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 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与当代中国
数字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与人的生存困境
——基于马克思的生存论视角
作者:徐艳如,女,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聘教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资本主义;郑召利,男,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哲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摘要: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劳动异化的四重规定,而且包含着深刻的生存论意蕴,即消解了私有财产关系以及与其相同构的理性范畴对人的世界的遮蔽,而立足于前理性、前逻辑的生存论的视角是把握一切现成存在者的存在根据。数字资本主义使人的劳动和生存方式具有了新的表现形态,因而有必要回到马克思的生存论视角,消解数字资本主义诸多理性范畴的遮蔽,透视数字资本主义中劳动异化的新的特征和表现,进而把握异化劳动带来的人的生存的三重困境:虚体生存与实体生存的矛盾、个体性与数字社会整体的矛盾以及数字化的生存世界与人的精神世界的矛盾。
关键词:异化劳动;生存论;现实的个人;数字资本主义
对于古希腊的先哲毕达哥拉斯将世界的本原判定为“数”的观点,黑格尔的评价是,“(毕达哥拉斯)大胆得惊人,它把一般观念认为存在或真实的一切,都一下打倒了,把感性的实体取消了,把它造成了思想的实体”[1]241。这位西方理性形而上学的集大成者远远没有料想到西方世界在百年以后仿佛进入了毕达哥拉斯所描述的世界,即以数字逻辑架构整体社会的时期。这一新的时期,西方学者丹·希勒等人将其称之为数字资本主义,“在扩张性市场逻辑的影响下,因特网正在带动政治经济向所谓的数字资本主义转变”[2]15-16。随着数字逻辑渗透到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方方面面,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剧烈变革,资本逻辑下的劳动异化具有了新的特征,对人的统治和奴役也愈加强化,因此有必要从马克思的生存论视角对数字资本主义中的劳动异化和人的生存状态进行“病理学”解剖,从而深刻理解数字资本主义的异化本质。
一、基于生存论视角的马克思“异化劳动学说”
马克思的生存论境域最初展示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并在其“异化劳动学说”中得到了鲜明的呈现。尽管学界对此尚有争论,但这一学说对马克思生存论境遇的开启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所表达的关于人的基本的思想和在《资本论》中所表达的老年马克思的思想之间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马克思没有象上面所提到的那些人断言的那样抛弃了他的早期观点。”[3]78马克思的这一生存论境域所蕴含的根本思想在于:私有财产关系以及现实的个人在私有财产关系中的异化状态并非来自某种先天本质的背离,而是人的异化劳动带来的历史的产物。
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这一章中,马克思深刻地阐述了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时代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分别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关系,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具体而言,第一规定本质上是劳动的对象化与劳动本身的异化关系,“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4]156-157。这是去除私有财产关系对劳动的遮蔽获得的结论,因为国民经济学视域中的劳动是由资本所规定的谋生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过程,其中,劳动者生产产品的同时生产出资本对自己的规定性是十分天然且合理的事情,不存在什么异化。第二规定是第一规定的结果,劳动的对象化反过来反对劳动这只能用劳动本身的异化来说明。异化劳动尽管创造了属人的物质财富,但也同时创造了人如动物一般的自我牺牲与自我折磨,使得“人不是存在者的主人”[5]403。第三规定是人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即异化劳动导致了人的类本质与人相脱离,导致了人的活动类意义的丧失,用生存论式的语言说,即使人无法建构此在(Dasein),充盈自身,保持和发展人作为人的存在。第四规定是前三个规定的结果,人自身的异化必然导致人同他人相异化。如果人的劳动结果、劳动过程、劳动的类意义不属于人本身,那么它们必然从属于一个在人的劳动之外的他人。因此,私有财产关系并非“神”的造物,也非原初自然的产物,相反,它是人的异化劳动带来的历史的结果。这四个规定彼此影响、相互作用,由此形成了资本主义权力体系的运作逻辑。
