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京石医院医保政策解答
一、湖南省本级省职工医保
1、第一次起付线800元,第二次400元,(一个年度内年度累计2000封顶);
2、报销比例:可报销部分的90%或92%(在职90%、退休92%)。
二、省内异地联网结算(我院可直接报销)
1、省内异地结算:各地级市都可免备案直接联网结算,(除外:衡阳、邵阳地区暂未开通免备案):由我院医助指导病人在手机“湘医保”APP上进行异地结算备案申请;
2、省内异地城职、城居第一住院起付线都为800元、第二次400元,城职报销比例可报销部分的80%,城居报销比例可报销部分的70%。
三、跨省异地结算可在本院直报(也可回当地报销)
1、跨省直报的先在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进行跨省异地结算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本院直报,起付线、报销比例按外省所在各个地区医保政策执行;
2、因为网络或其他原因异地结算备案无法通过审核,在和当地医保局联系后的情况下,在我院全自费结算打全额发票回当地报销;
四、长沙市本级、浏阳、宁乡、长沙县、望城区、湘江新区城镇职工医保
1、第一次起付线800元,第二次400元,(一个年度内年度累计2000封顶);
2、报销比例:可报销部分的90%或92%(在职90%、退休92%)。
五、长沙市本级、浏阳、宁乡、长沙县、望城区、湘江新区城镇居民医保
1、第一次起付线800元,第二次400元,(一个年度内年度累计3000封顶);
2、报销比例:可报销部分的80%;特困、低保、返贫致贫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不设封顶限额。
六、所有的(包括本地省内异地、跨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1、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年度累计200元封顶;
2、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在职统筹支付1500元,退休统筹支付2000元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