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协议的提出者
协议里一定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写经公司提出与你协商解除。
如果协议中是由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您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甚至无法领取失业金。
所以必须是一定要注意解除原因,是公司提出与你协商解除或者是经双方协商一致。
二、补偿金额
包括两个方面:
1)写明具体的金额
必须在解除协议中明确具体的金额。有些用人单位比较鬼,就是模糊说是N,或者N+1。极有可能会扯皮。
2)补偿的范围要明确
补偿的范围很关键。如果公司跟你谈的是经济补偿,你也认可给经济补偿。但是最后在协议里写的极有可能是这样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工资,加班费、年假折算等等一个总额。
比如说打包5万。一旦签字就意味着你只能拿到这5万,对于其他的提成、绩效奖金、甚至社保个人部分,公积金个人部分都在内。你之后再去投诉社保公积金,虽然公司需要垫付,但是这块人家可以再向你追偿,你还是要吐出来一部分。
因此在写具体金额的时候,最好把明细列出来,哪项多少,哪项多少,合计多少。与协商的结果是否一致。
三、支付期限
支付期限一定要有明确的日期,最好是当天一次性付清。
记住只要钱没有到你口袋前,一切都有变数。
不写支付日期,或者分期支付的,一定要小心,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在协商的时候就要敲定。
支付期限不能有附加条件。千万不要答应什么完成工作交接,完成某个项目才支付,以后肯定会扯皮,补偿金极有可能拿不到。
如果公司确实有困难,需要分期支付,最好是写一句,到期未付清,需支付多少违约金。
这样至少有一个威慑作用。以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这个违约金也可以主张的。
四、先盖章后签字,一人一份
遇到过很多起这样的公司。签完字后,以要盖章为由,让你回家等着寄送回来,结果收到的是旷工三天以上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你手里没有任何你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的证据。你就拿不到补偿金。
五、签完协议后,还让你走离职流程
有些公司可能会在签完解除协议后,要求你继续走离职流程,并在离职表中声明所有费用已结清,与公司无经济纠纷。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会无意中将协商解除转变为自愿离职,从而失去应有的补偿。因此,在签署任何文件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您在协商劳动合同解除时能够更加明智冷静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nd
关注我,了解更多劳动纠纷实操经验。咨询请看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