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沟通离不开的三个环节

文摘   2024-07-10 08:31   北京  

               相互沟通,取长补短;
               拓展眼界,共同向前!



本文3520字,阅读14分钟











我职业生涯最后十几年以版权贸易为主,同时也做一些选题策划与编辑出版工作。无论是版权贸易还是编辑出版,大概都属于文化工作,或者说属于文化产品生产扩散范畴。要想将这些工作做好,仅盯住这些工作本身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将这些工作的内部联系捋顺畅,弄明白,找出适合多数受众的规律。按规律办事,工作才能做得成,甚至做到位、做出色。

当然我这里说的“规律”并非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者一方认可的规则,而是搀和了人们当下各种习惯与追求的各方平衡体。不过这话说得也不是很准确,试问哪个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规律不是紧扣人的喜怒哀乐与需求方向呢?你说规律是这样的,可是人家就是不理你,而且还不是一两个人如此,那你就得重视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说,文化产品生产传播常常有点“不得不”的意味,即在技术问题上与受众较劲不会有什么骄人的成果与结局。

说到文化产品,我不大喜欢用“传播”说法,而更愿意用“沟通”,只因文化产品比较特殊,非得开发者与使用者双向有效交流才能使生产出的产品取得共识,才能为人们接受与喜欢,其中一部分或者全部理念变为受众的看法与观点。比如版权贸易,如果你贸易回来的图书销售几十万,那该是一种什么影响?上百万呢?成色当然就有天壤之别了。同属文化范畴的电影、戏剧也是一样,沟通到位,接受认同者众,有可能影响一代乃至几代人。

要想取得上文提到的影响,就必须研究文化产品生产沟通的环节,其中三个似乎最为重要。一个是现场沟通,另一个是媒介沟通,还有一个是内容沟通。

现场沟通,就是现场近距离与受众交流互动,相互产生影响,从而使文化产品更满足受众需要,也与提供者初衷吻合。媒介沟通,比较容易理解,只因现场沟通有时空与效率局限性,更多沟通得通过媒介进行。这里说的媒介不光指我们熟悉的报纸期刊、电视广播、社交网站等看得见且成形的媒体,还包括口口相传、以文载道、闲谈聊天等方式,似乎后者有时候更不容小觑,因为后者可信度在某种情况下更高。第三个是内容沟通,现场也罢,媒介也好,都是沟通手段、服务工具,唯有内容弄好了,弄得受众喜闻乐见,手段才能发挥推波助澜的作用,否则只能白做无用功。

                         
现场沟通

先说现场沟通。几十年前人们欣赏文化产品,尤其是带有愉悦身心功能的产品,通常是去现场,比如去剧场听戏,听得如醉如痴。除了戏剧,还有一些短小精悍的文艺形式,比如北方的相声、南方的评弹等地方曲艺。现场表演是表演者与受众交流、沟通、互动的唯一渠道。当然也有观众与演员互通信件的。我前几天就在网上看到一封已故著名评剧演员花月仙一九六三年写给观众的回信,讲她如何设计某个剧作反面角色的唱腔。然而这种比较直接的交流沟通在那个年代还是不多的。观众与演员的交流沟通大多是通过鼓掌或者叫好实现的。当然也有叫倒好的,那是因为表演失误,观众生气。那个年代观众当中常常藏龙卧虎,懂行的很多,表演者要想令观众满意,非有如履薄冰态度不行。

现场沟通至今还是一个少不了的环节或者形式,因为至少真人出现,让人多少生出一些亲切感。我常为各地高校与出版机构举办编辑出版与沟通讲座,疫情期间也没完全停止。无论是面对高校学生还是出版机构编辑,如果通过线上进行,讲过之后,受众我是一个不认识,也没见任何受众与我沟通,令我非常遗憾,这便是隔空或者称线上讲座的弊端。正因如此,我从本能上讲是拒绝线上讲座的;从效益上讲,我更拒绝,只因受众得到了我积累多年的经验,我却没有得到来自受众的任何“回报”,哪怕是一阵掌声也没有。没有任何回报的讲座,我以后是不做的。

简单说,现场沟通的唯一目的是互动,文化产品提供者与欣赏者之间缺少互动,要想令后者接受你的东西很难。传统戏剧等表演缺少丰富的现场互动,表演者与受众便产生了距离而且是越来越远的距离;表演者一旦与受众有了不小的距离,你说表演者表演的东西还会受欢迎吗?如果各路媒体发展起来,现场沟通还是那么单调,某些文化行业的结局大概就不难想象出来。

顺便说一句,几十年前人们业余时间要想过得丰富,除了一些自身小爱好以外,比如养鱼、养鸽子、打牌、推铁环、拍烟盒、跳房子、跳皮筋,多半得上剧场。如果不去剧场,还想看点表演,南方情况不清楚,北方人大概只能逢年过节逛庙会了,因为庙会上除了吃的喝的,也有不少有水平的剧团表演戏剧、杂耍等。现如今娱乐方式多了,传统表演又难以现场互动,遭人冷遇的结果也就顺理成章了。

