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粉丝的真实遭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你能避开几个坑?他的情况大致如下:
公司不想给赔偿,想逼他走人。先是试图调岗降薪,遭到拒绝后,又发出了一份通知,声称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原文如下:
鉴于你不接受工作岗位调整,现公司拟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希你在一个月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并做好人员招聘和工作交接。
这份通知有什么问题?请大家看看,你能发现几个坑?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办?
一、陷阱解析:
这份通知里面有三个坑。
首先是拟解除”的模糊表述:公司拟解除劳动合同。
粗一看,以为是解除劳动合同,结果多了一个字,拟。就是准备。“拟解除”,是计划,准备解除,并不代表实际行动。这可能是公司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伎俩。
第二个坑,协商解除的主动权:公司希望员工在一个月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
我们知道,公司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通常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有个前提一定是公司提出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自己主动提出与公司协商,很有可能你是拿不到补偿的。而且失业金也拿不到。
第三个坑,工作交接的陷阱:做好工作交接。
如果现在你听话地把工作交接出去了,那就又踩坑了。如果员工在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工作交接,公司可能会以此为由声称员工主动离职,从而逃避支付补偿。你百口莫辩。
真是处心积虑,处处是陷阱,防不胜防。在这个通知中,你找到了几个坑?
二、应对策略:
那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很简单,不要慌,不要着急,你冷静下来,先不用去理会他。
1、保持冷静,继续本职工作:不要被公司的策略所动摇,继续在原岗位上履行职责。
2、书面回复:对公司的通知书进行书面回复,明确表示自己要求在原条件下继续工作,并不存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以下是两个要点:
1)、该通知书中,限我在一个月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与事实不符。本人明确表示,要求在原条件下,继续在公司原岗位工作,并不存在我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2)、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请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没有接到公司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前,本人将继续在原岗位履行工作。
3、等待公司行动:保持耐心等待,坐等公司辞退你或者找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正常上下班:在没有拿到辞退通知或者是协商好之前,你正常上下班,上一天班,拿一天工资。他比你还要急。
5、在谈好离职补偿,签订离职协议时,要注意看相关条款,确认无误后再签字。这里也有很多坑。小心就行了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能够更加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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