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设计男,被公司恶意考核,后被调岗降薪,最后拿了N+3,他是这样做的
这是个咨询案例,36岁设计男,是公司的设计员。新来的领导他看不顺眼,想逼他走人。于是开始调整绩效考核标准。
第一个月,按考核结果,扣罚工资。
第二个月,以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为由,出具了调岗降薪通知书。
接下来就是双方的谈判。最后成功拿到了N+3。
在整个过程中,他做了4件事。
1、不认可考核标准
当发现领导想要逼他走人时,就多留了一个心眼。因此当新的考核标准出来时,第一时间提出了异议。并通过发邮件的方式留痕。
在邮件中,明确指出考核存在的违法之处:
如考核没有跟员工本人沟通确认,考核指标设定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条歀,评分标准没有量化等。对考核标准不予认可。
2、不认可考核结果以及扣罚相应的工资
当考核结果出来,并克扣了工资时,又发出一份要求补足工资的通知书和考核申诉函给HR,不认可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及克扣工资的行为,要补发被克扣的工资。
当然也列出了相应的理由。例如,评分标准不客观,无法量化,存在主观的评价,评分缺乏事实依据等等。
3、不接受公司的调岗降薪
认为公司的调岗降薪的理由不成立。不管是考核标准的制定,还是考核过程都未得到员工本人的认可,因此考核结果是无效的。完全有理由证明公司是恶意考核,恶意克扣工资。
4、最关键的就是谈判了
前面所有的东西,都是为谈判甚至是以后的仲裁做的准备工作,这三步非常重要。
其实到了这步,公司知道忽悠是行不通的。HR也非常清楚这个员工也不好弄了。想要一分钱不给,就逼你主动走人,是不太现实的。这个时候就要坐下来谈了。
当然刚开始谈的时候,也要做最后的挣扎。比如说
根据现在的考核结果,你连续两个月未达标,说明你不胜任现在的工作。公司有权对你进行调岗降薪。如果未到新岗位上班,就是旷工。旷工三天,公司就可以辞退你。你一分钱都拿不到。
教科书回答:
不管是考核标准的制定,还是考核过程都未得到员工本人的认可,因此考核结果是无效的。我在考核标准下发的时候,就提出过异议,而且考核结果出来的时候,我也是不认可的。你查看我发给你们的邮件。
因此你们不能认定我不胜任工作,更不能给我调岗降薪。
否则我就可以申请在职仲裁,主张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违法。我抽空再去劳动监察投诉,所以接下来你们可能会比较忙。
这时,HR不知道对你起不了作用。只好摊牌了:公司最近就是在裁员,很多人都一分补偿没给,所以你就直接说你的诉求吧。
这位先生没有急于提N或2N的赔偿诉求。而是要求恢复原来的岗位以及薪资待遇。
他们是要干掉他的,肯定不会答应。逼迫他们先提出条件。大概率会这样说:
这个事儿现在已经闹成这样了,就算给你恢复了,你留下对你和公司都不好,不如拿不偿金走人。
然后可能还会让他说他的要求。
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非得要你说,也行,你就说2N。谁都知道2N肯定不行。但是在协商,什么条件都可以提。
这时大概率他会说,2N肯定不行,公司宁愿你去仲裁也不会给你2N。即使仲裁最多N+1,这样大致就知道他们的底线了。
到这一步,也不要急着要N+1,得想办法多争取一点,。
这位先生对HR说:
我还有20多天的加班和5天的未休年假,平时加班按1.5倍,周末按2倍,法定节假日按3倍,未休年假也是按3倍,折算下来也不止N+1吧。
如果是N+1,说明公司没有谈判的诚意,我们走仲裁吧。反正我每天正常上着班,公司就得给我发工资,交社保,养着我,我也不亏。
但是拖的时间越长对公司越不利,不只是工资成本的问题,公司其他吃瓜的人也在看着呢,以后效仿那可能更麻烦。
最后公司提出N+3打包了结此事。
当然环境条件不一样,谈判策略也不一样。大家当乐子看看得了。不必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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