马克思并未将异化视作现实的个人丧失本质的主观错误或沉沦“常人”的非本真状态,而是看到了其背后强制性的社会—历史向度。这意味着以上四重规定并非知识论内部的理论范畴,相反,它包含着深刻的生存论意蕴,即要求去除私有财产关系以及与其相同构的意识形态对人的劳动的巨大遮蔽,在一个前理性、前逻辑的领域中追问私有财产关系及其相同构的意识形态的形成根据。简单来说,马克思认为,劳动并非以私有财产的先验性为其前提的劳动,并非私有财产关系中的一个抽象的理性范畴,而是作为私有财产关系之前提的那个非理性的、始源性的东西。马克思在评价国民经济学时指出,“不要像国民经济学家那样,当他想说明什么的时候,总是置身于一种虚构的原始状态。这样的原始状态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4]156。马克思认为,任何一门如国民经济学这般以理性法则建构起来的现代科学必然要求从理性本身推导出现实世界的先验原理,即寻求一个原初状态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进而为它的理论对象进行合理的论证。对于国民经济学来说,它的原初状态即理性的经济人,或者说抽象个体对物的原初的占有关系,它的理论对象即私有财产关系,国民经济学正是从这一原初状态出发为私有财产关系进行合理的、先验的、超历史的论证。
对此,马克思如若可能超出国民经济学,如若可能对私有财产关系进行有原则高度的批判,则必须消解任何一个既定本质的设定,而将私有财产关系把握为历史的产物。只有看到历史性的维度,马克思才有可能真正开启他的生存论境域,实现知识论范式到生存论范式的过渡。马克思指出,“我们且从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出发”[4]156,这一表达无疑和存在主义的基本原则“存在先于本质”(萨特)或者“回到生存中去”(海德格尔)有异曲同工之处。这意味着,“存在”背后再无什么可以被称之为“本质”的东西;“存在”是“本质”之存在的前提,是一个前逻辑、前概念的领域。从这一原则出发,马克思认为,一切以理性法则建构的现代科学根据“表象背后的本质”去直观“存在”,反而将“存在”置于遮蔽状态中,因为那被假定的本质并非囿于意识的内在性,而是作为“存在”的抽象的观念表达,或者说,它原本就根源于产生这种假定的“存在”本身,根源于一个具体的、感性的社会历史情境。也就是说,一切抽象的理论范畴,一切大而无当的理论预设,从根本上并非来自纯粹意识的思辨活动,而是来自人生存的具体社会历史情境,它的神秘性也只能在这一具体的社会历史情境中得到解释和解决。用海德格尔的表达即“在世界之中存在”,而非在理性范畴内部存在,“‘世界’乃是存在之澄明,人从其被抛的本质而来置身于这种澄明中”[5]412。马克思正是从这样一个澄明的、前理性、前逻辑的历史性的领域开启他的“异化劳动学说”和资本批判的,这个历史性的领域一般被称之为“生存论”或者“存在论”领域。异化劳动学说这一历史的眼界的打开和生存论境遇的开启,意味着关于人所固有的先天本质(无论是理性本质还是感性本质,无论是旧唯物主义的还是唯心主义的)的种种形而上的思辨都成了观念的想象。正如海德格尔的评价:“因为马克思在经验异化之际深入到历史的一个本质性维度中,所以,马克思的历史观就比其他历史学优越。”[5]401海德格尔评价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深入至历史的本质性那一度,指的正是马克思的生存论视域:当马克思将人的本质以及作为人的本质之经验表现的社会关系把握为人的活动的历史的产物时,这必然意味着马克思去除了现代世界占据主导的知识论范畴的遮蔽,而深入至作为私有财产关系之前提的那个前理性、前逻辑的生存论向度中了,把握一切现成存在者由之而出的历史性前提。
随着资本主义由工业经济转向数字经济,由物质生产转向数据生产,由实体空间转向数字网络时,资本主义已然进入数字化时代。然而,资本主义从工业资本主义向数字资本主义的过渡,尽管使人的劳动形式产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即“玩劳动”(playbour)、“产消劳动”(prosumption)、“非物质劳动2.0”(immaterial labour2.0)等劳动形式层出不穷,但只要这些劳动仍旧内在于资本的总体性循环,仍旧从属于资本的运作逻辑,就不会改变其异化劳动本质及背后的生存论意蕴。福克斯、莫斯可认为,“马克思的基本概念对于研究工作和工人生活转型提供了富有意义的视角……动态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能够做出解释,特别是剥削依然是推动文化产业转型的关键过程,也能够展现文化工人的相对自主性及正在被剥削的方式”[6]38,马克思提出的异化劳动现象在数字资本主义中并没有发生明显改变,甚至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统治着我们的生活,而所谓的“数字自由”、“数字产消”和“数据中立”等意识形态更是形成了人的生存的巨大遮蔽,因而有必要回到马克思的视角对数字资本主义进行解剖。无论人的劳动形式在劳动结果、劳动过程、劳动的类本质以及劳动关系上发生何种转变,都并非来自人自身的主观困境,而是由其背后的社会—历史逻辑所设定。因此,在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下,需要重申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及其生存论视域,以研究数字逻辑作用下异化劳动四重规定的相互作用及其对资本主义权力运作的再生产过程。
