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村庄集体性的生发机制与现实困境
作者:李学舒,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城乡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张汝立(通信作者),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城乡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
摘要:村庄集体性是社会建设的本质内涵,其核心在于社会团结。社会纽带、利益依赖、共识达成是村庄集体性生发的核心过程机制。地缘和血缘纽带相互交织,将村庄相对分散的个体凝聚成紧密的集体;利益的交织与碰撞,编织出复杂而又紧密的社会关系网,塑造了集体性根基;理性协商让个体超越自身利益立场,形成对集体目标和行动方案的共识;长期行为规则的沉淀,强化集体认同,又巩固了集体性。然而,当前村庄集体性生发面临着社会联结纽带嬗变、利益联结孱弱、共识形成机制缺乏、内生权威瓦解等现实困境,需要从社会联结、利益联结、社会衔接等方面塑造。通过深入理解、实践村庄集体性的生发与塑造,将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集体性;公共性;生发机制;乡村社会
一、问题的提出
集体性指向公共性,反映的是人们“所能共同享受某种利益,因而共同承担相应义务的制度的性质”[1]。公共性对于促进社会团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维持公共空间生存和发展的支撑条件,社会建设的本质内涵和根本动力就是公共性[2]。然而,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民之间合作越来越少,乡村公共性的实际作用与价值意蕴在村民生活中的意义下降。乡村的公共性不同程度地在流失,物质公共空间萎缩、公共交往减少、公共服务缺位、公共规则失效[3]、公共利益失衡、公共精神流失[4]。这将直接影响集体共识的形成,国家自上而下的资源转移难以与农民自下而上的公共品需求偏好对接[5],民生资源配置错位。同时,还进一步导致村组织管理失效,村庄社会秩序混乱,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遭受破坏[6]。
学术界对乡村公共性研究给予了极大关注,从不同层面探寻乡村公共性衰败的原因,主要讨论分为外部资源力量变化、基本经营制度转变、乡村内生动力的影响三个方面。公共性的消解与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退场有很大关系。人民公社解体后,国家“全能主义”的行政强制关联式公共性解体[7]。传统时期村庄围绕如何分摊赋税及村庄基本公共品责任展开讨论、达成共识,而新时期国家通过项目下乡直接提供农村公共品供给,基层治理自主性空间变得狭窄[8],这抑制了农民组织及共识的形成。同时,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削弱了集体化机制建设。土地的收益从集体分配到家庭所有,“村集体没有集体经济的经营性收入,就失去了组织村民进行村内建设的资源”[9],农村土地的联产承包使农民在公共设施上的利益过于分散,这加重了公共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6]。此外,在城镇化变革的流动社会中,个体执着于追求个人利益[10]235-236,呈原子化发展趋势,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边界出现了微妙变化,一些家庭事务不再进入社区公共性的范围[11],村集体权威配置性权力资源不断削弱。
现有研究已深入探讨了公共性流失的致发因素和衰退机制,给我们继续关注本议题带来了很多启发。然而,现有研究较多关注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宏观过程和宏观结构,从村庄内部视角开展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过于侧重对公共性流失的关注,缺乏对公共性生发机制的研究。深入分析生发机制是从最基本的原点出发,有助于我们从初始条件和机理层面认识乡村社会结构的形成、发展和演变规律,进而才能系统推进社会建设与乡村治理。相比生发机制,形成机制侧重事物的最终形态,而生发机制更强调事物从零开始、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然而,从分析概念的运用看,现有研究并未区分集体性与公共性的差别。公共性更强调整个社会的普遍性和开放性,几乎不排斥任何人。而集体性是相对有边界的,指涉一个具体单位(如村庄),涉及共同的目标、利益或行动,更关注个体或群体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对于一个村庄来说,公共性和集体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但对于一个更大的社会来说,公共性是偏向社会整体的,而集体性是偏向某一群体或某一区域的。使用村庄集体性更有助于把握分析边界,具象化地分析村庄社会的运行逻辑。因此,本研究从村庄内部视角以村庄集体性如何生发为核心问题,深入探究集体性生发的内在机制,分析社会变迁中集体性面临的现实困境;通过对村庄集体性的深入理解与实践,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二、纽带、利益与共识:村庄集体性生发的解释框架
(一)纽带使社会团结成为可能
