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基地学校九年级组举行学生游学招标的过程中出现了小意外,引起了我们的反思。
多年来,学生游学活动做得比较扎实,而且我们有一套自认为比较成熟的招标流程。游学地点和线路是由学生集体协商出来的,大多时候一个年级有多条线路。旅行社的选择是学生和家长共同投票产生的,竞标现场根据各个公司的介绍,学生代表或者全年级全体学生集体投票,当场选出2-3家优胜者参与下一轮的面对面商谈;第二轮谈判由部分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直接与公司对话,确定最终的服务公司。
旅行社竞标过程做得很充分,决策权完全交给学生和家长,学校只做组织和服务工作。这次的意外出现在面对面谈判阶段,有几位家长非常气愤地指责一家公司采取了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但因学生把大多数票都投给了这家公司,最终也只能选择这家公司。
为什么有家长指责这家公司呢?因为在上一年度中,这家公司也负责了一条去上海的线路,但亲身经历过的家长和学生的感受非常不好:临时更改线路和交通工具,临时调整研学场地和内容,承诺的酒店和服务降低标准。现场有几位参加研学的家长因为亲身体验过,对这家公司的信誉度表示怀疑。而这次这家公司又采取了更吸引眼球的方式来获得孩子们的认可:介绍现场的演说和表态说得天花乱醉,令孩子们心动,但稍有经验的成人都会质疑;还请来了当地电视台少儿栏目的主持人,承诺该公司中标,该主持人会陪同大家全程同游——这直接诱惑孩子们用脚投票;该公司的报价也极低,导致有两家经常中标且服务得到大家认可的公司现场表态:这价格我们无法兑现承诺,我们选择退出。
所以有几位家长严重怀疑该公司的承诺可能又是空头支票,现场也提醒了孩子们注意,但孩子们仍旧投票给了这家公司。按照事先的规则,家委会也左右不了结果。
这个结果引起了学校的反思:
首先,为什么有公司会这么大胆,明知道有些承诺做不到还信口开河?因为处罚措施没有做到位。处罚措施是家委会主导的——是否参加游学、收费支付等关键要素都是家委会主导的——但家委会因为相对松散,往往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很少坚持向旅行社真正索赔。因此,这次学校出面干预,让家委会与公司签订的合约中,将各类赔偿条款细化。费用先支付一半,游学完成经过评估后支付另一半。
其次,这样的竞标决策权交给思想还不太成熟的孩子们做主,真的负责任吗?从好的方面来说,参与竞标的过程是孩子们学习的过程,是接触社会经历社会化进程的好时机,即使“栽了跟头”也有价值也是成长,况且成本也不太大。
但眼看着孩子们这样被“误导”,作为学校不采取适当措施也实在是“难辞其咎”。更让我们担心的是,这样表面“热热闹闹”的竞标现场让人不是滋味——研学的目的是在行走的课堂中学习成长,所以看重的应该是各公司提供的课程设计和学习内容,而不是一味追求热闹的形式(过度关注价格的竞争和吃住行环境的攀比)。
经讨论,我们决定优化流程:在选择线路和制定课程内容之初,仍旧征求全体学生意见;旅行社竞标采取由家长、学生和教师三方代表参加,家长比重增加,不再采取全体学生投票;每次研学结束,做好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作为评价研学公司的依据;重点是研学课程内容由学校组织教师二次深度开发,与学校育人目标和年级课程目标紧密结合。
本文发表于《湖北教育》2024年第10期
(湖北教育王昌胜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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