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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一个引理。
“引理”是数学上的一个名词,它是为了让我们简化推理而来的。
我们在前两篇内容中,谈了无自性,无自体,无自相,因为任何一个事物都不能够独立显现。
由此,我们可以推出一个引理:法界任何的局部都不能切断与其外部的因缘联系。
这里的“法界”不是一个整体概念,也不是一个全局观念。法界就是实相,实相是无尽的、无穷的。
所谓“局部”就是不尽其外,是因为我们的分别才有局部,而这个局部不能完全切断跟其它事物的联系。
因此,法界没有绝对独立的局部。
另外,我们还要讲一个“共许”的概念。
共许就是指,双方需要某些共同认可的语言做基础,来进行交流和表述。
比如“自性”这个词的定义,我这样下定义,你赞不赞同?
如果不赞同,那双方的交流就是鸡同鸭讲。你讲你的自性,我讲我的自性,就无法交流。
比如,我们在前一篇内容中讲的自性,是指中观所破的自性,即不依赖外缘能够绝对独立显现的自性。
而《六祖坛经》讲的自性就是自性空,就是没有自性,不但自性空,还能生万法,还有灵动的、能朗然自照的一面。
可见,《六祖坛经》讲的自性跟中观讲的自性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们要谈一个问题,首先必须把概念弄清楚。
如果双方都承认,这个概念是这个意思,那么才可以从这个基础谈起。
一般来讲,交流就是有意见一致的地方,也有意见不一致的地方。
交流是基于意见一致的地方,表达各自意见不一致的看法,最后看看能不能达成共识。
所以,共许对交流而言是一个基础,它不是真理和原则。
我们回过来说“相空”。
所谓“相空”或者“无相”就是指,相与相之间不能够截然割裂,凡是割裂都是我们分别取舍出来的。
对着外在所有的一切,我们都可以把它归到相空去看。
可是,接着我们会想:现象不能够独立,但是现象背后是不是有一个本质呢?
现象可以变化不定,可以无常、迁流、生灭,也就是生住异灭,而它的本质是定的、是不变的。
本质就是“本体”的同义词。
这种看法就属于本体论,是佛教所要破斥的典型的常见。
“常”就是不变化的意思,就是能够独立于其它事物之外而存在。
对于这种本体论的常见,佛教就会问:如果有本质,那本质是怎么来的?在没有这个事物之前,有没有本质?没有显现之前,有没有本质?
如果在没有这个事物之前,没有本质,那这个事物是怎么生出来的?
不可能是自己生自己的,因为从前提条件来看,事物自己不会生自己。如果这个事物不是自己生自己的,那就是要依赖于其它事物才能生出来。
如果这个本质要依赖其它事物生出来的话,那它能够叫本质吗?
依赖于其它因缘条件,那就叫缘起,缘起和自性是死对头。
只要是缘起的,它就没自性;只有没自性,才能够缘起。
可见,并不存在本质,因为这个本质根本就产生不出来。
因为,事物是依赖因缘和合,积聚而成的,必须依托其它的条件。
所以,本质也是自性的同义词。
上述过程,是破完表象后,再破本体的问题。即无自相、无自体、无自性,相空、体空、性空。
那么,佛陀为什么要讲无我、无本质、无主宰、无自性呢?
原因就是以此破我们的轮回。
我们的痛苦在哪里?就是我执,执着于这个身体为我,执着于心为我。
欲无烦恼,先无我。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觉得有一个我,有一个个体。
如果我们突破、超越不了对这个个体的执着,或者如果我们始终以自我中心来看问题,离不开“我”这个虚拟的立足点,那么我们的格局是有限的。
因为,我们能看到的,能接触到的都是有限的。
通过眼睛、耳朵、身体,我们能感知多大范围?墙壁一挡我们就看不到了。
有“我”这个虚拟点,才是轮回的根本。
而我们之所以有我执,就是因为我们把这个个体所感受到的范围,从这个法界中割裂出来了,把这一部分据为己有了。
执着于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就叫我执,也叫阿赖耶识。
阿赖耶识就是把你能够感受的范围,从法界分别独立出来。
凡是外在山河大地,这些执不住的,就当作外境,把个体能够控得住的就当作自己。
这样一割裂,就产生了内外的对立,产生了我执。
这个很关键,轮回就是因为有我执。
不过,我们不要以为轮回是有一个不灭的灵魂,然后好像不断在换房子一样的换身体,而这个灵魂是不变的、是肉体背后的主宰。
绝对不是这样的!认为有一个永恒的灵魂,就是典型的自性见。
佛陀讲“无我”,其实就是破我们对本质、自性、主宰的执着。
法界本来就是如此的,我们也没法从外界完全独立出来。
这个就是佛陀的教法,我们一定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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