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杰|我近些年的几则随笔

文摘   2024-09-04 22:39   德国  

1,与叶秀山先生:我喜欢写学术性随感,很像把即刻的灵魂撕开了给人家看,像是我丝毫不想保守秘密,但即使我把心中的秘密全部说出来,人家可能还是云里雾里,我觉得自己欠叶秀山先生的情,他是逐渐看重我的。叶先生肯定我的《启蒙时代的法国哲学》一书。他对我说,当时的卢梭和伏尔泰等,就是那样的,用“唯物”与“唯心”的标签,就抹去了血肉魂魄,我自觉比他的学生更像他,也就是叶先生和我,都有自己不自觉的写作风格。他写《做哲学的辛苦》,内容却是讨论柏格森。我呢,我写《做哲学的快乐》 ,意思却是和他一样的,我也这里也讨论一下柏格森,我用具有情景的思想感情,讨论他所谓数量与性质之间的本质区别:数量思维其实是理性思维的代名词,反之,在我看来,‘’性质思维‘’却是瞬间沉浸其中的意思,它是艺术的,在感情上它是全有全无的,你不可以说,‘’我怀着三分之一的快乐,享受着美丽的西双版纳‘’。这里的“性质”绝对不是知识论意义上的,因为此时此刻你无法区分大事情与小事情,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对品尝下午茶的急切期待与渴望,这件事,比世界是否毁灭还要重要,这个态度当然是不理性的,但是它有着瞬间的真实,就像是烟鬼吸烟和酒鬼喝酒,哲学家也许不吸毒(速冻水饺足矣)就能具有其迷幻的思想力量!还有,柏格森所谓“性质”的真实,含有“悖谬”(自相矛盾)之意,这种非理性的不透明,就是尼采欲还原的原样的世界,法国有一部著名电影《最后一班地铁》,其中有一句柏格森式的经典台词:爱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 ,所谓爱,就是说既是痛苦又是幸福!它比‘’清楚明白‘’ 更为真实,这就是柏格森所谓“性质” !

2 ,不懂西方哲学的儒家不可能有出路:铃木的几本基本著作,我读过。虽然禅宗亦是佛教门派,却是中国人独创的智慧,就像我盯着一双微笑的眼睛,然后对这眼睛说,其实你没有我更了解你,我写你,会比你更像你,因为你并不了解你自己原本是那样的人,这就是禅宗与佛教的亲密关系:没有“眼睛”绝对没有禅宗,但没有“我”的禅宗,你的眼睛就没有像今天这样迷人。另一个比喻是,佛教就相当于今天的西方哲学,我敢大胆断言:不懂西方哲学的儒家,是不可能有出路的。铃木大拙不仅精通英语,也精通西方哲学。所谓禅,一言以蔽之:就是中国人的微妙心思。如果我精通西方哲学,当我描写中国人灵敏细致的心思时,只懂儒家思想的人肯定写不过我,因为这些人没有像我这样:引入了新的精神维度!

3,发明与发现的逻辑:我的目的,决不仅是交流这篇写于2011年的短文,还是讨论我所谓“发现与发明的逻辑”,真实的心思和实际生活其实是这样构成的:你别立志,因为你不可能按原样实现你的愿望,但与此同时,立志又是绝对必要的。换句话说,当下才是唯一真实的,因为你能把握它。再换句话说,你只要有个当下的轮廓,就可以干了,别太计划,所谓胸有成竹,其实是自欺。这就考验一个人瞬间的天赋和直觉能力,因为真实生活就是时刻逼着你抉择,但并不给你抉择的时间,也就是说,灵活机动才是生活的原样。再换句话说,你要逼着自己处于适度紧张的状态,即沉浸于手头有兴致的任意事情之中,但这表面上的专心致志,其实却是由走神的轨迹组成的,这使你成为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别人眼里的)人的雕塑。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形写文章,就会深刻有趣,因为它符合生活的原样。

