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代妻子签租房合同,妻子能否以此为由拒付租金?

文摘   情感   2024-09-26 19:00   上海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互为日常家事的代理人,这意味着一方在处理家庭日常事务时,其行为对另一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共同承担责任。这不仅保障了交易安全,也促进了家庭生活的和谐。然而,这种代理权并非无限,若一方的行为超出了日常家事的范围,那么可能就需要双方的共同同意。那么,如果丈夫代签租房合同,妻子能否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呢?

今日为大家分享一篇夫妻租赁房屋经营服装店,因效益不佳关门停业,妻子以租赁合同是丈夫代签为由,拒绝支付房租的案例。

案情简介

某租赁了几间房屋用于服装店经营。签订租房合同时,丈夫张某代李某签署了李某的名字。后服装店效益不佳,在未与房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店铺即关门停业、人去屋空,李某亦未将房屋及时归还房东。房东催要租金无果,遂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欠付租金及滞纳金

李某辩称,房屋租赁合同中“李某”非其本人所签,自己也从未授权张某对外签署该合同,张某签署合同的行为对李某和服装店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要点
院判决房东胜诉
法院认为,夫妻在日常家庭事务的范围内,与第三人发生民事交往时,依法享有相互代理的权利,不必明示其代理权,可直接以自己名义、双方名义或者对方名义为之。夫妻一方因日常家庭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除非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
本案中,夫妻出于共同经营服装店的需要租赁房屋,属于日常家庭事务的范畴。服装店虽登记在妻子名下,但出于家庭经营需要,丈夫有以妻子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合同的权利义务及于夫妻双方。丈夫张某与房东签署租赁合同,并代签了李某的名字,属于夫妻日常家庭生活范畴,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观点

杨律师在本案涉及的夫妻家事代理权、代签字法律效力等相关问题有较多研究,也亲自办理过相关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一、夫妻之间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与第三人民事交往时,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该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夫妻双方。但如果夫妻一方在行使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同时,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则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
日常家事代理权设立的优势在于,通过扩张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使夫妻双方在日常家庭事务的处理中不必事必躬亲,从而让家事活动更加快速高效,方便生活,节约夫妻生活成本。同时也可以充分鼓励交易、提高交易活力、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判断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标准,一是以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包括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运转、满足家庭成员较高层次的生活需求,例如衣食住行、医疗健身等;二是以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而非仅仅满足个人生活所需。因此,不动产交易以及与自身经济水平不符的大额交易行为、具有一定风险的金融投资行为、分居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一般应排除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之外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考虑合同是否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签订,以及是否符合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如果妻子试图以合同非本人所签为由逃避责任,这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这不符合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制度设计,也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契约精神。

注:本文分析的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仅是参考,并无约束力,且部分案例所引用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可能已被修改或废止。各位朋友在学习时多注意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及司法观点。必要时,寻求专业的律师提供咨询和帮助 
师,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十多年,执业方向主要集中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及公司法律顾问。杨律师执业以来,先后主办或合作办理法律事务众多,包括担任十数家企业法律顾问、办理数百件争议纠纷案,公司综合法律事务、私人财富保障及传承、建筑房地产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杨律师注重实务操作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办案同时总结经验并撰写多篇理论和实务文章。


化风险起舞,让企业长青

如果说盈利是企业的智慧线,那么,风险防控一定是企业的生命线

近几年,随着国际贸易形势日趋复杂,国内经济环境“三期叠加”(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刀阔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摆在“三大攻坚战”首位以来,风险防控愈来愈显得重要并和企业息息相关。

那么,在我们律师眼中,企业主要面临怎样的风险防控

简单来说,既有政策风险防控,禁区决不能碰、雷区不要乱碰、灰色地带必须远离;也有法律风险防控,重大决策坚决合规、重大合同慎重订立、纠纷争议妥善解决;还有运营风险防控,公司治理架构健全、运营激励合理高效、劳动人事管理规范……



如何订阅公众号/联系律师

  • 点击顶部蓝色"家事纠纷裁判规则研究"进行关注;

  • 添加作者微信号:yangwanglvshi

  • 上海市延安西路889号太平洋中心18楼 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

往期精彩推荐

房地产篇
婚姻家庭篇
财富保障传承篇

家事纠纷裁判规则研究
研究家庭常见纠纷裁判规则,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