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儒学的宋朝

文摘   2024-11-08 07:24   北京  

宋朝是中国哲学的黄金时代。古代儒家的价值体系在12世纪学者们的努力下重获新生,就思想深度而言,达到了其历史上的最高峰。在帝制彻底寿终正寝前,这套价值体系作为一套杰出的意识形态理论,一直支配着中国精英的行为方式,调节着国家内外政策的制定。


宋代士大夫们开始考证儒家经典著作中的基本理念,并将其追根溯源至孔子及其学派。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并用这些结论丰富了他们的思想。通过这些努力,中国的伦理道德思想得以发展成为一套成熟的哲学体系。学者们在重新思考的过程中,挖掘出了儒家思想中蕴含的人文主义和理性精神,这与人们从前对儒家教义的理解截然不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学的产生代表了儒学的复兴和再生。

哲学家韩愈是所谓传承道统的第一人。 韩愈身上的新儒学标记是一种文化原教旨主义,其目的是恢复已失传的古代道德价值。他认为“道”就是某种十分简单易晓的东西:“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 随着这个基本概念内涵的不断扩展,新儒学的一些学派把注意力放到将儒学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社会改良和国家治理上;而另一些学者则寻求对人性的定义,并以此

解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


唐末宋初,佛教在中国文化中广泛传播,道教的影响也有所增长,由此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这一时代的儒家学者们对此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11世纪初,佛教思想甚至都已经渗透到科举考试中了。一些现代史学家提出,如果没有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就没有新儒学。 当时佛教势力日益增强,不仅其在朝政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更给个体带来了自我救赎的新希望,这些冲击都对儒家构成了新的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挑战,儒家知识分子们对个体与世界的关系进行了重新阐述,并建立了一套新的概念体系以解释其连贯性。


11世纪,有五位先驱人物为儒家哲学走向成熟奠定了基础。他们是邵雍、周敦颐、张载及程颐、程颢兄弟。这些人都是哲学家,而不是政治家或文学家,尽管他们的成就与发生在其周围的政治斗争不无关系。

邵雍(1011—1077),自称安乐先生,隐居于茅屋中,自己种菜耕田,在新儒学中是最具争议性的人物。 他沉迷于《易经》的命理之学,认为“道”是天地的根本,而天地是万物之根,“道”不仅是世界的创造者,也是人本性中的善,这种善可在人的行为中得以体现;同时代的人视他为理学之师,但其哲学较儒学来说,与老子的道家学说更接近。

周敦颐(1017—1073),是位士大夫,一生大多数时间里,担任的都是品级不高的官职。 像邵雍一样,他也曾受到道教的启发。其著作《太极图说》对世界的起源进行了图画式的解说。他认为,所有的物质包括人,都是一体的,但他认为人类在宇宙万物中处于最高地位。 对周敦颐来说,“诚”是万物本性,其内在之理是德性之源。他严格奉行儒家伦理道德,因此后世将他奉为宋代五位最重要的儒学思想家之一。

张载(1020—1077),和上述两位同代人一样,也从《易经》中获得了思想启发。 1056年,他在京城任教,司马光和张载的两位表侄程颢、程颐兄弟都参加了他的讲座。


在张载的哲学体系中,天之气与地之气间永无穷尽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世间万物。“气”能够可见依赖于其表现状态。气聚则有形可见而形成万物,气散则无形可见而化为太虚。万物从本质上来说是由气所构成,因此万物也是普遍之理的组成部分。 他在吸取佛、道思想时,抛弃了佛教的涅槃思想和道教的长生不老思想,在此基础上,他强调儒家德性之说的重要性,这更巩固了其作为儒学大师的地位。


程氏兄弟是张载的表侄,周敦颐的弟子,邵雍的朋友。他们于1057年科考中高中进士。他们在学术思想研究中,将儒学与道教、佛教分离开来。 哥哥程颢(1032—1085)在仕途上比弟弟程颐(1033—1107)更为成功,而程颐作为思想家在思想上的创建更多些。 


程颐宣称他与其兄恢复了自公元前4世纪孟子时代就已失传的道学 ;在程颢的努力下,《孟子》中蕴含的思想很快就成为当时哲学体系的中流砥柱之一。 程氏兄弟对儒家学派的著作给予了很高的地位,他们从《礼记》中选取了《大学》和《中庸》两篇,单独成书,使之成为儒家经典中两本具有独立地位的著作。

两兄弟个性很不一样,对许多问题的看法也有分歧。时人认为程颢是一个宅心仁厚、友善、善于调和关系和体贴周到的人,其性格之温和就像春日里的太阳。与之相反,其弟程颐显得冷淡而严厉,就像秋日里的严霜,他象征着敬重和真诚,他的一生就是对坦诚、正直和美德坚持到底、毫不妥协地追求,但他的傲慢也使他得罪了不少人。

在他们对经典著作的诠释中,程颢提倡“心学”,他是12世纪陆九渊所创建的心学流派学说的先驱。程颐属于理学流派,后世杰出的哲学家朱熹在他的哲学基础上,对儒学思想进行了系统的阐释。程颐是第一个以“理”为概念建立思想体系的人,后人也将之称为“天理”。


“天理”在古代儒学中不是很重要,孟子只是把“理”解释为一种道德原则,而没有把它当作一个重要概念或是一种存在的法则。程颐则把“理”构想为所有真理和价值的基础:“(理)作为一个形而上学的集体概念,与物质性的‘气’或物质具有同等地位。” 他所思考的理,是万物所固有的,并通过时间和空间永恒地存在着。理是普遍性的,并形成了万事万物的范例。用程颐的话来说就是“理一分殊”“万理归于一理”。 


在程颐的逻辑里,穷究理、性、命乃一回事。按他的观点,如果一个人真正认识了理,就能准确地把握事物的是非对错,因此对理学知识的掌握就构成了修身和品行的基础。为了获取知识,人就必须理解事物中的理(格物),并通过格物来认识自己。只有以格物为标准,并实践了一定时间后,人才有可能对“诚”有真正的理解,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人的知、情、意、信、行才能得以统一。 


程颐的知识论及其阐释——对儒家传统来说是很新颖的——为宋代许多科技上的突破奠定了基础,对理学的诸流派均产生了重大影响。100多年后,哲学家朱熹正式创立了理学学派,朱熹对程氏兄弟极为崇敬,他对理学理论进行了系统化改造。

程颐在世时,其同僚都不支持理学,1097年他被禁止授徒讲学。当时理学受到了外界强烈的抨击,以至于儒学的五位先驱被反对者贴上了“五鬼”的标签。 1106年,程颐在死前的一年获得了朝廷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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