二、数字资本主义中劳动异化的新变化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学说和生存论思想尽管是基于工业文明的分析,但却指明了资本一般的异化逻辑,因而资本具体形态的转变并不会违背其相关论断。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无论是劳动产品、劳动形式以及社会组织的原则,都是由资本以及数字化的抽象理性原理所引导和规约的,因此马克思提出的异化劳动现象并没有发生明显改变,甚至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统治着我们的生活。马克思的生存论视域提示我们,当代人在生活世界中的一切分裂和异化状态都并非来自人的生存状态的“非理性”和主观意志的沉沦堕落,而是有其客观的社会历史前提,即源自于数字理性的形式化和抽象化,源自数字资本的统治和盘剥。
(一)劳动者和数字劳动产品相异化
当数字逻辑成为全球资本主义的生命线,成为资本主义占据支配性地位的权力机制时,首先带来的变化即人的数字劳动生成的劳动产品成为与人相对立、相异化的东西。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条件下,人的劳动产品越来越多地呈现为信息、符号、数据、代码、数字情感等非物质形态;人的劳动产品对人的统治愈加地抽象化、神秘化,以至于它一方面愈加成为奴役人的现实力量,另一方面又使人愈加陷入数字拜物教的窠臼中。当数字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石时,生活在其中的现实的个人,不管是生存还是社交需要,都必须使用数字媒介,这一过程带来了数字产消主义的兴盛。数字产消主义是指消费者和生产者合二为一成为产消者的新型劳动模式,譬如说超市的自助结账,餐饮店的扫码点餐,共享单车的扫码取车,等等。其中,人既是消费者,又是数字痕迹的生产者,而数字资本通过大量收集消费者生产的数字痕迹,并通过对这些数字痕迹的分析、统计和计算而形成有用的数据商品,进而向广告商出售“数据商品”而获得丰厚的数字价值。在这种“产消合一”的劳动模式中,一方面,资本家不需要向这些数字产消者提供任何价值补偿;另一方面,人的需求、欲望、情感反映甚至注意力等都被抽象化、形式化而成为数字商品、成为数字资本谋取利益的工具。诚如大卫·哈维所认为的,数字最初被认为是开放生产共同体的协作生产的一种解放体制,现已转变为一种过度剥削制度,资本可以自由地以此为基础。大资本对高技能劳动力生产的免费商品的肆意掠夺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一个主要特征[7]96。数字资本为了获得更广泛、更精确的数据,一方面需要创造各种各样的“虚假数字需求”以刺激生产者不停地产生更多的数字痕迹,一方面又需要专职数字劳工不断地开发出更精确、更具容错能力、更具可读性的数字算法,从而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数据挖掘。因此,不仅是数字用户,甚至是数字专职技术人员,都必须作为数字商品的生产工具而存在,都必须服从于数字劳动的强制性原则。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501,当数字逻辑为当代社会整体作普遍架构时,那么进行数字商品和数据痕迹的生产和创造就是当代人的“非如此不可”,否则,他就必然从“充实的无”沦为“绝对的无”。在这种“产消合一”的新型劳动模式下,数字劳动者亲手创造出来的数字产品却反过来成为一种支配他、奴役他的东西,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异化。
(二)数字劳动过程本身的异化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与他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必然同时意味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异化,“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4]159。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既然数字产品已经成为与劳动者相分离的东西,那么这必然同时意味着劳动者在数字劳动过程本身中的异化。第一,由于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已经转变为信息、符号、数据、代码等非物质形态,因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之打交道的只是完全形式化、抽象化、毫无情感温度的符号代码,并且这些符号代码的生产是维持劳动者生存条件的基本前提。对于这种形式主义的抽象,黑格尔早有批判,“这样作为单纯的形式,作为与内容有区别,它们就被当作是在一种规定中固定下来,这一种规定就给它们打下了有限的烙印,并使它们不能把握本身是无限的真理了”[8]15。如果人的劳动、人的生存没有任何实体性内容,并且处理抽象的形式是人的劳动的唯一主题,那么在这样一种机械重复中,劳动者的劳动无疑是动物式的、是异化的。第二,相比传统劳动,数字劳动可以摆脱劳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劳动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摆脱则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强度更大、劳动时间更长,因而造成的身体损害更大、异化程度更深。用马克思的话说,“机器就其本身来说缩短劳动时间,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延长工作日”[9]508,数字技术的使用原本应使人们从复杂繁琐的日常工作中获得一定的解放,但实际上却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加大了工作强度,谷歌、优步等公司员工随时待命,超时、超强度的劳动状态经常见诸报端。第三,不仅是劳动时间,甚至在休闲时间,劳动者也受到了数字资本方方面面的奴役。在劳动者的休闲时间中,劳动者出于放松身心、打发时间的目的在各种数字平台的引导下接收、处理各种信息,这一过程既为资本家创造了各种数据材料,长久下来又必然带来劳动者自身的乏味、空虚甚至虚无,海德格尔所说的“无家可归”状态,“无家可归状态变成一种世界命运。因此就有必要从存在历史上来思这种天命”[5]400。
