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演暴君戏,不是一天两天了,作为起义者,也被枪决了不下几十回。于是我和导演提出能不能加点台词,比如“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一类的,导演白了我一眼,说,这是暴君戏,不是义士戏,怎么,不想演了?你不想演,想演的人多的是,现在最不缺的就是人,明天就换人。
我说别,导演,我演,我演就是了。于是又被枪决了一回。确实,我说这个话有点不合时宜,因为主演暴君的就是导演。而且导演说得也没错。暴君戏,自本城被暴君占领之后,就上演了几百年了。原先的斩头,绞首架都比较夸张,放在舞台上,少儿不宜,如今与时俱进,换成枪决,小孩子也能看了,最后高潮部分,行刑队对准我,还有几个倒霉蛋,连枪栓都没拉,大幕就拉下来了。
为此我还找过编剧,说能不能加点效果,比如起码让枪响一下,我们倒下去之类的,编剧也像导演一样白了我一眼,如果这么一搞,家长就得把孩子们的眼睛遮上,很多家长会因为做这件事太麻烦而不来剧院了,这样我们就一下子少了许多家的观众,损失你来补?暴君戏从莎士比亚时代就开始上演了,为了让不同时代的观众能够来看这部经典戏,像我这样的编剧们付出了多少心血,你知不知道?!
我听了编剧的话,觉得他说得和导演一样有道理。可我也有我的道理,我的道理是已经被枪决了几十回,希望下一回有点不一样吧,于是我在第七十回行刑队又把枪对准我的时候,我之前趁场务不注意(毕竟演了六十九回,大家难免有些倦怠。),悄悄弄松了反绑的绳索,腾出手来,上前将行刑者的枪夺了过来(行刑者一下没反应过来,呆若木鸡。)举过头顶,说了平生自己的第一句台词:杀了起义者,自有后来人。二十年后,爷爷还是一条好汉!
顿时,大家都愣住了,然后台下掌声如雷,很多观众纷纷起立向我致敬,吹哨。这时,台上的暴君,也就是导演坐不住了,他本来是在那里看行刑的,现在从高处走下来,穿着雍肿的衣裳,戴着长长卷卷的假发,在侍从保镖的搀扶下,急冲冲地指挥周围人要把我带走,怒气冲天气急败坏的样子真把暴君给演活了。台下观众以为这也是暴君戏的一部分,只有我知道自己是抢了暴君导演兼主演的戏,他才会暴跳如雷。
我直接跳下了舞台,在观众们的一路欢送下,从剧院的入口走了出去。演了这么长时间的暴君戏,从来没有今天这样扬眉吐气,虽然我也知道自己的戏剧生涯从此结束了。跑龙套许多年,从来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戏剧生涯。我扛着长枪,走在大街上,路上的行人见怪不怪,只是低头走着自己的路。自从本城被暴君统治以后,世世代代的城民就不太关心自己影子范围以外的事情了。
十字路口,我看见王牌记者在拍照,我本来想上前打招呼的,跟他说,嘿,大记者,今天可便宜你了,给你一个能上明天报纸头条的大新闻,你猜怎么着?暴君戏真正演爆了。瞧,标题都给你取好了。为什么爆了?看看我,我就是当事人,暴君戏就是被我演爆的。嘿嘿,具体细节?这个说来就话长了,一句两句说不起清楚,总而言之,我在暴君戏高潮结束部分加了一点戏份,一两句台词,就这么简单。好了好了,我还有事,这个新闻我只和你说,算是爆料,以后拿新闻奖别忘了我就好。这样的好事为什么告诉你?毕竟,从暴君来到我城之后,几百年里就没什么称得上是新闻的东西,今天起码能算得上石破天惊的一次突围了。
就当我快进入王牌记者的焦距之内,我停下了脚步。我忽然想到,记者和剧院经理好像是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关系,平时这竿子高高挂起,关键时刻,那竿子就冷不丁地打下来了,比如记者评上王牌那会儿,剧场经理可是起了很大的作用,自己不出面,让第三方暴君戏剧组成员分头给评委送礼,每个评委的拒礼风格都不一样,比如我送的那位,一看到鼓鼓的信封就直接退给了我,说决不能收,这是违反纪律的事。
我拿着信封回到剧组,被暴君导演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通,说连个礼都不会送,怎么做演员?就是一个跑龙套的命。于是像舞台上演戏一样给我示范了一下如何送礼。他挑了一个工作日,让我和他一起拿上火腿鸡蛋还有先前那个信封,打听了评委的住址,直接上六楼送到了他家,开门的是一老太太,估计是评委的老妈,暴君导演说,这是单位发的福利,评委让我们送来的。第二天,就收到评委电话,将暴君导演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通,说你这样不是让我犯错误么?赶快来拿回去,怎么来的,怎么回去。
暴君导演唾面自干,笑嘻嘻地说,不好意思,我这儿排练暴君戏呢,人手调不过来,要么您亲自帮我们送回剧组?麻烦麻烦。后来评委就不言语了。记者就评上王牌了。暴君导演事后在大会上总结经验说,为什么要送火腿和鸡蛋?火腿很重,鸡蛋易碎,让别人送不回来,只有照单全收,这就是送礼的艺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要演好戏,首先得学会做事,不然就只能跑一辈子的龙套!
