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跟这片土地上的很多工厂一样,父亲工作多年的地方倒闭了。彼时苏联刚刚解体,父亲借钱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一共四个员工,司机,会计,翻译,还有他自个。他们在中苏边境,用一箱箱白酒,跟走投无路的俄国仓库管理员,换崭新的摩托车。两箱白酒,就可以换一辆摩托车。一年后,没有摩托车可以换了,会计打开保险柜,带着里面的所有东西,消失在蓝蓝的夜色里。公司破产,负债累累,父亲想到了自杀。他买了一根结实的绳子,又从仓库里拿了两瓶白酒,回家把自己灌醉,站上饭桌,系好绳子,准备去死。饭桌的年纪比我还大,经不起父亲的重量,摔得稀碎。父亲摔倒在地,愣了半晌,忽然想到还没有看我最后一眼,于是理了理衣服,用条扫把碎木头扫掉,踮脚来到我的床前。看到我的那一刻,父亲知道自己再也下不了手了,于是转身离开,轻轻关上房门。他不知道的是,饭桌倒塌的声音早已把我吵醒,可是我一直没有睁开眼,因为我不知道睁眼后该跟他说什么。我从床上爬起来,透过门缝,看到他抱着那个空酒瓶,像抱着枕头一样痛哭起来。
转眼到了一九九七年的夏天,父亲把我叫到跟前,告诉我,他要去南方挣钱了,要我自个留在家里。我问他哪儿来的钱去南边,他说他把他爸的勋章给卖了。我说,爸,我不想一个人留在这儿。他说,听话,我很快就会回来的。等这个夏天结束,我挣到钱,就把你接过去。我说,爸,我跟你一块去吧。他说,爸去的地方带不了你。我抬起头说,为什么?他没有回答,拍拍我的肩膀说,等爸有钱了,你想去哪儿,爸就带你去哪儿,你想吃什么,爸就带你吃什么,好不好?我说,能去北京吗?我想去天安门广场看升国旗。他点了点头,灌了一瓶家门口的泥土带在身上,里面还混着被太阳晒干的蚯蚓,然后坐上开往南方的火车。
父亲走后,每隔一段时间,那些讨债的都会过来拜访。这时我就会躲在屋里,装作家里没人,同时把耳朵放在墙上,听着他们在走廊里大声吵吵。门上的猫眼被人口香糖堵住了,什么也看不见。那个小兔崽子在不在?妈了个逼的,如果老兔崽子没钱,就让小兔崽子低债。运气好的话,他们骂几句就走了,运气不好的话,他们就会把锁撬开,进来翻箱倒柜。我一般运气都不太好。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我会赶紧拎上书包,打开窗户,顺着水管爬到楼下,然后一溜烟跑掉,等他们走了再回去。到了晚上,我总是睡不着觉,如果睡着了,就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我梦到自己站在天安门广场上,头顶有一个太阳。我从来没有见到那么红的太阳。它像一个巨大的中央空调,照在我的头发和肩膀上,让我感到十分温暖。一天晚上,我从梦中醒来,出了一身汗,再也睡不着了,索性推开窗户,披着月光爬到了楼下。我握着拳头,在大街上走来走去。空气里十分潮湿,像要下雨了。很多流浪狗从角落里冒出来,跟着我。我想,就连它们也闻到了我身上的晦气味儿。我在那条街上又走了一会,突然看到一个女孩。个不老高,穿着裙子,趿着一双凉鞋,从胡同里出来,走到陈秋好他爸开的杂货店墙边。她往四周看了看,然后捡了一块砖头,打碎窗户翻了进去。翻窗户的时候,她裙子下面的内裤沾到了一点泥巴,脏兮兮的,但是她一点也没在乎,只是用手蹭了蹭。这女孩我在街上见过几回,后面总是跟着几个跟班的男孩。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我走到小卖部前面,站在那里等着她。