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必看!企业职工年休假使用指南(上)

文摘   社会   2023-12-07 17:17   重庆  

(以下为正文内容)



企业年休假是指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向员工提供的带薪休假制度,企业年休假的安排通常包括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的条件、年休假的天数、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内容,企业年休假旨在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平行观法将通过《企业职工年休假使用指南》系列的上中下3篇文章来对企业年休假的基本规则、补偿工资支付、裁判案例、实操风险及规避要点进行详细解读。本期内容主要介绍企业带薪年休假的适用群体、开展程序和折算规则。





1


年休假规则法源及适用群体‍‍

①实行年休假规则的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公布)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公布)

②年休假规则适用于哪些群体?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2


年休假享受条件及休假标准‍‍


①工作多久才能享受带薪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对“连续”进行解释:


连续,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②年休假的天数应该按什么标准确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对年休假的具体天数予以了明确: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


不计入、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①哪些情况不计入年休假天数内?


年休假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赋予的法定权利,年休假与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休假权是并列关系,劳动者可以同时享有。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对此予以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②5种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③非8小时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有年假吗?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类别的特性,企业经营者往往会针对性地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这两种工时制的员工并未被划定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和《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的排除情形中,因此即便用人单位经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劳动者仍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




4


年休假程序的三大要点‍‍


那么在实际中,企业职工的年休假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开展进行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对年休假的休假程序明确了三个要点:


一是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是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三是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了未安排年休假且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特殊情形:


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满足此种情形用人单位即享有安排年休假的豁免权。由于年休假是劳动者非常重要的法定权利,因而该特殊情形中的限制性条件主要体现了劳动者自身的意思表示。




5


不同的年休假折算规则


需要分情况讨论的是,在企业中处于不同人事状态的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折算应该按照不同的规则来进行:


①新入职员工的折算规则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②离职员工的折算规则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企业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减少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让员工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预防身心疲惫和工作倦怠。在下期系列文章中,平行观法将讨论由于各种原因单位无法安排职工进行年休假时,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应该如何计算,敬请期待。







本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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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原创

编辑 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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