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的道教思想

文摘   2024-10-31 17:54   北京  

葛洪(约281—341),字稚川,自号抱朴子,丹阳句容(今属江苏)人。出身贵族家庭,世代都有人在朝廷做大官。13岁时,父逝,家道中落。


葛洪从16岁始,广览经、史、百家,以儒学知名,并从方士郑隐学道。西晋太安二年(303),张昌、石冰于扬州起义,葛洪因破石冰有功,迁伏波将军。后又获赐爵关内侯。


他本来是想成为一个儒者的,但因种种原因而未成。他自述说:“余少好方术,负步请问,不惮险远。”《晋书·葛洪传》则说他“尤好神仙导养之法”,后去广东罗浮山炼丹,“在山积年,优游闲养,著述不辍”,最后在此辞世。

葛洪著述丰富,有《抱朴子》内外篇70卷、《金匮药方》100卷、《肘后备(要)急方》4卷、《神仙传》10卷、《隐逸传》10卷等等。


葛洪在这些著作中,不仅论述神仙道教理论,在道教理论建设上颇有成就,而且对我国的医学、化学等方面的贡献也是卓越的。如:《肘后备急方》中关于天花病的记载是医学史上现存最早的;对结核病的认识,也比国外早一千多年;在化学方面深刻认识到丹砂的化学特性、铅的可逆性、金属间的置换作用、化学反应中的升华现象及“炭”在高温下的还原作用等等。


《抱朴子》一书是他的思想的代表性著作,分为内篇和外篇。《内篇》20卷,主要总结了战国以来神仙家的理论,论述神仙、方药、鬼怪、变化、养生、延年、禳邪、祛祸之事,并继承魏伯阳的炼丹理论,集魏晋时代炼丹术之大成。《外篇》50卷,论述人间得失、世事臧否,阐明他的社会政治观点,是政论性的著作。


葛洪是上层士族道教理论的奠基人,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在长生成仙问题上,他强调要想长生成仙,不能仅靠内修外养等方术,还必须积善立功,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为保证封建秩序神圣不可侵犯,他还假借鬼神的威力来对人们实行严格的监督。


他说:“按《易内戒》及《赤松子经》及《河图纪命符》皆云,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算,算减则人贫耗疾病,屡逢忧患,算尽则人死。”他又认为,不但天地有司过之神,而且人的身体中还有上、中、下“三尸”。


他说:“三尸之为物,虽无形而实魂灵鬼神之属也。欲使人早死,此尸当得作鬼,自放纵游行,享人祭酹。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为过失。又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状。大者夺纪。纪者,三百日也。小者夺算。算者,三日也。”又提出“诸应夺算者有数百事”,其中包括“憎拒忠信,不顺上命,不敬所师”等,“凡有一事,辄是一罪,随事轻重,司命夺其算纪,算尽则死”。


他认为重大的“罪过”和“恶事”,无过于“不忠不孝”和“诸横夺人财物者”,不仅仅做了这种“恶事”的要被“夺纪”,即使“但有恶心而无恶迹者”,也要被“夺算”。可见,葛洪的神仙道教理论,主要反映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愿望。


葛洪还认为,由于仙药有上、中、下之分,故神仙也因服药的不同而有上、中、下之别。而且在众仙之中,又因新老资格的不同,其地位亦各有尊卑的不同,且位卑者必须奉事位尊者。他还认为,在众仙之上有一个统率众仙的“大神仙”,叫做“元君”。他说:“元君者,老子之师也。……大神仙之人也,能调合阴阳,役使鬼神风雨,骖驾九龙十二白虎,天下众仙皆隶焉。”葛洪构造的这种等级森严的神仙世界,实际上正是人间世界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反映。


第二,在对待民间道教的态度上,葛洪站在士族道教的立场,视民间道教为异端,称为“妖道”、“邪道”,把信奉这些道教的人称为“杂猥道士”,说他们“与彼穿窬之盗,异途而同归”,“必不得长生可知也”。


尤其对太平道首领等切齿痛恨:“曩者有张角柳根王歆李申之徒,或称千岁,假托小术,坐在立亡,变形易貌,诳眩黎庶,纠合群愚,进不以延年益寿为务,退不以消灾治病为业,遂以招集奸党,称合逆乱……威倾邦君,势凌有司,亡命逋逃,因为窟薮。”他还指出,当时的“诸妖道百余种”,派别繁多,认为“皆宜在禁绝之列”。


他向统治者大声疾呼:“淫祀妖邪,礼律所禁。然而凡夫,终不可悟。唯宜王者更峻其法制,犯无轻重,致之大辟,购募巫祝不肯止者,刑之无赦,肆之市路,不过少时,必当绝息,所以令百姓杜冻饥之源,塞盗贼之萌,非小惠也。”力图从宗教方面为封建统治者镇压民间道派提供理论根据。


葛洪在主张对民间道派进行残酷镇压和坚决禁止的同时,还对民间道教以符水咒语为人治病、祈禳祷祝为人求福免灾的符箓道术加以贬低,而鼓吹通过修炼和服食金丹而成仙,抛弃民间道教所具有的济世度人的现实性和群众性,将道教从济世度人引向个人长生成仙,使之满足统治阶级自秦皇、汉武以来的长生梦想。


第三,在儒、道关系上,葛洪从神仙道教的基本立场出发,主张道本儒末,道高于儒。他认为,道家之教“务在全大宗之朴,守真正之源”,“得道之圣人,则黄老是也”。


主张“包儒墨之善,总名法之要”,吸收各家之长来建树神仙道教的理论体系。然而,他又认为儒、道二家“殊途同归”,可以相互补充,相互调和,二者应该而且是完全能够“兼而修之”的,提出:“内保养生之道,外则和光于世,治身而身长修,治国而国太平。以六经训俗士,以方术授知音,欲少留则且止而佐时,欲升腾则凌霄而轻举。”可见,葛洪以“外儒内道”来调和儒、道关系,而这正是上层化士族道教的一个显著特点。

第四,葛洪提出修道者不能脱离人世,不能“废生民之事”。

他说:“古人多得道而匡世,修之于朝隐,盖有余力故也。何必修于山林,尽废生民之事,然后乃成乎?”他直言不讳地说:“君臣之大,次于天地,思乐有道,出处一情,隐显任时,言亦何系?大人君子,与事变通。老子无为者也,鬼谷终隐者也,而著其书,咸论世务。何必身居其位,然后乃言其事乎?”修道者的第一要务在葛洪看来就是要顺服统治者,为其统治的稳固服务。


这样,葛洪针对当时“网漏防溃,风教沮”的局面,提出应实施严刑峻法。他说:“然黎庶巧伪,趋利忘义,若不齐之以威,纠之以刑,远羡羲农之风,则乱不可振,其祸深大”,“奸党实繁,而不严弹违之制者,未见其长世之福也”。


不但主张恢复肉刑,而且还对道家的学说进行了批评。由此可见,葛洪的神仙道教理论是入世的,他的这些思想,正是士族贵族思想在道教内部的反映,说明道教派别的分化,实际上是阶级分化的表现。上层贵族神仙道教与民间“妖道”的对立,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士族贵族与农民群众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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