过了一会,她骑着窗户爬出来,看到我,吓了一跳,马上抽出一把弹簧刀,架在我脖子上。我赶忙举起了双手。她说,不许告诉别人,不然你就死定了,知道不?我点点头。她满意地把刀收好,手插在裙子兜里,趿着凉鞋走了。我没有说话,默默跟在她后面。她双腿极瘦,如同两根树棍,蓝裙子上面有一些白色的圆点。她眯着眼,假装没在看我。过了几栋筒子楼,她吹起口哨,旋律听起来挺熟悉,但是想不起在哪儿听过了。她转过头说,你也住这条街上?我又点点头。她说,我叫高恩雅,是这条街的老大,这里所有小孩都听我的,你叫什么?我想了想,决定不回答。她说,你是哑巴吗?还是不爱说话?我说,我不是哑巴,我只是不怎么说话,不说话不代表我是哑巴。如果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她说,是吗,我以后就叫你哑巴了。哈哈,臭哑巴。我说,你都偷了什么?她做了个嘘的手势,把手伸进兜里,然后像魔术师一样,张开紧握的拳头。里面是十根香烟,并排摆在一块,如同十根火柴,挺整齐。她点着一根,靠在墙上,专业地抽起来,一边抽,还一边问我要不要。我说,抽烟对肺子不好。我在电视上看到过,那些抽烟的人肺子都是黑的。她说她一点也不在乎。
下次见到她,是在录像厅外面的路灯下。她还穿着上次的那件裙子,戴着一顶旧军帽,上面缝着一颗褪色的五角星,跟两个男孩站在一起。她看到我,眼睛一亮,冲我摆摆手,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一个叫四眼儿,和她瞎眼的奶奶两个人住在街道的另一头,另一个叫小马,和我一样,也有一个下岗的父亲。介绍完之后就算认识了,我们每天都骑着车,在废弃的厂区里四处乱窜。后来,四眼儿的奶奶死了,没人照顾他了,他就被他爸开倒骑驴接走了。那段时间,电视上老是播着一个连环奸杀案。最初的死者是在工厂下水道发现的,有高中生,留着到耳朵的头发,有结了婚的家庭主妇,也有风尘女子。凶手已经被捉住,马上就要伏法,正在电视上说着自己的遗言。从筒子楼走出去两条街,过了铁道桥,行人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玉米地。冬天时那里毫无生机,如同死去,夏天却绿油油一片,充斥着纺织娘的叫声,还有女孩咯咯的笑声。在那里,很多年轻的男孩和女孩躲藏其中,分享着年轻的秘密,第一次尝到了禁果的滋味。在玉米地的尽头,是另一个玉米地。我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玉米地。
我们每个人的自行车都有自己的名字,高恩雅的叫“英格丽·褒曼”。小马的叫“詹姆斯·迪恩”。我的车虽然连商标都已经磨得看不见了,但是也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常山赵子龙”。他们的车都比我的快,我只能慢悠悠跟在后面。街上还有一个傻子,喜欢打嗝,所以叫老嗝。他总是骑着一把扫帚,跟在我们后面,边跑边叫,师父,师父!我们一边加快速度,一边对他大喊,悟空你就别追了。有一天,高恩雅问我,你爸呢?高恩雅说。我说,他不在这儿,他正在南方挣钱。这里只有我。小马说,我听说你妈跟一个相好的跑了,是真的吗?不是,我说,她很久以前就死了,是被电死的。她晾衣服的时候,把绳子系在电线上,下雨以后电线漏电,就把她给电死了。高恩雅说,电死的?和富兰克林一样?我说,不一样。她说,怎么不一样?我说,富兰克林被电了,但是没有死。我妈死了。小马说,你爸爸不会不要你了吧。我很生气,朝他脸上打了一拳,但是被他躲开了。他推了我一把,我摔到地上,挺疼,但是我忍住了没有哭。小马说,行了,我开玩笑的,你咋当真了?