集体性的前提是有集体,首先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形成村庄集体?在农业社会中,人们参加种植、耕作和收获,成员间拥有如此多的共同点和相似的思想(机械团结),随着劳动分工的专门化发展,每个人从事不同的工作,但却以相互依赖为基础,这创造了团结的一种形式(有机团结)[12]89。滕尼斯认为,在乡村“共同体”中,每个人都认识其他人,但在后来的“社会”中,不会产生一个先天的、必然存在的统一体行动[13]129,乡村的个人纽带、家庭联系和长期的友谊被短期关系、个人成就和自我利益所取代。无论机械团结走向有机团结,还是共同体走向社会,均反映的是涂尔干和滕尼斯对社会变迁的关注,其中不变的是:社会总是因某种纽带的联结而成为可能。比如,集体意识、相互依赖、家庭联系、友谊关系,等等。没有社会联结,自然也不会有集体,从而无法生发集体性。村庄是农民生活、生产、信仰和社会交往的基本社会单元,是集共同血缘、地缘、精神和情感于一体的共同体[14]。处于共同地域的地缘纽带和血缘纽带是村庄的基础纽带,村庄建立在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基础上,大家在共同地域内从事基本相同的农业生产劳动,人与人之间沾亲带故[15]。村庄集体性生发于乡村基础纽带,通过基础纽带不断向外延伸,社会联结的纽带越多、强度越强,越容易将大家凝聚在一起。
(二)利益是集体性生发的根基
然而,拥有某种特质和处境的共同点、意识的相似感,并不绝对意味着能维持一种共同体关系。韦伯指出,只有当人们之间相同的处境和结果产生的情绪引发他们彼此之间举止的相互指向时,社会关系才在他们之间产生,这种情绪促成的整体凝聚关系属于一种“共同体”关系[16]78。相同的语言为相互理解提供便利,但人们之间结成共同性,不是因为相同的社会环境,而是因为共同的利益[16]80。人们彼此间的行为互为取向,基于各自利益需要结成共同体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利益的交织与碰撞,编织出了复杂而又紧密的社会关系网。在这个网络中,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这些个体行为的集合又反过来塑造了我们所共享的集体生活。利益不仅是共同体凝聚力的源泉,更是集体性得以显现的根本所在。利益是共同体形成的基础,也是集体性生发的根基[17]210。
(三)共识达成是集体性形成的标志
社会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个过程,齐美尔指出,正是因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影响时,才从单纯的空间并存,变成一个社会”[18]5,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互动才构成了社会,社会的存在就表现在这些互动的关系中。村庄整体利益的互动突出表现为集体选择,集体选择是群体同质性的确认和差异性协调的过程,表现形式如:商谈、会议决议、行事规则等。集体选择能有效把群体动员起来,大家相互提出决策理由,有表达权、参与权,是主体意识的体现。在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中,一些行为规则会沉淀下来形成习惯、习俗等,这有助于形成集体认同感,并强化社会联系和共同合作。这是集体内生文化和价值的反映,进一步促进了村庄社会共同体的维持和巩固。
(四)村庄集体性生发的解释框架
纽带、利益、共识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村庄社会关系与集体行动的基石,三者之间是递进、相互强化的过程,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可以作为村庄集体性分析的基础框架,如图1所示。纽带为利益的共享和共识的形成提供基础;个体或群体之间强烈的纽带能够促进信息的自由流通,增强信任,使共同利益的识别和共识的形成更加容易;共同的利益促使个体或群体在某些问题上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又进一步强化了纽带,形成良性循环。纽带的强弱直接影响个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共同利益是推动合作的重要动力,但利益冲突也可能导致竞争或冲突;共识超越了简单的利益共享,共识沉淀为规则、习俗、共同价值观等,将促进认同,减少冲突,促进社会秩序良性运行。在社会理论的分析中,将纽带、利益与共识整合分析的案例并不少见。科尔曼在其著作《社会理论的基础》中,强调了社会关系纽带、利益和共识在社会资本形成和维持中的重要性,并分析了社会资本对社会行动的影响。集体行动理论认为,纽带是集体行动的基础,它能够增强行动的凝聚力,然而“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利益”[19]2,还需要相应的成本分担规则或激励办法,才能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在本研究中,社会关系中的纽带为个体提供了行动框架,共同的利益塑造了集体性根基,共识增进理解互信、达成集体目标和行动方案,社会纽带、利益依赖、共识达成是村庄集体性生发的核心过程机制。村庄集体性的生发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其中,自然条件如水利、道路和气候等,社会资源如习惯、习俗、互惠规范、规则、人情和共享价值等,都是重要的中介交换资源。在纽带联结、利益激发、共识达成的过程中,这些资源通过社会互动关系被村庄成员共享和利用,从而生发了村庄集体性和凝聚力。
图1 集体性生发的解释框架
三、村庄集体性的生发机制
(一)共同地域内,地缘血缘交织凝聚