我再傻也知道暴君导演是借着总结经验在损我哩。所以,我放弃了找王牌记者报料的想法,因为我想,如果我和他这么说了,他一定会和剧院经理甚至暴君导演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新闻,一种可能是压住不发,就当没发生过这事儿,像之前所有在本城发生的大事件一样,最后都泥牛入海,无声无息;另一种可能是把那个聪明编剧一起拉进来商量,说这么大的事儿,剧场观众都看到了,总不能没一点声响吧。于是第二天的报纸头条标题会变成这样:
暴君戏开始有新变化
观众们对此赞颂有加
至于新变化是什么,后面还会不会变回来,就是王牌记者的妙笔生花了。总之,不会再有我的事了,我的这些戏份会被说成是导演和编辑的功劳,也许他们下一场会安排另外一个跑龙套的倒霉蛋重新上演一下我发明的桥段,也许过段时间,观众审美疲劳了,又会回到老样子,反正,我不会再关心这些个破事了。
避开王牌记者以后,路上我还遇到一些熟人和剧场的同事,他们看见我背着枪都很兴奋,说兄弟,我们支持你!暴君这些年可把我们给害苦了。但他们并没有跟着我走,反而匆匆向剧场的方向跑去,我说你们为什么不跟着我啊,他们说暴君在那里,我们会拖住他,给你逃跑的时间。还有一些熟人同事,笑嘻嘻地跟着我走了一段,说太无聊了,这要走到什么时候?还不如回去烧饭带孩子,顺便去剧场看看热闹呢,于是他们也忽地不见了。
我得避开警察和保安,因为我拿着枪,我不知道这枪是真是假,因为这枪从来没打过一发子弹,我也不敢试,如果是真的,那就是暴露了自己;如果是假的,那就要丢掉,但我不想丢掉,这是我反抗暴君的证据,如果丢掉了枪(无论这枪是真是假),我和其他人还有什么区别呢?!
我想想,还是去找年轻人,也许他们会对我的事情感兴趣也说不定。于是,我改变了无头苍蝇似的街头漫游,走向本城的青年社区。社区当天正好在办市集,人山人海,年轻人都在摆摊卖自制的文创用品,有一个年轻店主看见我背着枪,跟了我好一会儿,直到我转头注意到他了,才上前和我搭讪,说,大叔,你这枪好帅,不如卖给我,当道具演cosplay,如何?我说不卖。他说,不卖,租也行啊。一天给你一百。我说我不卖也不租。可是这年轻人还是不走,一直黏着我。我总算搞明白了,为什么走在大街上,警察保安都没来管我,他们是把我看作cosplay了,但在这个集市里,我感觉就像水溶入了水里,根本没有在大街上那么醒目和扎眼,我决定走出这个市集,远离人群。可是年轻人还是不死心,在那里唠叨个没完,我终于忍不住了,说,你们这里有卖水枪的,机枪的,冲锋枪的,甚至生物枪的,为什么对我这把破步枪感兴趣?年轻店主说,大叔,你难道不感觉那些个东西太假了?就你这枪还像个真货,而且配上你这愤怒的表情,绝绝子了。如果能把你一起租下来,我愿意出三把枪的钱,把您捯饬捯饬,去剧场参加展览会,肯定能吸引一大波眼球。你看如何?大叔?
我用自己的白眼球回应了一下年轻店主,挤出市集,挎着枪上了城郊的高冈,就像古老传说中的游击队一样,走着走着,发现有一个人戴着一顶绿色的钢盔也走在不远的山坡上,唱着荡气回肠的歌曲:赶走暴君,还我河山。凑近了一看,原来是半个西瓜皮当帽,是一个傻帽,想想自己也是一个傻帽,怎么就把瓜皮看成了钢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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