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赠与与法律纠葛:婚前财产加名有何后果?

文摘   情感   2023-12-25 11:30   上海  

在现代婚姻中,财产问题往往是夫妻双方关注的焦点。有些伴侣为了维护婚姻和谐,会将配偶名字加入到自己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证上。这一举措本意是表达对婚姻的承诺和信任,但现实却可能并非总是如人所愿。当婚姻关系出现裂痕,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加入配偶名字后,是否还能撤销

今日“杨律说法”为大家分享一篇丈夫在婚前房产上加入妻子名字,后反悔想“撤回”的赠与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陈先生与姜女士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先生与姜女士经常因房产加名问题争吵,陈先生妥协,在其婚前个人所有房屋上加入姜女士的名字,两人各享有50%的产权份额。后双方感情不和,陈先生反悔,要求撤销自己对姜女士房产份额的赠与
陈先生认为,姜女士利用自己想维系夫妻感情的心理,欺骗自己向其赠与房产,但没有履行房屋赠与所附的维护婚姻关系的义务,构成欺诈。姜女士则认为陈先生对自己的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及附义务一说


裁判要点

一审院判决陈先生败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本案的赠与发生在“夫妻”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中,婚姻关系的基础在于情感,夫妻关系的维系或改善需要夫妻双方甚至是双方长辈长期的、共同的努力,是家庭成员应承担的人身、道德层面的义务。
陈先生与姜女士长期因房产是否加名而争吵,现加名虽已完成,但在此事中暴露出的家庭问题对两人感情的不利影响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不可能瞬间消弭殆尽;同样地,即便双方均愿意以此为契机调整自己的认知和行为,情感的修复也需要时间。目前两人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仍有改善的可能,即使将来两人离婚,也未必仅能归责于其中一方。双方更应珍惜夫妻之间的情感,并肩负起家庭的责任,而非仅通过建立某种“财产性合同”维持婚姻。

律师观点

杨律师在涉及的房产加名、共有财产、赠与合同等相关问题有较多研究,也亲自办理过众多类似财产纠纷案件。
在婚姻生活中,财产通常是夫妻最为关注的核心,特别是在“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这类情形下,财产权的变更往往蕴含着情感与法律的双重考量。在这种背景下,婚内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活动,其性质和后果需要被更加慎重对待。
婚内赠与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赠与。它发生在婚姻这一特殊的社会关系中,往往包含了夫妻情感、家庭人伦等复合因素。因此,婚内赠与的法律效力和后果需在婚姻的大背景下考量。夫妻双方在赠与前应深思熟虑,充分评估赠与行为可能带来的财产和情感上的变化
在陈先生的案例中,他将婚前房产部分所有权赠与姜女士。这种赠与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有效的,且在产权变更登记后,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姜女士有欺诈、胁迫或严重违背赠与合同约定的行为,赠与难以撤销。但若赠与基于欺诈、胁迫等非法因素,或赠与后受赠方严重违反赠与合同义务,法律上提供了撤销的可能。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时,将从婚姻关系的角度出发,考量双方在整个婚姻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婚姻的基石是情感,而非物质。在处理婚内财产问题时,夫妻双方应注重感情的培养和维护,而不仅仅是物质利益的追求。理性的财产处理和深厚的情感基础是婚姻稳定的双重保障。在“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情况下,权利人需谨慎考虑加名的后果,而受赠方也不能理所应当,而应认识到接受赠与的义务和责任
婚姻内赠与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法律问题,它不仅涉及财产权的转移,更触及夫妻间的情感与信任。在进行婚内财产赠与时,双方应充分考虑法律与情感的双重影响,做出明智的决策。同时,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从婚姻关系的维护角度出发,平衡物质利益与情感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只有这样,婚姻才能更健康地发展,夫妻双方的权益才能得到合理保护。

注:1、本文在编写时有改动,相关案例全文请参考“上海高院”公众号,在编写时有改动。
2、本文分析的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仅是参考,并无约束力,且部分案例所引用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可能已被修改或废止。各位朋友在学习时多注意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及司法观点。必要时,寻求专业的律师提供咨询和帮助。 
师,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近十年,执业方向主要集中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及公司法律顾问。杨律师执业以来,先后主办或合作办理法律事务众多,包括担任十数家企业法律顾问、办理数百件争议纠纷案,公司综合法律事务、私人财富保障及传承、建筑房地产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杨律师注重实务操作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办案同时总结经验并撰写多篇理论和实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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