传统的村庄以共同的地域为单元,在农业社会里,需要稳定的土地资源及相应生产条件进行耕作,共同地域成为天然纽带将人们团结在一起。地理上的毗邻创造了共同的生活空间,人们共享着山水、道路、资源等,形成共同的地域归属感。地缘相近、人口相对密集的环境,人们更容易互相认识和建立社会关系,从而促进了协作生产、互通有无,强化了集体意识和地域共同体的形成。同时,居民多来自同一家庭或宗族,有共同的祖先,血缘关系天然蕴含着亲情和责任,人们在家族内部更容易获得情感支持和社会帮助,血缘成为维系村庄内部团结和稳定的重要纽带。地缘和血缘纽带往往相互交织,犹如两股强大的黏合剂,将相对分散的个体凝聚成紧密的集体,共同塑造着集体性。人们既是邻居,也是亲戚,这种双重纽带更加强了集体的稳定性。在共同地域内,家庭和邻里是最基本的组织,人们之间的关系是亲密地生活在一起的、人情的和面对面的关系[20]97。
(二)共同利益催生集体行动
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人类为了生存就要从事物质生产,而生产本身又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21]147。农民聚村而居,因每家耕种的面积小,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的距离不会过分远。同时,在一起住,水利合作方便,容易保卫[22]8-9。人们追求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更安全的保障等,就会自发地走到一起,通过集体行动可以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如在田间劳作、收割等,共同完成农业生产可以提高劳动效率,减轻个体劳动负担,还能抢抓农时。村民通常面临着共同的利益和风险,如天灾、疾病等,通过共同分担风险和互助合作,村庄能够更好地应对困难和挑战。共同劳作是产生集体性的重要基础,共同参与农业和生产活动有助于形成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利益依赖是促使个体形成集体、维系集体稳定的重要因素,当人们意识到个体目标的实现需要依赖集体的力量并从中获得共同利益时,集体性便油然而生。
(三)共同协商促成共识
群体内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是相同的,但个体间实质控制的物质条件、生活条件、所在立场、掌握的信息及理解的不同,造成了内部的异质性。村庄内部没有在达成结果过程中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妥协,没有经过斗争,甚至没有充分暴露矛盾,也就不可能形成村庄共识,产生集体意志[5]。社会互动是一种复杂的协商过程,社会现实便是在这种协商中构建起来的。埃莉诺·奥斯特洛姆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指出,大家都遵守所使用的规则,其成功原因为: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23]9。沟通、协商的过程为个体提供了一个表达诉求、交流意见的平台,同时打破信息壁垒,增进相互理解,这一过程是不断寻求平衡点、化解矛盾的过程。通过理性对话能够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猜忌和怀疑,增强成员对集体的信任感,在这一过程中,个体能够超越自身狭隘的利益立场,找到最大公约数,形成对集体目标和行动方案的共识。
(四)共同规范约束个体行为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群体成员拥有较多的共同点,做相似的事情的人们发展了一种共享的意识,他们的团结依赖于相似的思想,即集体意识。集体意识存在的前提是社会成员间的高度同质性,它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12]42。人们生活在群体中,会遇到一些在个人之上的特殊问题。为避免产生紊乱和混淆,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必须制定规则,并提出有秩序的程序去协调行动、调整行为、管理交换、控制武力的使用和处理欺诈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使他们的行动协调、统合为一个整体。在这一过程中,将不断创造出规则和规范。这些内生规范,并非为了限制个体自由,而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障集体行动的有序进行,防止出现“搭便车”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公平的利益分配规则可以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促进集体持续发展。反之,如果分配不公,就会引发内部矛盾和冲突,削弱集体性。
四、社会联结的嬗变与现实困境
一个有机的身体之所以是一个统一体,是因为器官之间的能量交换关系比它与外部存在的能量交换关系更为密切。一个村庄之所以是一个整体,是因为它的村民之间存在着互为影响的关系[24]348。如果每个部分不以某种方式相互影响,或者相互间的作用被切断,就不能称其为一体,也就难以产生集体性。
(一)共同地域内家庭和邻里关系的嬗变
家庭和邻里是以习惯和传统为基础而存在的,由家庭和邻里组成的社会是人们自然的和本能反应的产物[20]97。在传统的农耕社会,私人事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公共事务,作为村庄最基本、最核心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很大程度上与双方家庭、家族控制下的群体成员联系在一起。在现代化浪潮和社会转型的冲击下,家庭从农业社会以多代同堂的大家庭向规模较小的核心家庭转变。传统父权制家庭模式受到挑战,夫妻关系趋向平等,公共事务范围在收缩。相较于传统家庭注重血缘和责任,现代家庭的代际关系发生了变化,更加强调夫妻之间、亲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和情感交流。同时,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家庭从“一家一制”(只在村庄)向“一家多制”(村庄、城镇有多处居所)转变,家庭像伞一样撑开在城乡之间,父母在城市打工,甚至孩子也在城市接受教育,在岁时节庆等重大仪式性生活中往返于城乡。村庄仍然是人们走出来仍不忘并保持重要联系的根,但家庭对村庄的依赖明显减少。
