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兄弟共六人,他居第四。父亲名叫鲁布木格,属藏族的默族,是元朝兼管当地军民政务的达鲁花赤,是个较有实力的地方官员,母亲名叫阿却,属藏族的兴族。
一代宗师的诞生,自然有很多传说的故事,据说一日其母浴于河中,忽感胸中不适,昏倒在一块刻有释迦牟佛赞偈的大石块上,不久便诞生了宗喀巴。还传说他生时就有白髯,容貌庄严。他的举止不似幼童,虽然寡言,每言则含有深远的智慧。宗喀巴3岁时,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四世活佛若白多吉从西藏到北京路过西宁,见他器宇不凡,即为授近事戒。7岁时在甲琼寺从西宁当地著名喇嘛顿珠仁钦(1309年一?)正式出家,受沙弥戒,命名罗桑扎巴。
顿珠仁钦是安多藏族,在卫藏地方较有名气,当时50岁了。宗喀巴向顿珠仁钦学习10年,在佛学上打下了较坚实的基础。17岁这年,因遵循藏族地区到卫藏去深造的传统和朝拜藏传佛教圣地拉萨,宗喀巴奉师命结伴进藏,一代宗师边开了他的“示教改单 的少履。
公元1373年的秋天,宗喀巴到了前藏止贡寺,谒见当时止贡噶举派的领袖却吉纳布(1335-1409年),受“那热六法”和“大手印”;接着到拉萨东南的贡塘,从当地名医衮却扎布学习藏传医典。不久,便到尼塘入第瓦巾寺,这是噶当派的著名寺院,也是顿珠仁钦的母寺。他在这里住了两年,向噶当派的大师们学习《现观庄严论》、《大乘中观论》、《辩中边论》、《辩法性论》、《究竟一乘宝性论》等5部论著,为他今后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他今后的新思想的创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宗喀巴进藏的当时,藏传佛教教派林立。他从17岁开始,在前后藏各大寺院亲近诸善知识,遍从一些大德学习显密经论和高深密法并以《现观庄严论》立宗答辩,在噶当派著名寺院桑朴寺的辩场上,成绩非凡,开始初露头角。
1375年,他随萨迦派的著名喇嘛衮噶尔学习《现观庄严论》,因衮噶尔年迈体衰,便介绍宗喀巴从其弟子仁达瓦(1352-1416年)学习。仁达瓦是当时萨迦派最有学问的一位喇嘛,宗喀巴向他学习《俱舍论》,月称的《入中论》等。在佛学观点上,仁达瓦属中观应成派,这对宗喀巴的影响是很大的。
1377年,宗喀巴还到当时讲律学最有名的觉摩垅寺,从该寺堪布罗赛瓦学习印度德光大师的《戒经》,释迦光的《戒经疏》;后至江孜乃宁寺。在这里,他受该寺僧众邀请,讲《集论》,这是宗喀巴在卫藏第一次说法。
宗喀巴在卫藏学习,开始先学显教,用了将近10年的功夫,把各家各派的内容都接触到了,后来又系统地转入学习密教。他把藏传佛教显、密二教各派的教法,几乎全部系统地学习了一遍。早期的宗教社会活动,是与他学习交织在一起的。
宗喀巴在接受各家各派的佛学内容时,便自然地与有关佛教界人士发生了广泛的接触,从而使他在西藏佛教界中有了一定的声誉,并有人愿意做他的弟子。可是,他还是一个年轻的沙弥。公元1385年,29岁的宗喀巴在雅隆地方的南杰拉康寺,礼楚臣仁钦为师,授比丘戒。此后,他便去丹萨替寺,以师礼谒见扎巴绛曲(1356-1386年),两人互相讨论所学。他从扎巴绛曲学习萨迦“道果法”、噶举“那热六法”及帕木竹巴多杰吉波的著述,受到扎巴绛曲的赏识。
从此,宗喀巴开始讲经说法,到1390年前后,他已经能讲17部经论,其中包括大乘显教各派的代表著作,精湛所至,大家都称赞他是个天才,对他的聪明才智非常钦佩,他的声望越来越高。
