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老师
读完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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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续前文:👉〈孩子上学五年多,突然遭遇了“校规”(二)〉
前文说到,我曾试图联系学校,想找学校德育分管领导和语文老师一起见个面,就孩子的罚抄、站立晨读等情况好好聊聊。未果。于是,我按照既定的程序,决定在12345平台投诉学校。我在工单中明确指出,受理单位为“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12345平台的公众号编辑器特别难用,无法分段,不便阅读,因此,我将写好的投诉稿截图,作为附件上传。
站立时间的澄清
我投诉稿上写了孩子站立40多分钟。有老师看过后,认为我没有搞清楚,说学生没有站这么久。
我之所以写40分钟,是因为课程表上写的早读(“体育活动”)时间就是8:00~8:40。当我在群内说孩子“站了几十分钟”,而一旦说的是“几”,就意味着大于2,但语文老师从未就晨读时间进行澄清,班主任老师反而说的是,若是我的孩子“站不了这么久,可以坐着”,更是加深了我的印象,因此就按课表写了40分钟。(我的确应该向小吴同学问清楚)
就此,我和小吴同学确认了时间,他也只能说个大概:十几、一二十分钟的样子。
学校规定他们年级是7:50 ~ 8:00到校,他通常能在7:50前到校,而按老师对“入室立读”的解释,进了教室就要立刻站着读书,那就不会是从8点站起 —— 这也带来一个问题,这样的做法不鼓励学生早进教室,而是要卡着8:00进,否则,学生就要站得更久!
我和老师提到,如果教育局和我联系的话,我会澄清时间的问题。当然,最后是学校教务处联系我的,我也就时间上的出入进行了说明。但时间长短并不能改变体罚的实质。
是否体罚
老师一再地强调,这不是体罚。但是,这是无效的沟通 —— 对老师来说,尤其不应该。
这就像说一道题的答案要选A。学生问,为什么选A呢?老师说,这题就是选A,就是选A,就是选A……
我是这样和老师说为什么是体罚的:孩子本可以坐着的,但老师要求他必须站着,这种强制要求改变了孩子的身体状态 —— 强制就是罚,而长时间站立又会让孩子身体不好受。因此是体罚。
老师说,好,那我们不说这个……
我连忙打断,说:不、不、不,老师,是不是体罚,这是能说清楚的。我说了这“为什么是体罚”,您也可以说明“为什么不是体罚” —— 咱们一个一个问题来,谁说得更有理,咱们应该能分辨出来的。
后来,老师给我找来了“变相体罚”的专业解释。我看了,是光明日报社旗下教育板块公众号的文章,有律师就“变相体罚”做出了解释,专业人士的说法是可以采信的。但是,文中所列出的四条“变相体罚”只是常见的(主要的)、有代表性的 —— 律师再专业,也无法预见所有的情形。因此,并不是和律师列出的四条对不上就不是变相体罚。我只好说“谢谢老师的分享”,没有继续交流。
其实,老师想论证不是体罚非常容易的——是校规就不是体罚。但问题是,他们没有给我出示成文的校规,而是不停地说“这就是校规”,就像不停地说这题“就是选A”一样。
—— 这也是我为什么一定要搞清楚这是不是校规的原因所在,那是逻辑的起点。
所以,在与老师们的沟通过程中,我时而产生无力感。但我知道,这是当下简中互联网上的常态,教育圈只是社会的缩影。
最终,学校教务处老师深夜来电,就投诉进行答复。她的态度始终很好,观点也很明确。
教务处老师想约第二天14:30去学校面谈,也可以就我的时间。我说这时间没问题,但面谈时想请语文老师到场。由于她需要约语文老师的时间,说需要先沟通一下才能答复。由于当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我说这也不是很急的事,没必要这么晚打扰他。我就和教务处老师先就校规的事说了几句。我本不想耽误她太久的时间,毕竟那么晚了,但由于她不了解班上的一些情形,有些事一旦说到,就必须谈及相关的背景,一来二去,两人就聊了40多分钟。聊到后来,话都说开了,教务处老师的态度也非常明确,就不必去学校了。
这里只说一点,教务处老师在电话中明确说了:“入室立读”不是校规,是学校的建议或倡议,并表示语文老师会在班级澄清的(他第二天做到了)。
后来,即便我告知相关老师这一学校反馈的结果,但老师依然说,这只是我和他们的观念不同。这让我产生一种感觉,老师没有就他们搞错“校规”而有歉意,但我没有就此“纠结” —— 既然孩子不需要站着读书,那就不是我孩子“站不了这么久,可以坐着”的问题了,因为他根本就不必站。明确这一点就足够了 —— 当然,我也没有明说“孩子们不必站”这些话。
在12345平台的工单上,我没有评价。因为我在投诉稿中明确说了诉求,要求学校明确答复“入室立读”是否校规,但学校在平台上的答复没有涉及这一关键问题。
——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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