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费希特的必要:对于理解黑格尔的体系重要的铺垫
从最经典的第一个定理出发
无条件的诸原理
——知识作为知识,必须有其无条件所相信的、不可被质疑的原理。而知识学就是对此不可能被探讨的“知识的原理”的发生进行研究。
行动者作为一个自我,以行动的方式存在着,并且在行动中获得它自身 “不仅在行动中,且作为行动而存在”
这既是费希特所言的最高原理的展开——在最原初的、不可被置疑之处的被确信的认识。
而这样的推演,并不是一种证明的过程,并不是有目的的 “演示-出” 而是演示本身——仅仅是这个行动自身在展现和确立自身
这样的原理已经在所有被认识的知识之中。所以费希特的知识学本身就是对“不可能”之知识的研究。
故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原理
同一律 矛盾律 根据律
“A=A”
作为最基本的逻辑系词,毫无疑问是“正确的”。而这种正确的判定,是由一个拥有直接设定某物能力的主体给予的。
而A=A不等于A单独地被设定抑或A存在。
而是设定:若A是,则A是
而这时候真正拥有必然关联的是“若…则”
故设定此关联为X
X是由自我设定出,故X是我返回提供给自我的,那么A也是被设定在自我之中, 只要X与A产生联系。
在这样的必然的关联之下,第一个“A” 与第二个“A”被X 联合起来。
而因经由这个必然的联结,所以同样是在自我中被设定,故主语“A” 的设定直接使宾词“A”被设定。
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命题:“若A在自我中被设定,则A是”。
我们可以从这样的一种分析中得出费希特对于绝对的最高原理的诠释。
作为“必须相信” “不可置疑”的形式逻辑本身以“A=A”被提出,而知识学-知识的科学,便是探讨“必须相信” 中“必须”的发生。这样的发生,海德格尔名之为—投射(Entwerfen)。
A并不是自己就能存在。也并不是A就活生生的直接等于它自身,而是通过主体, 绝对者对其的设定、对它的规定,通过这样的设定,A返回自身,将自己的存在状态托出。
并且在绝对者的自我中存在。而这样的动作,同样也揭示出一种必然的关联,这样的关联,费希特给予了一个独立的位子:X。
如此,A由自我被X设定了。故在自我的任何行动之中,便有一个一以贯之的某东西同时被设立起来了。
那么便可以将这X表示为一个命题:即我=我。
而通过X推导出的,我是我,与A=A 间仍存在着最小且不可化约的差距。
即A=A必须维持一种对A的规定性,即A为有条件的存在,而我=我则可以无视这样的要求,直截了当的存在。
故,我是我,这样的一个动作,便可以写成另一个命题:即,我是。
回到A=A 根据上述的推导,已知此命题为主体所中介,故被中介的每一个判断都应当被纳入人类的精神行动之中,而一切行动条件也被预先的设定下。
而这样行动的最高根据,即是 X 这样的自己设定自己的行动,即是行动者的存在根据。
所以X,即我是,便是知识学中那必然正确的必然性。也就是“不可能”被置疑的 唯一可能的事实行动。
在“我是我”中,前一个我,意味着直截了当的被设定的东西,而后者是意味着存在着的东西,说出“这两个是一个东西”的行动本身即是作出此判断。
即通过其单纯的存在设定自身,而通过单纯而存在。故,自我的存在就在于把自己设定为自我,即存在者。
若自我只在设定自己时存在,那它便是只为存在者设定的设定者。
但若其的设定是直截了当的,因为我(作为宾词)对而我(作为主词)而言存在。
那么对我(此处无主宾之分,拥有本体论地位的我,因为已经被上一句命题所规定)而言我必然存在。
故,设定自己和存在是完全等同的。于是得到下一个命题——我直截了当地存在,因为我存在。
“我(作为主词的我)直截了当的存在(被绝对者所设定的内容 /行动),因为我(此时已拥有本体论地位的我)存在。
所以根据上一个命题又可得,这个设定自我的自我,与存在着的自我,也一样是同一个自我。
故得出同一律的最终命题—
“自我自己直截了当的设定自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