明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冬,宗喀巴抛弃当时藏族僧人所戴的红帽,改戴黄色僧帽。这意味着宗喀巴大师立愿要重整戒规,复兴戒律。
桃形尖顶的黄色僧帽名叫“班霞”,在印度只有获得“班智达”称号的人才能戴,但颜色不是黄的。在西藏佛教史上,只有两个人戴过此种黄色僧帽,据记载说:后弘期卢梅临赴藏时,拉钦·贡巴饶塞曾把自己戴过的黄帽赠送给他,说;“汝戴此帽,可忆念我。”于是,后来的持律大师们均戴黄色僧帽。
由于当时,藏传佛教各派戒律松弛,逐渐失去民心,宗喀巴依古代持律大德的密意,用黄帽作为重振戒律的象征,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在西藏佛教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宗喀巴受比丘戒后,开始在卫藏地区收徒弘法,慢慢地有些僧人追随他了,但初期人数不多,直到1396年时,也不过只有30余人。传说宗喀巴在参学访师之后,曾有一段时间隐于大雪山人迹不到之处,潜修苦行,由于他的真修实学,出山不久便高名大著,由西藏各地慕名来投的弟子达千余人之多。
正由于他热心提倡改革,遂与守旧派发生了摩擦。据传说,萨迦派的大喇嘛欲知宗喀巴的改革主张是否真有奥义,特召宗喀巴晤谈,而宗喀巴拒不前往。大喇嘛只得亲自去见宗喀巴,欲以自己的权威使宗喀巴归向于他。想不到这次会晤,反而促成了宗喀巴更高的德望。大喇嘛装饰威仪,但在他进入宗喀巴驻处的僧寮时,一不留神所戴的红色僧帽忽然落地,被传说为失败的先兆。当时,宗喀巴跏趺坐于毛毡之上,手持念珠,并不理睬装饰威仪的大喇嘛。大喇嘛无暇计较,乃开始宏论阔谈,欲证旧派教义比革新派优越。可是,宗喀巴并未答复他的论辩,竟然大声喝阻他未说完的论词,向他说道:“汝真的为一徒事空言的顽迷之徒,汝正以指杀虱,我闻其号叫与苦闷,我正因此而悲。”原来大喇嘛边在谈话边在捉虱子,用指压杀,忘了佛陀设教,戒杀第一。故使他于言下大惊,不知所对,乃拜伏宗喀巴之前,承认他比自己更优越。从此之后,宗喀巴的改革事业,不再受到阻挠,迅速弘遍西藏。
从这一传说,可以知道宗喀巴对戒律的强调,他曾经在聂地东部色其崩巴举行供养法会,宣讲比丘戒,强调黄教徒要严格遵守戒律,不得违犯。还在聂地东部的冈穹,为僧俗讲说在家、出家的两种律仪。
1400年春天,宗喀巴在拉萨西郊的噶瓦栋寺给450多人讲大乘戒律。本来西藏较盛行的比丘戒是小乘说一切有部的戒律,西藏佛教各派僧人不愿受比丘戒的约束,理由是他们学大乘佛教,不应该用小乘戒律来约束他们。宗喀巴大师针对这一弊端,宣讲《菩萨戒品》、《事师五十颂》、《密宗十四根本戒》等喇嘛从事的规矩和一切学密喇嘛所应共遵之戒律,意思是说不管学显学密,都必须遵守僧人应该遵守的生活准则,要接受戒律的限制。
宗喀巴明确指出,如果僧人的生活不受戒律的约束,那与俗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次年夏,宗喀巴还与仁达瓦、贾乔贝桑等在囊则敦寺举行法会,抉择正法,制定戒律,决定整饬僧众,重振佛教。这是宗喀巴改革佛教的一个重要步骤。
从1400年到1409年这10年里,是宗喀巴积极推行“宗教改革”活动的时期。宗喀巴大力提倡严守戒律的同时,又通过著书立说为其“宗教改革”建立理论基础。1402年,他在热振寺造《菩提道次第广论》,这部书是依慈氏《现观庄严论》和阿底峡的《菩提道灯论》,开演“三士道”次第。这部著作,代表了宗喀巴在显教方面的思想体系和创见,成为格鲁教派教义的根本典籍。