(三)数字劳动者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
所谓的“类本质”顾名思义即人作为“人”的生命本质。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与他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过程本身的异化必然意味着劳动者自身生命本质的异化和生命意义的丧失。当数字构筑起资本主义的基石,成为联结资本主义人与人、人与物的桥梁时,这意味着首先,劳动者必须在数字逻辑的坐标里寻求其特定的生命意义,成为抽象的、形式的数字劳动者。然而,数字逻辑本身就是对人的感性生命的抽象,“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态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态”[4]188。当数字成了形式上的主体,而人的感性生命则成了这一主体先行架构的对象,那么劳动者在数字系统中不过是作为“僵死的物”而存在。既然数字劳动者是作为“僵死的物”而存在,那么在数字逻辑中自然无法寻求到属人的意义。其次,人与动物不同,动物与它的类本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则可以通过自己的活动超出动物个别性的狭隘范围,自己创造自己的本质属性。在马克思看来,人之为人的存在,从来不是直接自在和现成的,人不可能像“神”一样一蹴而就地解决人的生命存在中的所有问题,哪怕是在理性的抽象形式中也不行,人之为人的本质、人的生命意义的实现只能是人通过自己的活动而自我产生、自我创造的结果。“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4]162然而,在数字逻辑的统治下,尤其是在数字化的虚拟空间中,数字劳动者不过是跟在数字逻辑之后亦步亦趋、机械重复,甚至一离开数字产品就会产生惶恐、忧虑、烦躁等数字成瘾的状态。因此,数字劳动者不过是数字逻辑隐性规训的玩物,没有什么属人的自我反思、自我创造可言,他们的生存与动物无异。用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的说法,“在神话学通往逻辑主义的道路上,思想丧失了自我反思的要素,今天,尽管机器供养了人们,但它使人们变得软弱无力”[10]30。
(四)人同人之间数字关系的异化
马克思认为,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是前三个规定的结果:既然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以及劳动的本质都与自身相异化,那么他就必然和其他人相异化并处于敌对的关系中,这就是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的异化关系。“工人对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劳动的主宰起个什么别的名字——对这个劳动的关系。”[4]166传统的大工业生产中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异化关系是非常直观的,但在数字资本主义中,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异化关系则被隐匿在“数字逻辑”、“数字空间”、“数字行动网络”等数字社会关系的背后。首先,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互联网的普及以及平台经济的发展,资本家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偏好,从而更好地实现产消融合。这就导致数据产品的生成在很多时候是劳动者自愿且主动的,无论是网络社交、网络游戏,还是网络的搜索浏览、点赞评论等,这些无时无刻不在紧盯移动终端的“低头族”,成为为资本家提供数字材料的供应者。这种劳动的确不同于传统资本主义的压迫劳动,但却是披着“自由”外衣的强制性劳动,因为当数字逻辑蔓延在人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以数字媒介进行交往已经是当代人的“非如此不可”了,而只要进行数字交往,那么就在为当代资本家提供数字剩余价值。马尔库塞认为,“在大量的商品和服务设施中所进行的自由选择就并不意味着自由。何况个人自发地重复所强加的需要并不说明他的意志自由,而只能证明控制的有效性”[11]9。其次,广泛的数字统治带来了数字生产空间监管的紧迫。在传统的生产模式下,资本家对劳动者的监管主要通过考勤、绩效等方式。