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知执受识,是二障体性,
惑种一切种,由能缚二人。
两种障,即烦恼障与所知障,惟有断除此二障,才是解脱。
《六门教授习定论》中的第三个颂文,是用唯识的基本理论来讲禅修。
唯识一直是针对禅修的人说的。比如《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讲得很清楚:在唯识看来,没有离心识之外独立存在的客观环境。因此唯识先不去管外在的客观世界或别人发生了什么,而是在与自己身心接触到的、觉知到的这部分,建立清晰的观察。
凡是我们能接触到的都是显现,佛教称之为现行。六根没有接触到的,先不去管,也暂不讨论外境「有无」的问题。整个唯识的起始点就是从别业来谈的。没有感受到、认知不到、看不到的,统统叫种子。能够感受到、接收到的,如眼睛看到的、六根认知到,都是现行。因此只有现行,才会认识。
修行,需要你观察清楚。
倘若没有高深的禅定,就无法观察清楚自己的感受与心行。在南传体系,要求修行人,行、住、坐、卧都要保持正知,知道自己当下在做什么。而现代人最大的问题就是身心麻木。譬如此刻你坐在这里,身体是紧、是松?内心是散乱,还是昏沉?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身心缺乏观察与觉知,就没办法修行。
解脱的意义,即离障。二障的种子藏在阿赖耶识。玄奘体系的新译中,执受识是指阿赖耶识,可说是惑种子与一切种子的依止处。因此,要想解脱,就得清除二障的执着。
障碍,是错误、扭曲的认识。
当我们执着于根身、四大为「我」,这就是烦恼障。烦恼障断除了,还有余习,就是所知障。凡夫的烦恼,一般都来源于自尊、自我,就是虚拟了一个中心;其实并没有「中心」。就像芭蕉,外表看起来像一棵树,但扒到最后并没有「心」,佛法中讲「无我」,就是这个样子。在佛教「六种根本烦恼」【见注释1】中的「不正见」【见注释2】,排在第一个的就是「身见」:你把自己的身体看成是「我的」,是错误、扭曲的认识。这就是执着少部分因缘法为「我」,就会与周围对立,因此一定会有烦恼。所谓「二障体性」就是因为你执着于自身、自我。如果不再执持,能把阿赖耶识转过来,转为无垢识、转为大圆镜智,就不会有烦恼。
唯识讲「一切离不开你的识」,把「识」转成智慧,这个「转」就是转变它、不再执这个范围、打开这个屏障;转过来才可以解脱。
颂文04:
已除烦恼障,习气未蠲除,
此谓声闻乘,余唯佛能断。
二障中,惑种即烦恼障。只要有我执,就有烦恼障,能束缚声闻乘人,令不解脱。
一切种即所知障。如果有法执,便能缚住菩萨。这里是进一步分析声闻、缘觉与菩萨和佛到底有什么不同?声闻的烦恼已经断掉,就等于车不再加速发动、踩油门,不再催生烦恼了。可是它的习气、惯性没有断。「未蠲除」就是没有彻底,虽不现行,但种子未断。而菩萨从第八地到第十地,破除的就是俱生法执、所知障【见注释3】。只有到了佛位,一切种子、习气,皆已除遣,才是真正的解脱。
习气就像开车,高速向前冲的惯性力。这时如果想停车,就不要再给油、同时踩刹车,停止驱动就相当于烦恼障断了现行。可之前的惯性还会有前冲之势、继续往前滑,这就属于习气的部分。所以声闻、缘觉二乘虽断了烦恼障现行,但不能尽断其种,习气尚在。此外,一般烦恼障是看得见的,所知障是看不见的。佛教常用香做比喻:用香熏衣服,香料虽然烧完了(比喻烦恼障断干净了),但香气还是留在衣服和房间里,这就是习气。一个人的讲话方式、眼神、行为、甚至气味都有习气。习气,对应的就是所知障。而人主动的行为意识,则属于烦恼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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