4,19世纪俄国哲学家舍斯托夫:非常清晰且切中要害,谁来反驳他?“在舍斯托夫看来,思辨哲学起源于理智的好奇心,寻求去‘理解’ 世界的现象,将人类引到死亡之地,在这里人类不仅丧失了个人自由,也丧失了直面最终真理的所有可能性。上帝告诫人类祖先不要吃知识之果,亚当出于好奇不听话,在某种意义上,这一事件的后果,就是最原始的谎话(经不住可恶的蛇诱惑)开始遍布世界。理智之路越走越窄,遏制想象力,从先见的‘对象’出发,想把所有人类感情逐出思想领域,理智认为世界上不存在任何实际上永远处于神秘的在道理上无法解释的东西,理智甚至拒绝承认人类会享有一个传统逻辑(例如不矛盾律和同一律)无法支配的世界的可能性——所有这些,必将导致理智的贫瘠。舍斯托夫坚持说,如果哲学想为人类精神服务而不是摧毁它 ,哲学就必须放弃冷漠的思辨和令人索然无味的反思。在某种意义上,理智必须真正变成‘存在的’(精神)。也就是说,哲学精神要从人类面对一堵象征着必然性的毫无希望的石头墙时所滋生的绝望感出发。‘’ 以上翻译是意译,他的想法与克尔凯郭尔相似,但比后者清晰,这段话的重要意义,在于在于它清晰表白了非理性哲学及其与宗教感情的关系,它与尼采站在一起,是后现代思想来源之一。

5,资先生:资先生忧虑的问题,说到底是“我与他人关系”问题,老一代忧国忧民,为此奋斗终生,壮烈而值得尊重!它是否可以转化为另一个问题:我关心你,但你令我失望。换句话说,只有在你对等回报了我的关心,我才欣慰安眠,但这里预设了你应该回报我、我值得你回报、甚至我是对的。资先生当然是对的,但“应该、值得、对”之类既然取决于他人,就超出了“讲道理”的范围。我暂且搁置与他人的关系问题,搁置与他人分享(尽管这自相矛盾,因为我正在与他人分享),因为以下的精神维度,儒家文化圈很少想:一个人的最终幸福可能不是建立在获得了想要的东西基础上的(因为这些东西既不是你能左右了的,还可能随时丧失),而取决于不可能获得这些东西时仍旧有纯粹的思想感情~热情之能力,这里的兴趣~渴望是返回自身的(尽管它是自身之外的人或物诱发的),即爱自己的思想激情本身,这种纯粹的精神引出了关于孤独的话题,即孤独本身意味着才华、强大、个性风格、想象力、创造性等等,还引出了“亲自”话题(一个人得亲自死,亲自……)。一个能把孤独变成享受的人,是不焦虑的。

6,德里达与福柯的争论:这是当代法国哲学最著名的激烈争论之一,它最终导致师生的公开分裂,它只针对思想本身,极其烧脑(朋友们是否有好奇心检验自己的哲学思维能力:讨论福柯的《古典社会癫狂的历史》。德里达认为,福柯这部673页的巨著,立论的关键就3页,其中福柯这样解读笛卡尔《沉思录》第一篇的一段话:“在这段话中,癫狂怪诞精神错乱从哲学尊严的圈子被驱赶,排除,放逐在外,被剥夺了公民权以及哲学思考的权利,在法庭上,在本质上不可能疯狂的我思(Cogito)的终审面前,被笛卡尔刚刚提起传唤即遭撤诉。” 福柯的结论:笛卡尔开启了理性的历史,排斥癫狂,他要写“癫狂史”,书写不曾被写的历史。德里达批评说,在下笔之前,福柯就区分了不可能区分开的理性与疯狂,因为实际上每个做决定的瞬间都是疯狂的(=掷骰子,打赌),笛卡尔自以为他的“我思”排除了疯,但整部《沉思录》的所谓“清楚明白”的实质都是在疯,是思想冒险猜谜黑暗的过程。德里达说福柯不可能在真实的意义上写出疯子的历史,因为他自己并不疯(必须疯子本人出来说话),因此他的代言人资格可疑。换句话,若写出来,这书本身必须发疯(但福柯书里却以清晰的整体论方式,自称知道在什么时代人们是如何思维的),福柯表面上替癫狂打抱不平,但他仍持笛卡尔的理性立场。一方面可以说福柯不疯,因为他一直没说疯话,但另一方面,可以说福柯比疯子还凤,因为他固执认为自己能在不发疯的情况下,还有能力写出《癫狂史》……

