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国,耶律家族是皇族,萧氏家族是皇帝的后族,其他契丹人归属于以地名命名的部落,但他们都没有姓。
耶律氏和萧氏从王朝建立前就开始联姻,使他们的地位高居于其他契丹部落之上。在另一个类似的权力垄断的例子中,金朝的统治家族完颜氏只和99个女真部落中的8个通婚,并规定其他女真部落只能在本部落内部婚配。女真人规定纳妾是合法的,并容许通奸。契丹和女真统治家族之间的通婚,以及其他部落和邻国间的通婚是很普遍的,但他们并不与宋朝通婚。
辽国把许多汉文化特征整合进了自己的社会里。耶律氏接受了祖先崇拜和祭拜已故皇帝的习俗,但几百年来他们仍延续着内陆和亚洲北部游牧民族及农耕民族的婚姻制度。 不同辈分间的契丹人可以通婚,也允许男人娶其兄弟的遗孀。
对汉人来说,娶兄弟的遗孀的行为构成了乱伦,而异辈结婚更是绝对的禁忌。但是辽国的皇族从其婚姻中获益,他们的婚配确保了他们的政治地位。
941年,保持汉式官制的南部地区的契丹人获准与汉人女性通婚,但皇族并不鼓励这种背离游牧规矩的行为。 耶律氏的男子通常也会娶汉人女子,著名的辽世宗就曾把一位汉人女子册封为后妃。汉人女子嫁给契丹男人,他们所生的女儿经常会嫁给汉人权贵。但汉人官员是否可以凭自己的自由意愿娶一位契丹女子?对于这点还需要做更多的研究。
迟至1095年,生活在边境地区的契丹人才被禁止与其他蛮夷部落通婚。
女真人也被禁止与汉人通婚,但我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真人和汉人间的婚姻才被禁止,但不管怎样,各民族间的通婚似乎还是很普遍的。
由于金章宗宫廷中的嫔妃很多都是汉人,1191年,他最终下令同意汉人和女真人之间的通婚。 在辽、金异族王朝统治下,汉人臣民仍保持着他们的婚姻传统,继续在数代同堂的大家庭中生活。
中文史料记载了契丹的宫廷婚姻,但关于平民的婚姻并没有任何信息。在契丹人和女真人中,私奔的习俗流传甚广,经姑娘默许的抢亲也并不少见,这些婚俗可能已经成为当时婚配的传统方式,但汉人视此为野蛮行径。
契丹平民和低级贵族可能是同辈通婚,就如辽国初年耶律氏一样从第三任皇帝世宗开始,耶律氏娶了比自己辈分高的萧氏女子,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与和自己母亲或祖母同辈的女子结婚,而萧氏女子也可以嫁给耶律氏儿孙辈的男子。 例如,辽道宗的皇后宣懿,是他祖母的兄弟的女儿(也就是他母亲的同辈) 。这种婚姻制度适应了皇室争取政治支持、加强最高权力地位的需要。契丹上层阶级中一夫多妻制是很普遍的,但当时他们采用的是汉式的一妻多妾的制度。
从辽国一位公主的婚姻中,我们可以深深地感受到契丹人的婚礼受中国礼仪的影响有多大。公主的一位叔父担任婚礼司仪,一位受人尊敬的“红娘”扮作契丹女性祖先,仪式从选定举行婚礼的黄道吉日开始,婚礼当天的一大早媒人去到新郎家。在宫廷里,新郎恭候皇帝、皇后驾临便殿,并与家人一道觐见帝后。接着是上酒,双方家人两两相对而饮。次日,新郎及家人和公主再次觐见帝后。帝后赐宴,之后赐给公主礼物。公主得到的是“青幰车二,螭头、盖部皆饰以银,驾驼;送终车一,车楼纯锦,银螭,悬铎,后垂大毡,驾牛,载羊一”。新郎得到的礼物是朝服、四时袭衣、鞍马等,最终选皇族一人,送公主至新郎家。
契丹社会是家长制结构,实行父系继承制度,但在实际的游牧生活中,特别是由于男人集中精力于打猎和征战,女性就获得了很大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力。
辽国建立者阿保机的妻子因其敏锐的头脑和出色的谋略而深孚众望。她统率自己的军队,反击、镇压了部族的叛乱,并临时摄政掌权。其他女性于是纷纷效仿她,景宗的妻子就曾拥有一支自己的军队,在其丈夫在世时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景宗死后,她对其子圣宗在政治上和人身上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她是辽侵宋战争的主导者和1005年辽宋签订“澶渊之盟”的决策者。与她们的汉人姐妹不同,契丹贵族的妻子们可以相对容易地离婚和再婚。
一位契丹公主可以结四次婚。整个辽国,契丹女性成功创造了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她们确保了自己不受男性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