那段时间,不管去哪儿,我总是跟小马和高恩雅一起。有时候我们会去南湖公园的摩天轮下面玩,除了周六,因为周六高恩雅要去学芭蕾舞。穿着白色的舞鞋,踮着脚,像圆规一样在地板上转动。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高恩雅跳舞,但从她修长的双腿可以推断,她一定跳得好极了。高恩雅有一个奇怪的爱好,那就是收集死去的独角仙,把它们放在玻璃罐里晒干,然后搁到火柴盒里,独角仙的壳,在阳光下闪烁着彩虹的光。她告诉我,她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她平时跟妈妈住在北京,只有暑假才会来沈阳。她爸爸是一个警察,那个电视上的犯人,就是他帮忙抓到的。有一次,我在公园厕所的墙壁后面,找到了一本杂志。后来我发现,那是一本摄影集,里面画的都是一些男孩和女孩,有的没穿衣服,有的拿着手枪,有的在拿针扎自己。一张照片里面,一个男孩和女孩光着身体,在沙发上互相亲吻。其中有三张照片很特别,第一张是个怀孕的女孩,低头坐在阳光下,只穿着内衣;第二张是拿着白花的女人,还有几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第三张是一副极小的棺材,里面躺着一个死去的婴儿,看起来很安详,好像睡着了。我翻了几页,就赶紧把那本书放回了原处。
一周后,我们仨一块去录像厅看了场电影,叫《找到野人的男孩》,发生在遥远的美国,一个叫“奥克拉荷马”的地方。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孩子,男孩叫查理,女孩叫戴安娜。电影的第一幕是他们拿着手电筒,穿行在漆黑的玉米地里,寻找一个吃小孩的野人。野人的身世十分凄惨,是一个孤儿。他的父亲是过路的矿工,和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上了两次床,就死在矿难里。一个月后,那个女孩,也就是野人的母亲,发现自己怀孕了,忍辱负重,在生下孩子后卧轨自杀。临死前,她将婴儿遗弃在公路旁,结果被一只外出觅食的母熊发现,用自己的乳汁喂大。孩子长大后,就变成了一个野人,靠吃野兔为生。野人还很喜欢躲在茂密的玉米地里,抓住那些不小心闯入,而后迷路的孩子,把他们带回自己的山洞。有人说,他这样做是因为很孤独,只是想找人做朋友。也有人说,他是为了把孩子吃掉,吃掉以后,还会把骨头堆成金字塔的形状,然后埋在洞里。最后,男孩和女孩找了一晚上,都没有找到野人,清晨的阳光来临之际,他们相爱了。长大后,他们成为了一对亡命鸳鸯。在田纳西,他们的小轿车毁在公路边,后面是几十辆不停叫唤的警车。男孩牵着女孩的手,从燃烧的汽车里爬出来,跑进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和他们小时候待过的那些一样。他们在里面不停地奔跑,背景放着摇滚乐,后面是几百个正在追赶他们的警察,还有几十条德国牧羊犬,子弹从他们的耳边飞过。跑到玉米地中央,男孩突然不跑了,抽搐着跪倒在地。女孩诧异地看着他,问他为什么不跑了,难道你不想活了吗。男孩抬起头,看着女孩晶莹的眼睛,揭开夹克的一角,露出被鲜血染红的衬衫。男孩说,十分钟前,我就已经中弹了,很快我的血就会流光的。你不要管我,快跑吧,跑吧,替我活下去。当男孩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转过头,看向高恩雅,我可以在她的眼睛里,看到荧幕上的闪烁的光影。她没有察觉到我的目光。
一周后,我收到了父亲的来信。信封鼓鼓的,装着一个铁的东西。我用手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回声。我回到家,发现那些讨债的又来过了。他们拿走了家里最后的一点东西,锅摔了个洞,窗户也都碎了,但是地上的作业本还在。我还是得写作业,尽管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藏在床底下里的饼干盒,也没有被他们发现。这个漫长的夏天,马上就要结束了。我打开饼干盒,把里面最后几块饼干吃了,有点噎得慌,要是来点白开水就好了。然后我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没有信,而是一个铅笔盒,上面画着一个米老鼠。我把铅笔盒从信封里倒出来,里面装着皱巴巴的三百块钱,每一张都印着主席的脸,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四个字:省着点用。我把三百块钱塞到鞋底,推着自行车来到录像厅门口,在那儿看到了高恩雅和小马。高恩雅手里拿着烟,朝我招了招手,小马没有说话。我们沿着那条街,一块往前走。高恩雅的裙子上面有一股香烟味儿,好闻极了。她说,我们一起离家出走吧。我说,能走到哪儿呢?她说,我也不知道,只要是能离开这个破地儿,去哪儿都行。我说,我想去北京,去天安门广场。高恩雅说,行啊,如果从这里,沿着这条破河,还有这些破电线杆,一直往那头骑,能一直骑到北京去。我说,真的?她说,当然是真的,我啥时候骗过你?我说,那你的舞蹈课咋办?她说,什么狗屁舞蹈课,我不去了。怎么练也练不好,脚还整挺疼。我们一直骑到北京吧。
那天晚上,我花了很久才睡着。家里的窗户都被砸碎了,到了晚上,就有很多蚊子,不停来咬我。我想把它们拍死,但是实在太多了,甚至在梦里,我都一直在喷杀虫剂。不过好在这里不是非洲,据说非洲人会把蚊子做成饼。好在这里也不是云南,据说云南的蚊子,每一只都有橘子那么大。第二天上午,我发现自己起晚了,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奶奶,才想起我奶已经不在了。我赶紧穿上衣服,把两本课本,一个花卷,一瓶水,还有一个大号的手电筒装到书包里,背在身上。房门已经被撞坏了,但是不要紧,哪个小偷会傻到来偷我们家呢?我来到街上,经过废弃的工厂,还有巨大的垃圾山,垃圾山旁边的仓库里住着一个老头,跟他的两个儿子,他们也和我一样,没有妈妈。我到公路上来,来到废弃的火车站台。高恩雅生气地说,你迟到了。我说,对不起。她指着我的脸,说,你脸怎么了?我说,我家蚊子太多了,让蚊子叮的。她说,你怎么总这么倒霉?