我个人看法:瑜伽的打坐静思冥想,与哲学家的思考状态的区别,主要在于后者恰恰是不排斥杂念的,有很多忘记了恐惧的杂念,因为好奇闯入了一个陌生的新领域,这时的思与写作,都是一种冒犯的姿态(德里达冒犯他的老师福柯,冒犯了全世界),但他并非持有预先就想争吵的念头,而是即刻的想法一不留神就冒犯了别人,因此写作是一种疯狂,因为一旦他没写作,见到福柯,他肯定面带微笑彬彬有礼的。写作相当于夜生活,礼貌相当于白天,两种情形都是真实的。白天一切按部就班即稳定,写作是一种焦虑不安的快乐即不稳定,它会伤害笔下所遇见的人(但也不排除给别人带来快活),文笔的姿态显露精神风格,这些快活使写作者欲罢不能,而且能治疗焦虑抑郁。写作的魔力在于脑子里似乎有某种比自己更为强大的东西,必须动手(冲动)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想——想与做之间零距离,且一气呵成,大胆而不计后果(是否得罪人了)。当他写完了,他才清醒了(但他把这种状态形容为“睡着了”,也就是返回平凡状态),而写的过程被他玩笑地称为“半醒半睡”状态(沉醉?疯狂?)。换句话说,不写时等同于打盹,而写作时才表明活着(好像海德格尔说过哲学家无传记,除了思想传记:“他出生,他思想,他死了”)。

7,加缪:加缪是文学家还是哲学家,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他提出一个治疗心理疾病的真问题。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在任何情形下都说心里话,不说谎,那么他的下场是非常悲惨的。为了在社会上混得好,就必须有两幅面孔。还有你必须遵守彬彬有礼的人情世故,如果你拿通常的“原因”(或者“动机”)不当回事(但是大家都特在乎它——特当回事儿),你也同样悲惨,可参阅加缪《局外人》。人的荒谬性就在于:一个非常世故的人,也喜欢读《局外人》,他能享受其中,但是读过之后,他该说谎的场合,还照样撒谎。

‘’ 人们知道,加缪把人与世界之间,人的精神灵感与世界不可能满足这种灵感之间所存在着的无法跨越的深渊,叫做荒谬。荒谬性既不存在于人,也不存在于事物之中,而在于人与事物之间只存在陌生关系。‘’

8,自恋原理:日常生活也是神话中的某些场景,就是哲学思想的源头:一个美少年爱上了映在河水里的自己的倒影,‘’自恋‘’的情结蕴含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图像与辨认(言语)之间的关系,比如想对镜子里自己的容貌说点什么。这象征着回答别人对自己提问,而每个人其实都是以自恋的方式回答,即认为自己真的辩识了自己在河水里的倒影(此刻的真相其实是误判)。换句话说,人没有能力说出来自己所看见的东西,令人震惊的是场景而非语言,那么语言能否变形为场景(非辩识的语言,让词语成为自己的血肉之躯)?他对她说话,其实是跟自己说话,他处于自恋或发明之中,这动力来自他始终认为是与她说话,他无力说出他所看见的。人也无力说自己,就像自己的眼睛看不见自己的眼睛,所以得借助于镜子或他人。于是这个美少年哭喊着要照镜子,他是由于无力看见自身之外的人而死的,这个人生悲剧化为岸边一株美丽的水仙花。最后他以康德的问话方式说:一个哲学问题是,在两个实际上互相看不见(肉眼看见了对方)的人之间的love是如何可能的?

9,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相同与不同: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事物本身”之共性,在于他俩都从笛卡尔那里获得灵感,但是放弃了笛卡尔的反思(“我思故我在”),变反思为纯粹无前提的非理论态度,于是,传统形而上学的逻辑分析证明,就变成了纯粹现象学描述(as if~好像与“理性直观”即胡塞尔所谓“木制的铁”),现象学并不排斥自相矛盾即荒谬性,因此从诞生之日,就埋下了非理性的精神种子,它在本质上与康德的理性是相悖的,理解胡塞尔的难点在于,他的方法与目的之间的自相矛盾:他的方法是非理性的,他的目标却是理性的(诉诸于meaning或noema),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试图消解胡塞尔的科学认识论(以传统哲学的being为基础)倾向,把现象学的描述倾向彻底化。

