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在离家近的停车场安装充电桩被拒绝,业主一怒之下诉至法院...

文摘   2024-08-07 17:30   上海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桩的安装成为社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充电桩安装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业主与公司在充电桩安装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装过程既符合环保要求,又能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充电桩的合理布局和使用,同时维护社区的和谐秩序呢?
今日“杨律说法”为大家分享一篇小区物业和业主就安装充电桩事项产生纠纷的案件。
案情简介

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将新能源车位单独划分至较为空旷的院外(“新能源车位”)统一管理,老吕为小区业主,虽已租赁新能源车位,但觉得小区统一的新能源充电区域离家略远,欲将其新能源汽车放置在院内的长租停车位(“油车车位”)充电,遂向供电企业申请于院内安装充电桩,但物业公司拒绝出具同意安装的相关说明文件。

老吕一怒之下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协助办理车位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相关手续

物业公司辩称,根据小区规划,从加装充电桩的安全性、变压器容量等考虑,在院外统一设置新能源停车位并增容了变压器,专门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停放并配合加装充电桩。之后院内停车位不再加装充电桩。



裁判要点
法院判决老吕败诉
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事权利的行使应以合理的方式进行,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及公共利益。老吕与物业公司签订长租停车位的租赁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恪守履行。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出行、促进节能减排的背景下,购买新能源车辆业主的充电需求确实属于合理需求。具体到本案,老吕使用电能驱动的新能源汽车,可减少对化石能源的消耗,有助于节约资源。而缺少充电桩设施,会对老吕使用该汽车带来不便,亦难以利用电能。因此,给老吕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提供便利,有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故公司作为为小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的单位,应积极配合建立、完善充电设备
城市发展必须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对于居民小区管理亦然。本案中,公司亦为满足小区居民新能源汽车配备充电桩需求履行了物业管理职责,在小区外规划了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并增扩了电容,用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配装充电桩的需求,同时新能源充电车位的车辆安排密度小,环境空旷,在满足新能源汽车配装充电桩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到了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安全性。另外,新能源车位与小区之间属于合理距离,并设多处进出口方便业主直接进入住宅院内,并未对正常生活出行造成过多不便影响,该规划具有合理性。而老吕在租赁车位之时,已经知晓新能源车位与油车车位之分,在已经租赁有新能源车位并签订充电设施安装及安全使用协议的情况下,并未安装充电桩,反而以油车车位距离家近为由要求在院内安装充电桩,且在此期间,院内和院外停车位租赁协议载明的使用车辆均为新能源汽车。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显未尽到充分使用新能源车位、避免资源浪费的生态义务。既未能充分使用新能源车位,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此外,对于是否允许在院内停车位上加装充电桩,还要根据双方所主张的利益性质,考虑最大利益和最小弊害加以权衡并取舍,才能更好地实现物尽其用、绿色使用。法院认为,物业公司考虑到小区住宅实际情况,将新能源车位单独划分到较为空旷、电压充足的区域统一管理,既实现了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出行、促进节能减排的绿色发展初衷,满足了小区新能源车车主对于配装充电桩的需求,亦加强了小区的安全管理,既保障了周边居民的安全,又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要求。而老吕已经租赁新能源停车位,但认为该新能源停车位相比院内老吕已经租赁的停车位而言,距离生活居所更远,故未在新能源停车位配装充电桩,并以此要求在院内原告老吕租赁的停车位上配装充电桩。若法院支持老吕的诉讼请求,势必会增加物业公司的管理难度,也容易诱发业主选租充电车位却不充分使用的不绿色合同履行行为,长此以往,弊大于利。因此综合考量本案案情,对于老吕在本案中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注:1、本文在编写时稍有改动,相关案例全文请参考(2023)京0112民初13232号民事判决等法律文书。

2、本文分析的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仅是参考,并无约束力,且部分案例所引用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可能已被修改或废止。各位朋友在学习时多注意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及司法观点。必要时,寻求专业的律师提供咨询和帮助 

师,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十多年,执业方向主要集中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及公司法律顾问。杨律师执业以来,先后主办或合作办理法律事务众多,包括担任十数家企业法律顾问、办理数百件争议纠纷案,公司综合法律事务、私人财富保障及传承、建筑房地产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杨律师注重实务操作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办案同时总结经验并撰写多篇理论和实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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