以后他又著了《菩萨戒品释》、《事师五十颂释》、《密宗十四根本戒释》。次年,宗喀巴大师47岁,开讲自己著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和《现观庄严论》,并令弟子达玛仁钦依照讲释论作《现观庄严论释》,此书一出,成为黄教寺院至今为讲《现观庄严论》的根本依据。以后又讲《量释论》,仍由达玛仁钦笔录成书。
1405年,宗喀巴大师在绛巴领寺完成了《密宗道次第广论》(汉译本只有22卷,法尊法师译)一书,此书与《菩提道次第广论》为宗喀巴大师平生最重要的两部著作,两书的观点合而为一,显密结合,先显后密,以显为因,以密为果,构成了宗喀巴大师的整个佛学思想体系,这在印度和西藏佛教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1406年,克主杰(1385-1438年)即一世班禅来拉萨谒见宗喀巴,遂成为他的弟子。1408年6月,明永乐帝派使臣召请他进京,但因为他要忙于筹备第二年在大昭寺举行的大法会,上书辞谢,并派大弟子释迦智进京谒见永乐皇帝。释迦智进京,受永乐帝封为“大慈法王”,弟子受到这样的荣耀,加之宗喀巴本人渊博的佛学知识,使他在当时的西藏佛教界享有很高的声望。
在帕竹地方政权的大力支持下,1409年藏历正月间,宗喀巴大师在拉萨发起了一个大型的祈祷大会,藏语名为“默浪钦摩”,汉语叫做传大召或者传召法会。各地到会僧众1.2万余人,在俗人有好几万人。这是一次不分教派、不分地区的藏传佛教大法会,声势之大是空前的。
宗喀巴能够发起和主持这样一个大法会,说明当时他已经被公认为西藏佛教界的一个领袖人物。在会期间,他为僧俗二众讲说《佛本生经》。由此而开创了藏传佛教一年一度在拉萨举行的“传召大会”,至今相沿不断。法会结束后,宗喀巴命达玛仁钦筹建甘丹寺。
在此之前,宗喀巴进行“宗教改革”并没有固定的寺院作为基地,而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宗喀巴及其追随者们以独立于其他教派的姿态出现于西藏佛教界。再加上建寺这一年还有拉萨举行的“传召大会”这件大事,因此,1409年被公认为格鲁派正式创建的一年。
是年末,宗喀巴大师作“隐语诗”,公开宣布他直承噶当派阿底峡之传承,这也等于宣布他是噶当派的首领。于是,当时组织涣散、数量众多的噶当派寺院和僧人,就先后并入格鲁派,故黄教也称为“新噶当派”。
1410年,宗喀巴在甘丹寺为佛像举行开光法会后,即闭关修法。1414年,明成祖派人召请宗喀巴进京,而他大病初愈不胜长途跋涉,遂派弟子释迦也失(1352-1435年)代为进京,明成祖封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大国师”(1434年明宣宗又加封为“大慈法王”)。1415年阐化王扎巴坚赞请宗喀巴赴闻地的扎希垛喀安居,为丹萨替寺、改塘寺、内邬栋改等地“三藏法王”数百人讲经。即于此时,为丹萨替寺京俄倘南桑布(1380-1416年,阐化王扎巴坚赞的胞弟)授比丘戒。根敦朱巴(1351-1474年,即后来的一世达赖喇嘛)来谒,遂成为宗喀巴弟子。在1418-1419年两年时间之内,宗喀巴命其弟子建甘丹、哲蚌、色拉三大寺院,并刻印大量佛经,奠定了格鲁派以后发展的稳固基础。
1419年10月23日,宗喀巴大师以衣帽授达玛仁钦,让他继承自己的法位。25日,这位伟大的宗教家及一代宗师示寂了,世寿63岁。宗喀巴大师的一生,在藏传佛教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在世界佛教徒的心中,留下了他伟大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