我们在站台上肩并肩坐了会,高恩雅跳下来,说,走吧,小马这个傻逼,我就知道他不敢来。我没说话,推着车跟在她后面。说实话,在此之前,我早有预感小马不会出现,甚至连我自己都有点后悔踏上这段旅途了。我们沿着浑河,一直往前骑,骑了大概一个小时,我问前面的高恩雅,明年暑假还会不会看到她,她没有回答。我感觉很累,后背上都是盐,已经骑不动了。我们坐到火车道边,高恩雅从书包里拿出两个香瓜,用那把好看的弹簧刀切了一块,自己先吃了,又切了一块给我。我吃了一口,很甜很甜。我问她能不能看那把刀。她犹豫了一下,把刀递给我,说那是她爸给她的,军队里面用的。我把刀拿在手上仔细看了看,才还给她。刀柄是木头做的,上面刻了个“雅”字。她把刀放回裙子兜的时候,我有一种感觉,我才是那把刀真正的主人。我们一边吃,一边把瓜皮扔给流浪狗。吃完第一个香瓜,高恩雅决定我们已经饱了,就把第二个放到书包里,继续上路。
那时的城市,还没有这么多汽车和高楼,夏天的空气里,有一种现在已经消失的味道。又骑了两个小时,前方出现了另一座铁路桥。高恩雅骑得越来越慢,最后居然停了下来。我说,怎么了?她说,火车。我说,火车怎么了?她说,别说话,听。大地微微震动,远处响起了轮船汽笛一样的声音。一辆火车朝我们驶来,把她的头发和裙子都吹了起来,像杂草从院子的四周漫向中间,那里是太阳照下来的地方。透过火车的窗户,我可以看到靠在一块唱歌的男孩女孩,抱着行李打盹的老人,捂嘴打哈欠的列车员。可是所有的这些,就像电影里闪过的画面,眨眼就消失不见了。它们来自过去,马上要驶向更遥远的过去。我伸出手,摸了一下迎面吹来的风。我感觉就像是在触碰自己的童年。
过了那座桥,前面就只剩下玉米地了,连平房也看不到。她指了指前面说,走,把车搁那儿,咱们去河边看看。太热了,我想要游个泳。我们把车藏到玉米地旁的杂草里,走到河边。在桥墩的阴影里,高恩雅掀起裙子,把它整个从头顶脱掉,里面是一件牛奶一样白的游泳衣。她脱衣服的样子看起来笨笨的,像玩具熊。她一个猛子扎进河里,开始游泳,游的时候眯着眼睛,蹬几下,头冒出水面,吐一口水,再低头蹬几下。我把鞋脱了,脚放水里泡着,鹅卵石有点扎脚。虽然这条河叫浑河,但是水却很清,连水草都看得到。不远处,高恩雅一下一下地扑腾着,游泳衣紧紧地贴在她的后背,上面粘着一些柔软的头发。我不敢再看下去,装作看天上的太阳。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太阳,可是它是一颗快要死去的太阳,因为夜晚就要来临了。这时她游累了,回到河滩上,从书包里拿出块毛巾,短头发上面粘着草,像滴水的柳树。她说,你为啥不下去游?我说,我没带泳衣,会把衣服弄湿的。她说,老鼠来月经,多大点逼事。等它干了不就好了?没有什么东西是不会干的。有一天,连大海也会干涸的。我还是摇了摇头。
我们在河滩上,就那么静静地坐着。我想到了一个关于长跑冠军的故事。那个冠军听到枪响后,蒙着眼睛,在跑道上不停地奔跑,可是他不知道跑道是圆的,也不知道自己永远都没法到达终点。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终点,终点就是起点,起点就是终点。他停下来的那一刻,就是他累死的那一刻。这就是我们的生活。这时高恩雅说,这个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子宫,里面充斥着温暖的液体。每个人都由某种奇怪而无意识的形式互相联系着。所有人都同时是对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父亲母亲,丈夫妻子。我问她长大以后想不想结婚,如果结婚的话,想要生几个孩子。她说她一点也不想结婚,因为结婚以后人会变得无聊。等她长大了,她就去庙里当尼姑,每天敲木鱼。我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开始用一种很轻的声音哼唱。