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既往有结肠癌手术史,本次因发现肺部结节入院,有行增强CT检查的指征,碘对比剂对于甲亢患者属使用禁忌,对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例患者尚无足够证据可明确支持上述疾病的诊断,且难以建立过敏性休克的死亡后果与上述两种疾病的关联性
碘佛醇属于含三碘低渗非离子型造影剂,不良反应发生较少,被鉴定人否认既往(有碘对比剂)过敏史,在注射对比剂后短时间发生严重过敏反应,且其病情凶险、进展迅速,客观上增大了抢救难度。然而
应用非离子型碘对比剂后发生过敏反应虽然少见,但临床上仍有注射后发生过敏甚至因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 在使用碘对比剂前,应慎重确认患者既往有无使用碘剂发生不良反应的病史或其他过敏史,并签署推荐的《碘对比剂使用患者知情同意书》。 审阅病史,医方仅在《CT/某增强扫描知情同意书》有部分类似内容,但缺乏关于使用碘对比剂可能发生何种不良反应临床表现的内容,在“【患者知情同意】”栏目中未勾选告知内容,属于告知不规范,不利于患者在发生不良反应时及时求救。
对比剂全身不良反应后果严重,必须具备现场紧急抢救的条件和设备。 要求检查室中必备装有复苏药物(必须定期更换)和器械的抢救车、医用氧气管道或氧气瓶或氧气袋、血压计、吸痰设备、简易呼吸器等,且须备有紧急用药,如1:1000肾上腺素、组胺H1受体阻滞剂(抗组胺药、地塞米松、阿托品、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抗惊厥药等),并具有针对碘对比剂不良反应抢救的应急快速增援机制,确保不良反应发生后,现场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
审阅病史,在不良反应发生后,医方采取胸外按压同时送急诊科抢救的方法不符合抢救原则,其抢救措施不规范。
医院对被患者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考虑到本例具有增强CT检查的指征、碘对比剂过敏反应少见且无需皮试、过敏反应发生突然而极其严重,以及过敏反应的发生也与个人体质有关,认为医方的上述过错属死亡的次要因素,建议参与度为30%-40%。
鉴定机构认为,告知患者使用碘对比剂的同意书内容不完整,缺乏使用碘对比剂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内容。但医院增强CT的模板上已详细介绍了增强CT碘对比剂的禁忌症状及相关风险,至于方框内打钩只是同意书的一种补充,没有硬性规定患者一定要打钩,在患者意见处,统一用“同意或者不同意”代表患者的意见,如果患者对任何一条有异议,则完全可以选择“不同意”,但患者最终同意做增强CT检查,结合患者以往有做增强CT检查的经验,患者应对此风险非常熟悉。
本例患者进行CT检查过程中,在注入碘佛醇对比剂后出现突发气促、全身抽搐及之后心跳骤停,CT室医护人员迅速停止药物注射,并进入机房判断病情后,迅速进行体外人工心脏按压,并对患者吸氧,考虑到患者之前有结肠癌病史,进行过碘对比剂增强检查,而患者自述无过敏病史,CT室医护不能立即判定是碘剂过敏,不敢冒然用药,为争取抢救时间,CT室医护人员在保证有效的心肺复苏情况下迅速将患者转移到急诊科进行抢救,用时不到2分钟(CT室可以迅速转移患者至抢救室),基于当时诊断不明的紧急情况下,这过程对于抢救并无大的影响。
本例患者因突发急性过敏反应致抢救无效死亡,属于比较典型的医疗意外事件,原则上不应归责于医疗行为。
有大量的临床原则和医疗规范指南要求使用造影剂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比剂使用指南》。 因为过敏反应有一系列的临床症状,这个临床症状作为非专业的患者,当他自身发生这些症状的时候,他不见得有自我意识,能够意识到这个是过敏反应的症状。 但如果医院事先告诉了他,出现过敏反应的话,他将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患者在充分理解过敏反应会出现什么后果的情况下,他会在过敏反应发生的早期,也就是外人甚至医生很难觉察的过程中,患者首先第一自我感觉到过敏反应的症状已经发生了,他会在最早的时间提示医生有可能要发生过敏反应,而此时医生可以在最早期立刻停止过敏的碘对比剂的输入,避免更严重的问题发生。
相反,如果患者并不明白自身出现的状况是过敏反应的表现,很可能通过自我克制的方法尽力配合医生诊疗过程,这也就是本例的悲剧,一发现患者就完全没有呼吸心跳,自始至终都没有再救过来的可能性的悲剧的关键所在。
本例是属于严重的过敏反应,急救的目的是救命,急救的原则一个是就地抢救,一个是争分夺秒。这也就是为什么要求影像科要备有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剂和设施的原因,从来没有规定急诊科离影像室有多近就可以不就地抢救。患者是呼吸心跳停止,每一分钟甚至每一秒钟对患者的生命都是威胁,所以急救的原则是就地抢救,而不是多近或者多远送到其他科室。
在实际抢救过程中,患者送到了急诊科也并没有采取特别复杂的急救设备。至于就地抢救的话有很多要求,并不仅仅是吸氧和胸部按压。 急救原则为:“对于出现气管、支气管痉挛、喉头水肿或休克等症状的时候,要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参与抢救,临床医师没有来之前,影像检查的医护人员应当判断患者的意识和呼吸情况,保证患者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使用球囊通气,如果患者心跳停止,应迅速进行体外人工心脏按摩,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给予急救药品”。
举一个例子,如果是呼吸停止,要紧急开放气道,切开来不及的话需要紧急环甲膜穿刺,很遗憾本例是送到了急诊科以后才采取一些药物的使用和气道开放的措施,所以我方认为就地抢救的措施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