而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监管的触角愈来愈深、愈来愈广,资本家可以凭借大数据技术、智能化手段等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劳动状态和劳动绩效等进行自动实时甚至精确到秒的监控。这种监控一方面带来了劳动者愈加异化、愈加紧迫的生活状态;一方面又为资本家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更大规模地提高剩余价值的剥削。因此,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的异化关系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条件下不是被缓和,反而是愈加被加剧,尽管资本家用各种“数字中立”、“数字自由”的意识形态宣传和灌输来遮蔽这一事实。马克思指出:“凡是工人做的对自身不利的事,非工人都对工人做了,但是,非工人做的对工人不利的事,他对自身却不做。”[4]169
三、数字劳动异化与人的数字化生存困境
马克思的生存论视域提示我们,正是因为人的劳动异化,才带来了人的具体生存的自我矛盾和自我对立。因此,现代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从来不是其先天本质,而是具体的社会历史造就的结果。“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4]528无论是鲁滨逊的明朗的孤岛、欧洲昏暗的中世纪,抑或是自给自足的农民家庭,人所面临的生存问题都呈现着不同的感性形态,哪怕是死亡的问题,现代世界和以往的生产形态都呈现着不一样的形态。因此,现代人的生存境遇不是源于某种先天本质的规定,而必须到数字资本主义这一现代世界具体的生产形态中找到合理的解答。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条件下,由于人的异化劳动,人的生存境遇主要呈现为以下三重矛盾。
(一)虚体生存与实体生存的矛盾
前文说过,在数字资本主义中,由于数字产品从人的劳动之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种统治人的社会力量,因此当代人的生存关联必须以数字的形式进行连接。而当大数据和云计算成为了连接人与人之间庞大的关联体系时,人的生存必然首先面临着虚体生存和实体生存的矛盾。
所谓“实体”即现实的个人,所谓“虚体”即现实的个人在数字网络中的外化,是人的数字化存在,“数字时代的交往依赖于一个数字界面,但是这个数字界面不是某个神灵凭空创造出来的,它是一种网络,而这种网络依赖于各个节点,这些构成数字化界面的节点就可以界定为虚体”[12]。在数字网络中,现实的个人作为数字符号的虚体而存在,并且作为这一虚体而存在是现实的个人获得实体性生存的唯一路径。数字劳动从表面上看是自觉且自愿的活动,但实际上现实的个人要维持个人生存就必须进行数字生产,一行行跳动的代码,一串串虚拟的数字就是当代人在数字生活中的全部生存方式。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休闲时间,一切移动终端的使用都使得现实的个人被数字平台裹挟而成为虚体、成为数字劳动者。这意味着在这种以数字架构的新型社会中,一方面,现实的个人必须以虚体的身份进入其中,成为为数字资本提供价值增值的数字劳动者,服从于资本为我们设定的“进步强制”的法则,否则就无法作为现实的个人而存在;另一方面,当现实的个人作为数字劳动者而面临着数字资本强加给我们的诸多强制时,又倾向于把虚拟世界作为逃避现实的处所。对此,数字资本为了获得更大规模的数字产品和价值增值的空间,会用更加直接、多元的方式刺激人的感官和人的需要,使人在虚拟空间中获得最大程度的自由,这就使人沉溺于虚拟技术所创造的幻想空间,失去承担现实生活的勇气和动力,从而表现出来对现实生活的冷漠和麻木,进而陷入另外一种“不自由”当中。一旦现实的个人沉溺于动物式的感官刺激和动物式的麻木,失去立足于大地的勇气和自我反思、自我成长的动力时,资本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没有什么比麻木不仁的“动物”更好统治和操纵的了。“启蒙对待万物,就像独裁者对待人,独裁者了解这些人,因此他才能操纵他们。”[10]6当现实的个人在数字空间中必须以虚体的形式存在,并且这种存在是动物式的存在时,那么他必然面临着他的虚体生存和实体生存的矛盾,面临着虚体生存的虚幻自由和实体生存中的进步强制以及动物般的受动之间的矛盾。
(二)个体性与数字社会整体的矛盾
一旦现实的个人面临着虚体生存和实体生存的矛盾,那么他必然同时面临着他的个体性和数字社会整体之间的矛盾,即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关于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矛盾,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有这样的论述,“只有到18 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13]25。马克思指出,人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因为只有人才能将他自身预设为主体,才能将他的社会关系抽象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大数据和智能技术的发展为人类社会呈现了美好的前景,呈现了种种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神秘想象,以至于各种“数字中立”、“数字自由”的言论甚嚣尘上,数字劳动成为了资本牟利的工具,成为了与人相异化、相对立的东西时,以至于现实的个人在这种劳动丧失人的类本质、丧失属人的意义时,人必然面临着他的个体性和社会性的对立。