在传统社会,人们依赖土地,地缘和血缘交织,家庭和邻里之间形成守望相助、互通有无的紧密关系。村民们常年居于村庄中,有共同的时空坐落及交往,村庄的边界是相对封闭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人口流动频繁,谋生方式也发生着变革,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不断减少,人们的生活重心转向城市和农业生产之外的工作,传统村落结构被打破。社会的安定发展也带来了村庄居住格局的变化,传统社会中人们围绕取水点(如水井)、防卫等需要而形成的紧密居住格局逐渐转向追求更舒适、敞亮的居住条件,村庄居住格局变得松散,人口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当住在某个地区的群体逐渐扩大时,任何两个人之间互动的可能性必然会缩小。村民筑起的院墙也降低了相互间日常走访互动的便利程度。加之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为人们建立和维护关系提供了新的工具,直接面对面的互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代之以象征性的互动,也使传统的邻里互动模式逐渐淡化。与传统社会中紧密的“熟人社会”不同,邻里关系更加松散,生产生活时空分离,集体生活减少,交往频率和深度都相对较低。
(二)村庄内利益联结孱弱
在传统农业社会,通过家族内部的等级秩序和村庄权威资源来调节利益关系,利益分配注重互惠互利,强调共同体意识,是相对平均主义倾向。集体化时期,以政治动员和集体生产为核心,以正式的组织和制度为依托,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和贡献,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制度。改革开放以后,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强调个人价值和利益实现,村庄内利益关系更加多元化,合作与竞争并存,更加强调的是市场交易和契约关系。村庄集体性来源于集体产权,以集体资源共同支配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体资源的支配模式经历了从个体私有到集体统一拥有和管理的变革。随着特定历史条件的变化,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村土地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然而,在很多地方,不断强调能分则分,统的功能逐渐削弱了。甚至存在着将集体资产侵吞和私分的情况,损害了集体和村民的利益。与城市中的就业和收益相比,村庄缺乏支柱产业和集体经济项目,村民收入水平低,难以形成共同致富的目标和动力。青壮年外出打工,村庄不断走向空心化,传统社会关系网络断裂。随着职业的分化,贫富差距拉大,原来相对均质的乡村社会异质化越来越严重。这必然会产生多元的价值标准,村民难以达成共识,集体行动难以顺利开展,甚至社会矛盾加剧。此外,对比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通过项目向村庄注入外部资源,但下拨的资金直接发到农户手上,一些资源直接通过项目制完成,没有通过集体的杠杆产生集体性收益,未能触发村庄利益联结作用。比较而言,传统社会中人们为了生存而相互依赖的程度高,现代社会人们相互依赖生存的程度低,乡村不再是农民生活空间的全部,农村社会所承载的内容减少,大部分的日常生活需要均可通过市场化的渠道满足。而在更高层次的生活需要方面,又是村庄提供不了的,这必然加剧了联结的脆弱性,村庄在村民生活中的意义在下降,村民之间的利益依赖也变得日益松散。
(三)村庄共识形成机制缺乏
传统社会中,村庄沉淀了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这些规范的内化成为达成共识的默认基础。德高望重的乡绅或村中长老在村庄公共事务中拥有较大影响力,他们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并引导村民执行。大家生产生活方式相似,涉及村庄重大事务时,召开村民大会或由村民代表参与会议,通过公开讨论、协商和投票等方式,容易形成大多数村民认可的方案。集体化时期至税费改革以前,在村庄一级发生的任务分解和责任分摊、开展基本公共品建设是摸清家底、不断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也是创造集体性的过程。然而,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社会流动性在加剧,协商的组织难度增大,必须村民共同出钱出力开展基本公共品建设的事项减少。在面对新现象和新问题时,传统的知识难以面对和解释新生发展,村庄的传统协商引领力量面临极大挑战。作为负责村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村民委员会,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国家面向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治理任务的增加,村委会更多异化为基层政府的事务性执行机构,弱化了自治的功能。同时,村庄内缺乏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机制,无法及时了解村民的真实想法和需求。因此,村民即使表达意见和诉求,也可能被忽视或压制,导致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高。村庄公共事务的处理更多的是在完成上级的要求和布置的工作,迎接上级的考核。在财政资源进村,如修桥、水利工程、筑田、公共厕所建设等资源注入中,以项目制推动工作,没有把外来资源变为具有内生特质的集体性,没有激发村民对共同目标的共鸣和对村庄事务的商讨,没有撬动社会互动,未能促进公共性生产。缺少内部人员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由此难以形成社会联结,更不能通过参与感强化村庄集体性。
