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篇一读者所提关于长租公寓纠纷问题的短文,简单发表一点个人初步意见供大家交流探讨,却被提问者指责为“没有深入思考的能力”。之后,与另一读者就该问题争论几句,又被指责为“之前所发文章很有启发,没想到只是叶公好龙”。二人说罢,各自取消“关注”。
这很正常。个人公众号,总有写作者自己的立场、观点。有些篇章中的观点,可能支持者较多,而有些篇章却会遭受各种指责与批判。比如,将“餐馆顺走茅台酒案”认定为侵占,将“毛衣案”与“加霸王油案”认定为诈骗,就鲜有支持者,多被指责为“你有罪,带坏了他人”(这话总让我想起苏格拉底背负的罪名)。有些篇章“很有启发”,而有些篇章却是“毁人三观”。比如,批判“盗窃债权说”的同时,又将存款债权、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股票、基金等作为盗窃罪的对象-“物”,就被人指责为“双标”“吸引眼球”。某篇文章合人意了,偶尔也有打赏一二的;某篇文章逆人心了,谴责声、取关者却是一片。有启发时未见半毛钱打赏,一旦观点相左就是恶语相向,更是常有之事。因此,从第一篇推文到现在,参与交流讨论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恰似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公众号推文也常被人指责为“碰瓷”某某。不知道在他人眼里,我“碰瓷”名家大咖们的目的是什么,吸引眼球还是赚取流量?说实在的,每当推送批判热门人物观点的文章,都会流失不少关注者;而所谓的流量,于笔者而言没用任何价值,既不能带来金钱利益,也不会抬高自己的声望。
但是,笔者还是一如既往地批这批那,总得有个理由吧?或者说,我们所学所批的只有公开发表物,而往往只有名家大咖们的文章才会登大雅之堂(核心期刊或其网页、公众号),难免就有“碰瓷”的迹象。或者说,当下的社会喜欢造神,比如“NBA的狗特”“华语乐坛永远的神”等等,大概,笔者喜欢反其道而行之——打碎他人所树立的雕像(无论是释义书、司法解释还是权威学说)。或者说,笔者见不得“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欲仿效孟子“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这种说辞恐怕言过其实,无人肯信了。
总之吧,写文者有自己的观点立场,文章内容只会根据个人的喜怒哀乐而定,不会为了迎合某个或某群读者的喜好,也不会为了流量特意“碰瓷”某人。
笔者有自己的正经事情要/在做,公众号能写则写,也极有可能,说停就停。不是什么网络大V(因而很少自称“作者”,从未称人“粉丝”),写,于自己无益;停,于自己也无损。只不过,“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