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的HR一号位确实是个高危的岗位。
一般来说,创始人在认知HR工作的时候会经过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司很小,确实找个人能做些基本的操作工作就可以了,所以这时候不需要什么真正的HR一号位。
第二阶段,公司稍微大些之后,TA发现需要找一个能力更强一点的HR。但在这个时候也是低配的,需求就是找一个对HR工作有一定经验的人。
再过一段时间,TA会发现这个HR又不能满足新阶段的一些需求了,在这个时候公司很容易进入到“三年四换”“四年五换”的阶段。为什么呢?是因为这个阶段对这个岗位本质的需求是“建立组织”,而不是做HR那些事。
到了第四阶段,有些创始人可能会对HR岗位总换产生了一定的愤怒,干脆创始人亲自管HR一段时间。管半年到一年之后TA就不想再管了,因为TA发现这个事真是不容易——组织上的事虽然难度有时不那么大,但却非常耗时、耗力、耗心。
所以,这个时候就容易出现一个现象,TA会找一个“不可辞退之人”来做HR一号位。什么叫“不可辞退之人”?比如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或是在公司干了很多年的老人。
原来我认为这种选择不一定好,但现在据我观察这也不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一个公司,如果在组织方面的工作已经到了很差的状态,还从外部找人力资源人员来,我觉得就有点“故意害人”的嫌疑了,不如从公司内部找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有资历、有威望的人,来把这个工作企稳回升,刷新整个组织的认知水平,然后再从外部,或其它合适的方式,找合适的人做人力资源的工作。
首席组织官的使命是“赋能领导团队,共创美好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