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14家首批获准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名单。
这意味着跨境理财通2.0版本自今年2月26日发布以来,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那么跨境理财通究竟是什么?可以跨境投哪些产品?
跨境理财通是什么
就是指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投资者,或者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跨境投资对方金融机构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
它包括“南向通”与“北向通”。
“南向通”就是内地居民在港澳销售机构开立账户,投资港澳销售机构的投资产品。
也就是可以在境内投资境外资产,主要是美元和港币计价的资产。
但这里的内地居民目前仅限广东地区的9个城市。
“北向通”就是反过来,港澳居民在内地销售机构开立账户,投资内地销售机构的投资产品,可以在境外投资境内资产,主要是人民币资产。
因为是通过闭环式资金通道,所以该跨境投资行为不涉及个人5万年度结汇额度。
跨境理财通进入2.0版本
跨境理财通于2021年9月开通,被称为1.0版本,但当时开展的机构仅限于商业银行。
2024年2月,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意味着“跨境理财通”迈入2.0版本。
主要变化包括: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南向通”内地投资者新增“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可选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
二是提高个人投资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同时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参与试点的,两种渠道分别各有150万元额度。
三是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北向通”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
四是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展业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2023年以来随着“通关”的放开,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跨境资产配置需求得到释放,跨境理财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跨境理财通也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非常重要的跨境资产配置渠道之一。
本次公布的证券公司名单,是跨境理财通2.0政策更进一步的落地。
未来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概念会更进一步加强,不仅仅是工作、娱乐和生活方面,在投资上也会更进一步融合。
何时会有跨境保险通
不少朋友也会问到,既然存款和理财可以跨境投了,“债券通”、“沪港通”或“深港通”的债券和股票跨境交易机制也有了,那么未来会有跨境保险通吗?未来可以在内地买到香港保险吗?
跨境保险通指的是港澳保险机构无须在内地设立商业存在,可直接向内地消费者跨境销售保险产品。
之前就有政协委员提议,仿效债券通及沪港通等模式,让香港保险公司在大湾区以试点形式销售保险产品。
但监管的答复是否定的。
“港澳保险机构无须在内地设立商业存在就可以直接向内地消费者跨境销售保险产品,与《保险法》中对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要求以及对境内保险投保的要求存在冲突。”
“跨境保险通涉及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消费者保护等多方面因素,现阶段直接开展试点的时机尚不成熟。”
实际上,上述各种跨境通得以实施的基础是闭环式的资金通道,钱出去之后可以原路返回,否则外汇管制就形同虚设。
但跨境保险通在操作上困难的多,涉及的金融机构也更复杂,投资期限还长,中途不确定性很高。
更别说保险产品还得处理复杂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不同利益以及利益的分割,还有涉及跨境的情况。
另外一件和跨境保险通相关的事件,就包括前段时间广东金融监管局对非法跨境投保的排查。
排查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在查内地代理人违规销售和宣传香港保险的行为。
目前很多香港保险的销售都是通过“介绍人”+香港代理人/经纪人的合作模式实现的。
内地代理人作为介绍人,完成从开发客户港险需求、获客、咨询到提供产品建议等一系列服务,只是在最后把客户带到香港,由香港当地对接的代理人或经纪人完成最后的投保流程。
一定程度上,这样的咨询服务属于销售服务的“灰色地带”。
但是监管显然对此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处理态度。
试想一下,如果香港保险可以直接在内地投保,连香港都不用跑,那现在定义的“违规跨境投保”岂不是更加容易做到。
总体上,现实难题还有很多,短期内跨境保险看起来是通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