(四)内生权威瓦解
在机械团结的社会里,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观念和共同倾向在数量和强度上都超过了成员自身的观念和倾向[12]90。在现代社会中,集体意识的性质和内容已经由原来神圣的、信仰式的、尊崇集体的变成了世俗的、理性的和崇尚个人的,由全面渗透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控制个人生活的全部行为规则,变为仅存于高度抽象层次上的共同价值观念[12]34。习惯、传统权威只能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和维持,而常规社会生活中任何可以衡量出来的改变都会导致习惯的改变,进而造成对原有组织形式的破坏[20]98。随着人口流动和村庄社会的变化,传统权威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逐渐瓦解。大家族逐渐解体,家族长、族长等传统权威人物的影响力大不如前,在村的“乡贤”数量减少、年龄结构老化,其威望和号召力也随之下降,传统的、基于血缘、道德等因素形成的权威秩序力量正在逐渐衰退。面对乡村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村庄残存的规范力量难以适应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村庄更多依赖正式制度和程序来运行,如村民寻求公共权威资源的保护和调解。然而,规则化的正式制度面对不规则的村庄利益纠纷时往往也难以奏效,还不断冲击着内生权威对村庄秩序的维持。内生权威力量在其社会基础的瓦解和正式规范力量的冲击中不断被削弱。
五、强化村庄集体性的应然探索
(一)纽带:增强社会联结 深化社会团结
增加村庄社会联结,推动乡村社会建设是村庄集体性的生发核心,也是加强乡村社会团结,避免原子化和社会解组的阀门。首先,要明晰市场化背景中村庄社会联结的变迁逻辑。在机械团结的社会里,个人不带任何中介而直属于社会;在有机团结的社会里,个人之所以依赖社会,是由于依赖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12]89。在有机团结中,社会是由一些不同的职能通过相互间的确定关系而结成的系统,联结纽带存在于各种各样的职能关系中,劳动分工越分化,个人就越贴近社会。同时,分工越分化,整合的社会群体也就越大。市场领域的解放和扩张是伴随着生产和分工的发展而出现的,随着市场的扩张,人们的交换和交往关系也随之扩大,因而人们也就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泛的意义上共处于一个公共空间之中[25]192。在市场化的浪潮中,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们被卷入更大的公共空间之中,对于一个村庄集体来说,对内部依赖逐渐转向外部,社会联结被稀释了。其次,要加强社会联结与职能关系的培育。强化村庄集体性,不是有聚集就有团结。像坐火车一样,将人们聚在一起,只是有了社会团结的基础,不会有当然的社会团结。除了丰富和畅通各种社会联结外,还必须在村庄群体所需的各种职能关系中培育和增进社会团结。传统村庄向现代村庄的转变,必然产生更多需求,村庄不局限于农业生产功能,而是逐步发展成为融合产业、传承文化、保护生态以及承接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把人类生活的各个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的内容,就是“大团结”意义上的“社会”[26]。再次,要注重社会组织与公共生活的建设。社会分工既是一个经济事实,也是一个社会重建过程。在村庄社会中,需要通过组织各种社会活动,如节日庆典、文化活动等,增加集体生活,增进村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从而加强社会关系。同时,村庄的社会分化是在村庄各项职能无法满足村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的,要鼓励和支持村民成立各类社会组织,如农业合作社、文化协会、老年协会等,这些组织可以整合村庄资源,促进相互支持与共同发展。以公共生活为载体的联结方式,能丰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共同参与和共同体验,为村民在社会交往中创造和分享价值提供平台,形塑互助协作的社会联结关系。此外,作为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两委”要充分发挥促进村庄社会连接的作用,实现管理资源的统一调配,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和服务能力。
(二)利益:重塑集体基础 增加利益联结
