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能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呢?(三)

职场   职场   2024-10-21 14:43   上海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今天我们继续深入探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注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的权益保护。

01
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单位未缴社保通常指的是从劳动者入职起就一直未为其缴纳。

在大多数地区,劳动者需要先向劳动部门投诉,若单位在投诉后仍不缴纳,劳动者方可提出被迫离职。。

这里的社会保险不包括住房公积金。

然而,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未缴纳社保超过一年后仍未提出异议,再提出被迫离职,可能会面临无法主张经济补偿的风险。这一点因地区而异,有的案例中劳动者胜诉,有的则败诉。

另外少缴、欠缴、漏缴是否支持提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各地判罚也不一致。

比如以下几种情况:

1、五险中,只缴纳了部分险种的。如只给缴纳工伤险,而失业险等均未缴纳的,属于未缴纳部分险种。

2、未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比如工资8000,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这属于未足额缴纳。这是大多数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

3、入职后几个月都未缴纳,但后面又缴纳的。或者中途有段时间未缴纳的。

这些情形,提被迫离职,有风险,有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主流观点是,只有单位一直没缴纳,才支持提被迫辞职。

对于欠缴、少缴或漏缴是提不了被迫离职的。但可以要求单位足额补缴,个人缴纳部分需自行承担。

02
第四项: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这包括两个方面:

1、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

就是规章制度直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规定孕期员工自动离职、法定节假日加班无加班费、自离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以及罚款等;

2、损害了员工权益

要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才能提被迫离职。仅仅是规章制度违法,还不足以提被迫离职。

03
第五项: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手段,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种情形较为罕见,我们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04
第六项: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

暴力胁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强令危险作业等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之前有粉丝咨询,就属于这个情况,单位领导强制没有电工证的员工去检修电路。遭拒后,因此发生了争执。

他后悔未早点了解这条法规。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6种可以提出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职场权益。

 end

关注我,了解更多劳动纠纷实操经验。咨询请看下方

有关职场或劳动纠纷的,可+V咨询
微信号:yaming458202




1、当好领导,只需做好三件事就行了

2、领导的这8个行为,才是扼杀员工积极性的真正原因

3、领导有这些表现,说明他已经非常讨厌你了,别再傻傻地埋头干活,早点自谋出路

4、心理学博弈术:为什么别人敢欺负你?

5、如何做好一名中层管理者?做好两件事:把事做好,把人带好

6、真正对你好的领导是什么样的?

7、为什么能力强的人得不到提拔?这5条职场经验,越早明白,升职加薪越快

职场干货 美好深藏 长按关注    





木子诗菡
职场管理经验交流、职场人际关系处理,职场困惑 营销管理经验交流、个人能力成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