晚霞中的红蜻蜓呀/请你告诉我/童年时代遇到你/那是哪一天/提起小篮来到山上/桑树绿如荫/采到桑果放进小篮/难道是梦影/十五岁的小姐姐/嫁到远方/别了故乡久久不能回/音信也渺茫/晚霞中的红蜻蜓呀/你在哪里哟/停歇在那竹竿尖上/是那红蜻蜓。她一边唱,一边歪着头,用毛巾擦着脖子,头发还在滴着水。我可以看到她脖子上那些细小的绒毛,就像桃子上的绒毛一样,裸露在空气中。我说,你唱的是什么歌?她说,我也不知道,是我姥教给我妈,我妈再教我的。我说,我们回去吧,我不想去北京了。她说,我也不想了。我现在觉得,那里和这里也没有什么不一样。我突然闭上眼,在她右脸颊上亲了一下。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碰到了一个柔软的东西,可是那个东西像碰到带电的开关一样,马上就消失了。我睁开眼,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我立刻明白了。我们在那里坐了两分钟,她站起来,看起来有点生气,我想要拉住她,但是她把我的手推开了,朝玉米地走去。进去的时候,她不小心摔了一跤,有点狼狈地爬起来,擦掉头发上的泥,消失在玉米地里。
太阳底下只剩我一个人了。我在河滩上坐了一会,不知道干什么。也许我确实应该跳进河里,游一个泳。高恩雅把她的弹簧刀落下了,我把它捡起来,擦掉上面的土,揣进裤兜。阳光洒下来,像外国电影里女孩的金头发。我感觉很无聊,很热,热得随时都可以死去。周围有无数只知了,不停地叫着,如机器的轰鸣,但是我一点也看不见它们。我站起身,朝玉米地走去。我准备去那里找高恩雅,但是我迷路了。我在玉米地里绕了很久,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裤子上都是泥。我爬起来,发现绊倒我的是一个红色的,像苹果一样娇艳欲滴的东西。我把它捡了起来。是一只鞋,一只女孩的鞋,鞋底已经磨平了。看起来,它一定是走了很久的路才来到这里的。在几米外,我找到了这只鞋子的主人。是个我不认识的女孩,比我小了几岁,好像睡着了。她一只脚穿着白色的袜子,另一只脚光着的,左手拿着个空药瓶,上面写着几行小字,右手抱着一个洋娃娃。洋娃娃的头发是金色的,扎着辫子,并且用梳子仔细梳过了,眼睛的位置是两个纽扣,其中一个的线松了,就快要掉了。那个睡着的女孩裙子看起来很旧,上面还有补丁,但是很干净。我推了推她的胳膊,想把她叫醒,她的身上是冰凉的,脸上没有痛苦。一股恐惧的感觉突然流遍我的全身。我意识到,她已经死了,而且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我把洋娃娃拿起来,发现后面夹着一张带方格的纸,从练习册撕下来的那种,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写着:“亲ài的爸爸妈妈:你们现在在nǎ儿呢?这个世界太tòng kǔ了,我要去另外一个世介玩了。再见(一个笑脸)。”
我盯着天空中正在消失的太阳,站了几分钟,然后把纸叠好,和洋娃娃一起塞进裤兜。太阳后面有一条紫色的裂痕,像一道流血的伤口。我抓住她的胳膊,把她从泥土里拽起来,放到背上,朝玉米地外头走去。我一边走,一边哭泣。她的身体很柔软,像棉花一样,好像没有重量。从玉米地出来,我发现我的自行车不见了,高恩雅的也是,但是我并没有感到很着急,或者悲伤。这样倒霉的东西发生在我身上,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也许我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一辆自行车,也许高恩雅跟我开了一个玩笑,也许是一个小偷把我的自行车偷走了,又也许我连爸爸妈妈都没有。我叫着高恩雅的名字,但是她不知道去了哪儿。身边的玉米叶子被晚风从中间吹开,像红海的海浪。我从一个玉米地出来,又走进另一个玉米地。我想到了我的家,那里空无一人,除了蚊子什么也没有。一切都笼罩在薄雾中,雾是湿的,看起来像棉花糖,用手一抓,就可以抓一大把。接着天就黑了,突然之间,萤火虫像草丛里的金子一样,全都冒了出来,一闪一闪,在我身旁指路,或者落在我的手电筒上。