                          
媒介沟通
                 
再说媒介沟通。现如今新闻、信息出口等非常发达,如果什么文化产品不借助媒介扩大影响,恐怕是难得一见的。前文提到一些需要现场表演的行当,其后来的遭遇就很能说明问题。现如今,即便是天生就是媒体宠儿的文化形式,比如电影,尽管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也要靠媒介与受众沟通才有可能大行其道,只因演员须有粉丝助兴方可积出人气,遑论别的产品形式,尤其是那些不具优势的行业大概只能如此。

可以这样说,只要是用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必得靠媒介扩大影响,传扬美名。还拿电影演员来说,现如今光靠演电影显得又不够了,其中有不少演员隔三差五去参加什么真人秀。这是为什么?因为媒介沟通时效有限,如果长期不通过媒介与受众沟通,你在受众中的印象就将逐步淡化乃至最终从受众视线消失,那对表演者来说是很可怕的。所以,维护知名度便是文化工作者不得不花力气去做的一个重要方面。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媒介利用好了会发挥积极的正能量,可是若是什么人被扭曲心态霸占,恐怕就会是另一番景象。有的人急于出名,而且还要出大名。当这种努力缺少正当或者积极资本时,有的人便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自我丑化。还有人或者地方管理者拿历史上的“丑角”当名片与现如今的大众沟通。最近几年出现的不健康的造型与表演正是这种极端追求的缩影。这个情况在自媒体上表现似乎更多一些,因为有些自媒体经营者缺少自律与自觉。

                           内容沟通

内容沟通,实际上最外在的表现是形式,然而形式就像个门槛。如果这个外在形式过不了关,让门槛给绊倒,想通过内容将文化产品提供者与受众联系在一起,似乎是非常不可能的。所以谈到内容沟通时,与其花费时间谈论内容,还不如下点功夫研究形式。

几十年前由于观众选择余地少得可怜,只要你去剧场欣赏节目,就得听剧场和剧团安排,人家安排你看什么你看什么,形式也很单一。解放前的情形姑且不论,达去剧场表演的东西多半带有完整故事特征——无论是现场表演的戏剧还是拍成胶片的电影,你见过纯粹说笑话的表演吗?即便是短小精悍的相声等曲艺形式,十几二十分钟的节目多半也是要有一个完整故事的。只要是故事,就会有美丑善恶的判定与表达。编剧、导演与表演者的价值观与审美观会立刻展现出来。如此表演,大概没有空间允许演员与不知底细的受众搞什么丰富的现场互动。

看看现在,从现场来看,很多文化产品的呈现非常有利于互动,可是故事却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不是笑话就是热闹。实在没有笑话,就拿演员自己开涮,相声管这叫“现挂”。也有拿演员年轻时所谓的“经历”开玩笑的,不过这时的“经历”千万别当真,多半是杜撰的。不需要讲故事了,自然就无所谓时间约束,也少了其他羁绊。我从媒体上看到,有的演员开演之前甚至收取观众赠送的礼物。需要提及的是赠送礼物时间有时候并不短,弄得部分观众很有意见,这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

简而言之,现在的文化产品,包括电影在内,相当一些不讲故事了。如果表演持续时间短,就讲笑话,这种笑话风格似乎很受观众欢迎。如果表演持续时间长一些,那就将表演变成热闹堆积,比如某知名导演推出的几部带“冏”的电影就是典型代表。即便有的电影还是讲故事,那个故事也很难与生活实际或者启发天性挂钩了,从本质上看仍然是一种热闹。

正如我在本文一开始讲的,很多所谓规律并非文化产品固有的沟通规则,而是与现状的平衡物。就现在来说,如果想与受众沟通文化产品而不顺着上述三个方向设计的特定轨道进行,我想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有什么突破性进展的,更别说积累出需要的人气,取得什么耀眼的功名了。

就我个人来讲,我一直致力于让更多人了解我做文化产品沟通的经验。既然也是沟通,就不可能离开现实形成的环节、方向或者窗口。然而有些我可以做到,有些我一定坚持,有些我肯定利用,比如在讲座现场与听众互动,这是我非常愿意做的。借助媒介散播影响,我也是很喜欢做的,过去十几年我与媒体打交道不少,目的就是为增加影响。然而,我不会为传播而传播,也不会以扭曲自己的价值观与审美观为代价。我可以将我的讲座搞得幽默一些,但是绝不可将其变成笑话与热闹的混合体——笑话与热闹的混合体还是留给那些有资本搞笑话与热闹的人吧,我只负责将我的文化沟通经验传送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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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哲学家思维戳普通人问题

出版明人姜汉忠
用哲学家思维,戳普通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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