笑,一问一答,一来一往,一年四季,风雨阴晴,其间自有无穷的魅力。小说家就是干这个的。这个事情做好了,发点议论也行,若没做好而发议论,那就是泥瓦匠干了木匠的活,不地道。

这个事情做好了,没思想也不要紧,毁三观也不要紧。譬如《水浒》,写的就是个杀人放火,在思想道德上没一句好话能讲的。有人因水浒是名著,为其思想价值辩护,真是吃饱了撑的,水浒有个鸟思想。有人又抓着水浒批判,说它祸害世道人心,那也不着边际。《水浒》的伟大是作为小说的伟大,是呈现具体的伟大。那种语言多棒啊,鲜活生猛,真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这段时间我每天都要翻几页,吃过晚饭一边嚼花生米一边读水浒,真带劲。再譬如《包法利夫人》,也是毁三观,可是写得太好了,密密麻麻全是细节,流光溢彩的细节,真是高级橱窗里的高级货,针针线线非比寻常。写小说的真应该给福楼拜老师上柱香,看看人家这手艺!啧啧!

我这说到哪儿去了。回来说《繁花》。我觉得在写作手法上,《繁花》很地道,是我喜欢的写法。也是这股地道劲儿,吸引我一路看完。也有不喜欢的地方。譬如《繁花》中的人我大都不喜欢。这是很遗憾的。小说就是写人的,可是整本书看下来,没看到我觉得贴着心的可爱的人。阿宝饭局上的那些人都很俗气,招人烦,有几个简直像妖怪。饭局上你来我往的话有时候太琐碎了,也腻烦。回忆中的人要好一点,譬如蓓蒂和阿婆,这一老一小讲起话来很有意思。银凤和小毛的故事也热腾腾的,有温度。其余印象也不深了。

不过看什么东西都不能求全责备,我是我,他是他,我不喜欢的,有可能恰恰是另一个人特别喜欢的。我特别喜欢的,也可能是别人觉得特别糟糕的。这些都无需辩论,各美其美罢了。总归来讲,我很喜欢金老师的《繁花》。

本来还想说一下电视剧《繁花》,怕篇幅太长,下回再说吧,也刚好再收一遍打赏。


娜塔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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