10,对于汉语的看法,德里达与黑格尔不同:德里达显然不同意黑格尔,黑格尔说拼音文字与观念直接联系,哲学只适于拼音文字表达,诞生于希腊字母。汉语起源于甲骨文,特性是不变、外在、自然性,它不是真理的语言。用汉语思维无法接近真观念。汉字中最接近罗各斯(形而上学语言)的是“道”与“理”,但这两个字都是比喻性语言,无法直接像拼音文字那样显示真理。黑格尔批评汉语无法像拼音文字那样在发音与文字之间建立起直接联系,汉语在说的时候说得太多(汉语方言),在写的时候又写得太多(8000个汉字得逐个辩识,而英语字母就26个),说与写之间没有之间关系。黑格尔说:“汉语是如此不精确,以致无法形成命题表达……汉语是不确定的语言。” 20世纪初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应该是同意黑格尔的说法,认为汉语是原始的、蒙昧的,落后的语言,应该拼音化,甚至有人提出要取消汉字的极端说法。

11,法国天才诗人洛特雷阿蒙(1846~1870),终年24岁。他来到世上就为了写《马尔多罗之歌》,仿佛夜空一道激烈雷电,转瞬即逝,他的诗是20世纪的文学艺术(主要是超现实主义)和哲学(大陆哲学,主要是存在主义)重要灵感来源。“打开他,整个文学便像一把雨伞般翻转过来;合上他,一切又立刻恢复正常。从他开始,文学赢得了发疯的权利。” 我想说,他发现的美,貌似发疯,他的文字似乎极不正经,这正是关键所在,康德和维特根斯坦都不会像他那样思考,为什么?因为他俩终究是逃避孤独的,而他笔下的最著名的诗句之所以匪夷所思,使人目瞪口呆,乃在于显示了孤独之美(壮美):你的神情比人更有人情味,你美得尤其像一架缝纫机和一把雨伞🌂 在解剖台上偶然相遇!‘’

12,西方学术经典汉译,若读不懂,责任在译者,不在读者。理由如下:文章写不清楚,是心里没想清楚,想清楚了肯定能写清楚。现在的问题是:读懂了,也想清楚了,但译和写出来的东西,仍旧晦涩。那可能就得从理解力和表达力找原因。理解力远比表达力重要。最透彻的懂,相当于胡塞尔说的理性直觉能力:立刻觉悟到事物(或者问题)的实质,然后就会发生这样情形:表达的词语会自动降临脑海中,而且非常恰当,反正当我们搜肠刮肚,为选择恰当的词语而伤脑筋时,其实此刻我们并不在状态,此刻硬写出来的东西,在效果上就是晦涩的。

13,为什么要博览群书?在朋友圈交流几句体会,关于做学问与写作的阶段:1.学着写或照着写。2,接着写,怎么弄?就像虽然记不住很多人名字,但某人出现,马上知道此人我见过。什么意思?就是读过很多牛人的书,只记住其最漂亮之处就可以了。可以随时冒出来,至于他究竟是什么意向,那不是我的事,我只管自己深有感触,他的漂亮在我笔下异变为另一种意思。别人是否厉害,取决于我,否则别人再厉害也与我无缘。博览群书的好处是,你会发现原以为自己不具备的能力,比如贝克特(《等待戈多》的作者)对普鲁斯特的评论,我觉得立刻就懂了,这情形,我预先没想到,重要的是能品出《追忆似水年华》的哲学味儿,还有就是风格,如果你是笛卡尔、康德、胡塞尔的研究专家,那么你写的文章,就携带着你所研究对象的风格,因为你在解释他们。但如果你具有明明在看一匹马却立刻联想到一只猫的精神秉性,那么即使读胡塞尔(A)时笔下也能淌出普鲁斯特(B),A与B原本不认识,但是你可以创造出他们的相似性,这不学术?这恰恰是真正的学术!因为我写A与B,不过是个幌子,他俩只是我见过的熟人中的两个,就像别人对我的认识,可能比我对自己的认识更加恰如其分,那么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我对以上A与B的认识。



美的旋律
美是一种哲学,也是一种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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