抬头的时候,我看到了月亮,跟海水一个颜色,月光充盈在我的眼睛里。透过地上的水坑,我看到背上女孩的头发也在发着光。为了给自己壮胆,我假装她还没有死,还在和我说话,还在呼唤我的名字。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已经记不太清了。我走了很久,累了就把尸体放下,休息一会,然后继续前进。我中间好像睡着了几次,最后一次打盹,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原来,我睡着的地方离火车道只有几十米。是一个白头发的铁道员,早上起来去撒尿,在玉米地里发现了我。他把我摇醒,领到附近的派出所。值班的警察看到我,说,小孩,你后头背的是啥?我说,一具尸体。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另一个声音很温柔的女警察说,小孩,你爸爸妈妈在哪儿?我抹了把脸,说,我没有妈妈。我爸在南边,我奶死了,我们家就我一个。女警察摸了摸我的头,用自己的饭盒给我打了点饭,让我在门口坐一会。中午的时候,她从里面出来,说我可以离开了。我说,不用叫我家长过来,或者写个笔录什么的吗?你们不是都要写笔录的吗?她说不用了,那女孩是附近一个孤儿院的,尸体已经被认领了。当时我的脸上满是泥土,裤子也破了,她就让我去后面,用水管冲冲脸。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那个死去的女孩。
我一直都没找到我的自行车,可能是被偷走了。洗脸的时候,我在警局的后院,看到了一座自行车坟场。那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自行车,都是失窃后收缴回来的,一直无人认领,有的少了一只轮子,有的除了轮子以外,什么都不剩了,还有的链条生锈了,或者铃铛坏了。回家以后,我把弹簧刀从兜里拿了出来,放在手里。我想我可以再替高恩雅保管几天,好好看一看,再还给她。两周后,直到暑假结束的时候,我完全把这件事忘记了。我想以后总会有机会的。但是第二年的夏天,我并没有在街上见到她,第三年的夏天也没有。她从我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我和小马倒是在街上看到过老嗝,他骑着一根新扫帚,因为旧的那根被一帮小流氓撅折了。十六岁那年,我在沈阳度过了最后一个夏天。父亲终于还完债,把我带到广州。他在那里开了家鞋厂,专门做那种印着对号的假运动鞋,然后用挣来的钱买了新房,还给我娶了一个新妈。
我记得一年冬天,浑河结了冰,走在上面,偶尔会听到脚底发出声响,如同电子游戏打枪的音效。如果仔细往冰里看,会发现有很多冰层,每一层中间都夹着雪,像生日蛋糕。我从北岸一直走到南岸,发现那里除了一片树林以外,什么都没有。我走过去,回头往北岸看,冰面上空荡荡的,刮着大风,没有一个人影。那一刻,我感到十分的孤独。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我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高恩雅,另一个是小马。直到今天,我还是会时常想起他们,还有所有那些我认识的人们。我会想到他们现在都在做些什么,有没有结婚,有没有生孩子,因为我很想念他们。每当回首往事,我总是觉得,那些幸福的时刻从不发生在现在,而是在遥远不可触碰的过去。我真的觉得,所有人都像高恩雅说的那样,以某种奇怪而不自觉的方式,紧密相连。
十三强: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
获奖作品陆续公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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