首先,村庄要有集体性,要统筹集体资源,这是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利益联结的基础。集体资源包括耕地、林地等在内的土地资源,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村集体房屋等资产,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文化资源。集体资源可以塑造集体性,比如传统社会以族产、祠堂为物质基础开展公益事业,为成员提供救济、婚丧、防卫、耕作等保障和服务,增强了族员对家族的归属感与依附感[7]。集体性的生长有赖于集体资源的增加,然而有了村集体资源,还得确保集体资源掌握在村集体的手里,不是由几个村干部或几个村民掌控,也不是全部拆分到个体名下,成为私人资产。需要在产权方面明确村集体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加强集体资源管理,厘清权责关系,防止出现资源浪费和流失。在管理集体资源的基础上,还要强化资源的利用,积极建设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是人们可以比较容易进入,进行信息传递、思想交流和互助活动的场所[27],诸如老年活动中心、凉亭、公共晒场、集市等。公共空间的提供有助于公共活动的增加,在家庭日益私密化的趋势下,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的闲暇消遣方式有助于增加人们的日常互动联结。当公共活动与日常互动频繁时,村民间的心理距离也就拉近了,将助力村庄认同的维持和凝聚。其次,要进一步盘活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比如,在渤海湾的山东东营滩涂区域,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村集体进行了产权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整合了分散细碎的滩涂,明晰地域面积、界线,收回了长期被多占的合同外的滩涂,建设了配套道路和沟渠,发展了“渔光互补养殖”、“海水虾蟹养殖”等项目,解决了个体村民不能解决的问题,增加了集体收益。集体性是集体经济催生的,有集体经济的加持,将不断强化村庄的公共性与村民的利益关联。通过以上努力做强集体资源,建设公共空间,发展集体经济,使之成为社会连接器、撬动器。
(三)共识:健全治理机制 促进社会衔接
制度就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它形塑着人们的互动关系[28]3,一般说来,正式制度指法律、政治经济制度、合约等,非正式制度指惯例、习俗、道德及自我设置的行为准则。首先,乡村治理中的各种社会纽带和与之结成的关系都是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村庄各项工作的开展除接受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宏观指导外,还会按村庄的惯例、习俗和标准来安排自己的社会经济生活。非正式制度有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人们的互助合作提供信任基础,对于降低交易费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起到积极作用,还可以通过对个体的行为约束和规范维护村庄公共秩序。激发村庄集体活力不仅仅是通过政府的组织动员就能奏效的,要充分重视传统和非正式制度的重要意义。随着人们需求的不断变化,社会结构也在不断演化,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各项制度和规则是分立的,但归根到底都是满足人们需求的产物,因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是可以相互连接的。把各个部分衔接成一个整体,促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衔接是强化治理机制、促进社会衔接的核心环节。其次,要建立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共识衔接。集体资源和收益的使用与分配机制,要与村社成员利益建立起基于公共规则与共识的联系[29]。村庄有了集体资源这个联结载体,不仅可以解决个体家户办不好的公共事业,又能通过讨论和谈判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聚焦利益关切,协商化解纠纷和冲突,促进村庄共识的形成。同时,充分利用村庄社区资源,力所能及地开展好社区服务,用服务将个体与集体联结起来,不断培育公共精神、促进集体性成长。再次,要积极推动城乡资源要素的衔接。应充分认识到,当前村庄的发展与社会建设不是孤立的,而是城乡交融的。村庄集体性建设的核心和意义要着眼于村庄资源的整合,将社会的需要与各个部分的职能有机衔接起来,加强社会分化下的整合,夯实社会活力的基础。
强化村庄集体性,建设一个基于村庄的强社会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5],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乡村振兴的实践是在社会联结、经济发展与治理创新的交织中,逐步构建起一个充满活力、和谐共生的乡村社会。在市场化浪潮中,社会发展呼唤着深层次的团结与互助,明确社会联结的变迁逻辑,重视社会职能与关系的培育是增强社会团结的关键。推动集体经济项目发展,不仅为村庄提供了物质基础,更成为公共空间与社会联结的孵化器。在社会需求与结构不断演化的背景下,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组合、个人与集体联结、城乡资源要素衔接都对集体共识的达成至关重要,共同构建了乡村发展的整体框架。通过深入理解和实践村庄集体性的生发与塑造,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社会团结的土壤中茁壮成长,将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