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一段电梯视频在网上疯传,如果你是一名家长,并且你刚好有一个女儿。看了这个视频肯定是胆战心惊。
视频中,一个14岁男孩尾随一名7岁女童进入电梯。电梯门一关,男孩马上开始对女童进行猥亵行为,快速上前捂住女孩的嘴,并将女孩按倒在地。女孩拼命挣扎,无奈力量对比悬殊,男孩直接捂住女孩的嘴巴,还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女该疑似昏迷才把她拖出电梯。
不过是不幸中的万幸,女孩被拖出电梯之后,刚好被路人发现,男孩才收手。
真的不敢想象。
如果男孩的犯罪行为当时没有被发现,女孩又会被拉到哪里去?2019年,大连13岁男孩要强奸同一个小区的10岁女孩,在遭到拼命反抗之后,他拿起刀,捅了女孩7刀,然后抛尸在小区附近的绿化带。
事情发生后,女孩父母报警,男孩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依法被行政拘留。但是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涉事男孩不到24小时已经被放出来的,还是因为只有14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
02
每到出现这样的未成年人恶性事件,我们不免都要去思考,在法律与社会层面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手段,震慑这些少年恶魔。
第一,应该将家长教育失责纳入惩治范畴。
大量的未成年犯罪背后,必然站着一对教育失责的父母。甚至孩子可能是这个家庭症状最轻的那一个。
在14岁少年猥亵女孩事件中,当女孩家长找到少年家长的时候。男孩家长不仅没有道歉,而是一句轻飘飘的话:
我们家长管不了,你们随便告。
更过分的是,男孩家长还在小区业主群内说:
孩子一直都好好的,从来不会这样,现在人带走了,大家放心吧。
这样的家长是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孩子的问题,内心也没有一点点愧疚。
像这样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例中,如果让熊孩子家长赔偿到倾家荡产,那时会不会又是一种嘴脸。
之前美国宣判的一则案件,很有启发意义。
美国一对夫妇因儿子伊森犯下的校园枪击案被“连坐”,被判处10-15年监禁。
2021年,时年15岁的男孩伊森在美国密歇根州牛津高中开枪,造成4名学生身亡,7人受伤。伊森于去年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这是美国多人死伤校园枪击案行凶学生的家长首次被判刑。
检方表示,这对夫妇送给儿子一支枪作为礼物,却忽视了他心理健康恶化的迹象和他的暴力倾向,这是刑事过失。法官表示,定罪与养育不当无关,而是惩处这对父母“一系列的不作为”。
第二,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恶意补足年龄”条款。
所谓“恶意补足年龄”,就是在未成人年犯罪案件中,如果犯罪的未成人主观恶意极大,那就取消未成年人年龄保护,按照正常成人处罚。
现在的孩子已经不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了,14岁的一个孩子,因为网络影响与身体提早发育,一方面冲动起来,杀伤力不亚于一个成人,另外一方面他们的主观判断能力未必弱的,从很多案件实施环境来看,明显他们具有极强的主观恶意,比如他们会选择封闭的电梯或者小区的阴暗角落实施犯罪。
上面说到的大连13岁杀害10岁女孩案件中,就在警察紧急侦破中,这个男孩还在班级群内发表这样的言论:
“妈的,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办啊?”
“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没事,我才虚岁14。”
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在呼吁,14周岁以下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款是不是已经滞后了。
更关键的是,法律应该让所有孩子知道,未成年不是免疫金牌,未成人保护法不是保护犯罪者。做错事、犯了法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