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刷到的热搜话题:“一教师因学生丢橡皮被举报。”不禁哑然失笑,啊这......
点进去一看,关于老师被随意举报,权益受损的情况还有专门的报道,看来这不是个别情形,而是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的。
很显然,家长过分了!
首先是权利滥用。学生的橡皮擦丢了,家长需要举报老师吗?类似的,老师的作业布置量、对学生管理的宽严程度、甚至于缺乏带班经验等种种情形都成为了家长举报老师的理由,请问,这有举报的必要吗?还是手里握着举报权,不用白不用呢?抑或是享受着通过举报来拿捏老师的快感?有人说,这些情形影响到我家孩子了,那么影响了孩子的行为就该被举报吗?教育不就是人对人的一种影响吗?举报对这种影响究竟又能起多大作用呢?
私以为,权利在手,更应慎重,不可随意。须知权责本是一体,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背负着责任。举报者在举报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为自己的举报行为负责。现在举报的渠道很多,市民服务热线、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举报电话、政务服务平台留言等等都是常见的举报渠道,如果一味地只举报,不负责,便会造成大量公共服务资源的浪费,给教师带来巨大的困扰和影响,极大地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不乏恶意举报者,监督异化为报复。权利的滥用使举报偏离了本位,本应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的措施,一时颠倒过来,成为破坏教育生态的势力。
其次是边界不明。学生的橡皮擦丢了,这件事的主体责任在谁?显然首先是学生本人,因此这件事首先是学生去处理。当然,学生还是孩子,处理能力有限,他可能会寻求老师或家长的帮助。这时依然要有强烈的边界意识,老师或家长应当予以一定的帮助,也要教会孩子自己边界范围内的事要尽量自己处理。
可是举报老师的家长不但没能教给孩子边界意识,还亲身示范怎样“越界”。他混淆了家长、孩子和老师三个主体之间的边界,以为孩子的事就是家长的事、老师的事,家长的事也是老师的事,所以孩子的橡皮丢了就是老师有事了。然而,一个明明白白的事实是,孩子的橡皮是孩子的事,不是老师的事。同理,在孩子的教育上,学校部分是老师的事,家庭部分是家长的事。家长不认可学校老师的做法,可以批评、拒绝他们提供的教育,但不能去干扰,除非学校老师的做法存在明确的违法行为。
最后是罔顾事实。孩子的橡皮究竟是怎样丢失的?老师在其中负有几分责任?家长是否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还是眼看自己利益受损,一气之下举报老师,即便不能挽回橡皮擦,也要出一口气?据西南某基层教育局提供的台账,今年1到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其中仅7起举报基本属实。曾在网上刷到一个视频,小孩上学前,家长给他准备了漂亮的铅笔和橡皮等文具,上了一天学回来,小孩的文具就变成了一只又短又丑的铅笔和一块残破细小的橡皮。这告诉我们的一个事实就是:小孩子的文具用品不经用。可能是自己玩丢了,也可能是和同学交换了,也可能是错拿了......具体事实是怎样都没搞清,就一口锅扣在老师头上,这是污蔑!更糟糕的是,举报者似乎不用为自己的污蔑行为付出任何代价?
早几日,西南大学附属中学一名班主任在家长群里“发飙”,这里又是家长随意举报老师。一时竟分不清究竟是老师钳制了家长还是家长钳制了老师。但无论哪种情况,一个明白的事实是,现在的教育缺乏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和有效沟通。老师意图挟孩子以令家长,家长则以举报拿捏老师,都试图控制对方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教育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社会整体之一环。其魔幻怪异之现象只是现实的折射罢了!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