弗洛姆认为,“对现代人来说,自由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他摆脱了外在的束缚,可以随心所欲地按自己的意志行动和思想。如果他知道自己的所欲、所想、所感是什么的话,他是能够按自己的意志自由行动的,但他并不知道,他趋同于匿名权威,拿不是自己的自我当自我。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无能为力,便越被迫趋同。现代人表面上是乐观进取的,实际上却被一种深深的无能为力感击垮,呆呆地注视着灾难一步步逼近,好像全身瘫痪了”[14]171。从人类进入资本主义以来,从笛卡尔呐喊出“我思故我在”以来,现代人仿佛消解了一切神的奇迹,从形式上成为了主体,乃至在历史的车轮进入数字时代以后,人甚至渴望在数字网络中展现自身作为自由的后现代狂野主体的一面。然而,当现实的个人仅仅将他的社会关系抽象为自我实现的工具和手段时,他在这种状态中又何以可能是自由的呢?马克思指出,“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4]210,将社会性抽象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手段不过是想象中的自由,因为人怎么对待对象就必然是怎么对待自身,设定对象,与被对象所设定,在人的活动中是一回事,只有预设的主体才能真实地想象它的对象世界不存在。
(三)数字化的生存世界和人的精神世界的矛盾
当现实的个人面临着虚体生存和实体生存的矛盾,面临着他的个体性和数字社会整体的矛盾时,其结果必然是他的生存世界和精神世界的矛盾。“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真正成为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4]534马克思指出,人的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从来不是人的先天本质,只是由于人的劳动的异化,人的类意识才从人的类存在中分离出去,而成为与人的类存在相对立的东西。当现实的个人处于数字资本的权力统治之下,面临着他的数字劳动的异化,面临着时空限制的消解时,“数字化的生活将越来越不需要仰赖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在甚至连传送‘地点’都开始有了实现的可能”[15]186-187,他必然会为自己虚构出一个想象的理念世界,在这个理念世界中,他是绝对的主体、拥有无限的自由。而现实的个人一旦将他的自由交付给想象中的理念世界,交付给一个超验的无限者时,他必然会陷入现实的生存世界和他的精神世界之间的对立,陷入想象中的理念世界对其生存世界的支配中,即陷入海德格尔说的“常人”的平均状态,“因为常人预定了一切判断与决定,他就从每一个此在身上把责任拿走了。常人仿佛能够成功地使得‘人们’不断地求援于它”[16]157。如果现实的个人将他的自由交付给理念世界,那么他必然会以“常人”的状态逃避自己,逃避面对自己的现实处境,进而陷入虚无和沉沦,而人一旦陷入虚无和沉沦,这必然意味着他为自己设定的理念世界已然反过来成为真正束缚他的东西。马克思指出:“普遍意识是现实生活的抽象,并且作为这样的抽象是与现实生活相敌对的。”[4]188这就是说,真正束缚人的东西从来不是现实生活中的重压,而是人为自己设定的想象中的理念世界。如果现实的个人渴望通过理念的无限性来超越自身感性的有限性,渴望通过理念的无限性来帮自己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他的现实生活本身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又能从他的生活中学到什么呢?反正最后的“成功者”始终是他的理念世界。总而言之,理念世界的自由必然是虚幻的自由,它不仅是虚幻的自由,甚至会反过来成为真正束缚人的实际生存过程的东西。
四、结语
在当前这样一个数字资本以及与它相同构的数字理性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仿佛任何属人的意义的努力都容易归于虚无。然而,若是人的一切理性文明的创造,都以遗忘和遮蔽人的生命存在为代价的话,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以人的劳动之异化为代价的话,那么一切理性文明的成就其意义又在何处呢?如果我们企图寄身于数字理性的构造之中,并企图以理性的完善来一劳永逸地达成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话,那么人之去向人的生成恐怕就走向了一条截然相反的道路。若是人自身没有反思的力量,没有立足于大地的勇气,那么我们就可能面临着被自己亲手创造出来的感性力量所取代的风险,我们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家园,就有被消除的可能。人之为人,总是乡愁一般的寻找家园的;而人作为人,寻找自己的家园只能依靠自身。对此,马克思的“自我异化和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走的是同一条道路”,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砥砺前行的勇气。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