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的户籍换取他们的赋役

创业   2024-12-01 23:46   海南  

上一篇文章《现代版的征发赋役》写了一个问题。


解除户籍隔离,本质上就是把身份的差异去除掉。


让所有人都背上赋役。


有些地方利用户籍门槛,拒人于千里之外,会影响到更多的人聚集在一起。


结果最终不利于财政,得改。


但是直接伸手找人家要钱,明显是行不通的,要做交换。


拿一些和户籍捆绑的福利来交换,人家才愿意接受被征发赋役。


操作的方式就是房子等于赋役,也等于户籍和福利。


买房落户最终会成为所有大城市的选择。


但落户不代表权益就会全部平移,还存在很多隐性的户籍权益差异。


房价不企稳,都会加速这些隐性差异的消除。


户籍管理的变化,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以下文章写的都是一些琐碎的想法,不一定对,看过即过。



原有的城乡户籍分离是上个世纪五零年代工业化的产物。


那时候要应对外界的挑战,打破欧美的政治隔离。


叠加冷战的背景,就需要拳头要硬,需要现代化的军工企业,需要现代化的重工业。


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只能去抄苏联,走的是斯大林模式的路线。


制定五年计划,成立农业合作社,用农业的资源来补贴工业,才能迅速完成工业化。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大量的农业人口,用他们的经济产出来补贴城市的产业工人。


才能以低成本的方式完成重工业最初的基础。


这就是城乡户籍设定的背景。


几代农民长期被划在了农村和农业上,流动性被严格限制。


为了完成国家的工业化,他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而现在形势在急速逆转,需要进一度的完成城市化,就要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城。


完成农民向市民身份的转化。


延续下来的城乡户籍分离,长时间内把迁移到城里的农民排除在城市的社会资源配置体系之外。


这会阻碍流动性人口获得城市公共服务的权益。


也会阻碍城市化的速度继续落后于工业化的进程。


城市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差异太大,会影响城市化的规模。


归根到底会影响到更多的人到城里接盘,最终会影响征发赋役的目标。


其他的不写了。


继续聊点古代户籍管理。


唐朝有一项法律《唐律疏议 捕亡律》,只要是脱离原籍到处跑的人,不管是逃亡还是因为天灾人祸成了流民。


通通都当成是逃亡跑路的人,只要被逮到,就要被处于严刑。


这个标准放到现在就是你想当一个流浪汉都不行,天桥底下的洞都不给你住。


为什么要这么干。


就是为了要把你赶回原籍,你的户籍在哪里就滚回哪里去。


你跑路了,你的家乡就缺少了劳动力。


田里少了人,谁来种地。


边境少了人,谁去当兵戍边。


更重要的是,你跑到了别的地方,原籍的地方找不到你的人,你落脚的地方没有你的户籍。


统计人口找不到你的人,怎么找你收税。


唐朝以前主要收人头税为主。


所以对于到处跑路流浪的人,不管是什么人,都要严刑伺候,把他们赶回去,把税交了。


在这种离谱的严刑峻法下,效果如何。


没啥鸟用,到了武则天时期基本已经管不住了。


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是唐朝的原有税法出现了问题。


唐朝早期实行的税法叫租庸调。


租就是政府把地分给你,有了地就可以种田,你的收成就可以交税。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地方,你死了以后,政府要收回原有的田地,重新再分配。


庸就是力役税,修长城挖运河给县太爷盖衙署之类的活计,如果你不想去,也可以交钱,县太爷在雇人帮你去完成。


假如你觉得自己是个肌肉猛男,有的是力气,那也可以多服役几天来代替其他杂税。


总之政府为了收税,替你想了很多代替的法子,希望你不要偷奸耍滑不肯缴纳赋役。


调就是手工业税,也就是丝,绢,麻之类的纺织品,这些在当时都是硬通货。


可以当货币使用,在政府缺钱的时候,还会禁止这些纺织品出口贸易。


这些税法最核心的地方其实就是土地,只用利用土地才能把人限制住,不会到处乱跑。


等于是土地和户籍挂钩,政府在哪里分你土地,你就在哪里落户,然后老实的缴纳租庸调。


这套制度本质上就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土地分配制。


运转的核心就是政府要掌握严谨的土地和人口数据。


但是有个问题,就是唐朝的土地和人口统计管理很粗糙。


具体的数据跟上一个王朝隋朝差距太大。


隋朝的土地和人口统计数据极其的严密,导致隋朝的税收掠夺能力很强。


谁也别想逃税。


隋炀帝还曾经感慨过,自己花钱那么狠,国库的钱怎么就花不完。


由于征税能力过于变态,后来大家就翻脸把隋炀帝和隋朝干掉了。


也就是因为唐朝前期对土地和人口的粗糙管理,导致这个王朝的征税能力一直不太行。


政效率低下,执行不了高强度的掠夺性财政政策。


因为无法掌握确定的人口,想征人头税也找不到人,无法更多的从百姓身上压榨到更多的赋役。


结果就是大量的财富一直留在民间,这种偏弱的征税能力对民间其实是一种保护。


但是很快问题就来了。


前面说过了,唐朝政府把地分给你,死了以后你要把地还回来给政府重新分配。


但是有人还了没有。


都没还,不但不还回去,还让这些土地进入了地下交易市场。


本来政府的本意是利用土地和户籍挂钩,方便收税。


但是现在的土地交易导致了原来土地和户籍挂钩的对像就脱离了。


频繁的土地交易结果就是大量的土地开始集中,出现了严重的土地兼并。


政府收不回原来分出去的土地,拿什么来和新的户籍人口捆绑在一起。


后果是什么。


有些户籍统计的人口应该是纳税人,但是现在他们的土地拿去卖掉了,想让他们纳税那是不可能的。


找无产者收税,这不是在胡闹吗。


最后就是大家为了不用纳税,就逃离原来的户籍,逃到户籍统计不到的地方。


再不行就躲起来,跑到某个大户人家当色役,有的是办法来逃税。


经过安史之乱一顿乱搞以后,本来就行政效率低下的征税系统更找不到人纳税。


全国三份之二的人口都逃避起来。


剩下的人承担了全国的征发赋役,苦不堪言。


相当于现在的人背了房贷,缴纳了赋役,结果房价降了。


房贷还在,但是资产价格严重缩水。


一出一进,等于税负就是在变相的增加。


再不调整,就会像唐朝人那样跑路,断供就是现代跑路的形式。


后来唐朝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接受了人口跑路的现状,不再把这些流民赶回原籍。


除了一些富裕群体要回到原籍以来,其他的人就地安置。


已经在迁入地拥有土地的人群,政府承认他们产权的合法。


没有土地就留不住人,留不住人就收不上税。


其他躲避的流民,只要在迁入地落入户籍,接受人口统计。


就会注销原籍的户口,不用再为原籍地区交税。


那原来的地区收不上税怎么办。


只能自己看着办,人口流失的地区,都会面临这种问题,现在也一样。


躲避的人,只要落籍,不但在政治待遇上跟原来的土著一样。


还能享有政府免除六年赋役的优待。


目的都是把游离在外的人纳入户籍管理体系,成为一个征发赋役的对象。


放到现在,一个城市的外围都是持币观望的人。


这就不对了。


肯定要把他们拉进来,用一些权益换取他们手中的钱。


进一步完成现代版的征发赋役。

你又在瞎说
开个新号,随便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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