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网友热议六盘水车检价格垄断案,消费者可依法诉讼索赔,律师费用也可由违法者承担

2025-01-03 16:02   北京  
2025年1月3日,多位贵州网友在《贵州省查处六盘水23家机动车检测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案,但未没收违法所得,未处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一文的评论区留言。有的六盘水本地网友分享了自己验车的经历,也有网友对该案处罚力度提出质疑,还有网友建议:“请六盘水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有车人员先提出赔偿要求,为其他车主作出示范。”对于大家的留言,笔者已经逐一进行回复。
截至2025年1月3日14:30已有超过2500人次阅读过这篇文章,且不排除其中大部分是贵州本地网友。
这样的浏览热度仅次于另外两篇与民生领域反垄断争议有关的文章,如:

这类文章的单篇浏览人次数量,都超过了此前笔者对其他学者观点公开提出异议的文章,例如《为什么王晓晔老师、王先林老师、黄勇老师都异口同声对欧盟<数字市场法>给予负面评价?中国到底是否应当借鉴欧盟经验?》,以及被网管删除的那篇有关英伟达被市监总局调查的讨论
上述现象表明,广大网友作为消费者,更加关注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可能被各行业垄断行为侵害,以及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法律救济和民事赔偿,尤其是在民生领域。
贵州省查处六盘水23家机动车检测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案为例,在垄断行为持续期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接受涉案23家违法企业机动车检测服务的车主,均可以根据该案处罚决定,向相关企业咨询民事赔偿事宜,或者向贵州省六盘水市消费者协会或者拨打12315热线电话咨询相关索赔方案。
(https://www.samr.gov.cn/fldys/tzgg/xzcf/art/2024/art_c096431514684cefb2e1deb42a67330f.html)
如果消费者与涉案企业无法通过协商,就民事赔偿达成共识,也无法在消保机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那么消费者可以考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提起诉讼。

第二条 原告依据反垄断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作出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款,消费者无需进一步对垄断行为的定性进行举证。

第十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已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原告在相关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据此主张该处理决定认定的基本事实为真实的,无需再行举证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但是,消费者需要对自身主张的民事赔偿进行举证,例如违法者的垄断行为到底给自身带来多少损失,以及哪些合理的维权开支需要违法者承担。
根据贵州省市监局对六盘水23家机动车检测企业实施垄断协议的处罚决定,违法行为存续期间,5-9座小型普通客车检测收费标准普遍在420元至500元之间。如果没有违法的垄断协议存续,该服务价格应当会低于420元。究竟5-9座小型普通客车检测收费多少才合理,可以考虑六盘水周边城市的同类服务价格,或者相邻省份同等规模和经济条件的城市同类服务的收费水平。
不过,也不排除其他贵州省内城市的机动车检测企业也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串谋涨价,但是贵州省市监局尚未能够及时调查,或者虽然曾经进行了调查,但没有公开作出处罚决定。例如,2021年5月7日,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左春林发布报道《贵阳审车涨价了?检测站回应:只是恢复公示的“原价》。其中提到:

小陈告诉记者,他电话询问了另外几家检车站,得到的回答五一小长假后都从300元涨到了400元.。

……

据业内人士介绍,其实贵阳市的机动车检测站价格早就放开,属于市场定价,虽然之前检测站有个指导价格,小车检测是400元一台车。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由于一些车托和非法代办“组团”审车,加之检测站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前几年审车价格一路下滑,最低200元就可以审验。

“此次价格回调后,挤压了车托和非法代办的获利空间,利大于弊。”有市民表示。

“无论什么说,此次价格调整,对于普通车主来说,经济负担明显增加了。”也有市民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9111931332794448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律师费也可以作为垄断民事纠纷中原告主张的民事赔偿范围。

第四十五条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告因调查、制止垄断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合理的市场调查费用、经济分析费用、律师费用等,计入损失赔偿范围。

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样一来,有助于调动律师积极协助垄断纠纷中受到损害的广大消费者通过诉讼争取民事赔偿。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了针对同一垄断行为可以合并审理。这有助于受到同一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侵害合法权益的消费者,通过合并审理,提高维权效率,也可以通过规模效应,让协助消费者维权的律师获得更多律师费用,从而形成正向激励。

第八条 两个以上原告因同一垄断行为向有管辖权的同一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最终通过诉讼,法院判令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赔偿众多消费者的损失,那么这些经营者也须支付消费者维权的合理开支,包括他们需要负担的律师费。假设每一名消费者获赔一两百元,并需要支付500元甚至更多的律师费用,那么,1万名消费者通过诉讼索赔,违法者不仅要支付消费者一两百万民事赔偿,还要支付超过500万元的律师费给消费者聘请的律师。后者对违法者而言无疑是很高的违法成本。因此,更有利于违法者的选择是,及时公开向消费者进行赔偿的方案,请律师或者当地消保机构协助其主动与受到他们违法行为侵害的消费者达成和解,并执法合理的赔偿。
如果消费者没有意愿,在律师的协助下,自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或者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违法的2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提起公益诉讼,或者发出限期向受侵害的消费者进行赔偿的检察建议。

《反垄断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f0fae9eb3a684fc39e84d89eabfc2caa.html
由于天津本地媒体曾经对天津市机动车检测行业涨价问题进行过报道,相关案件受到关注度较高,所以不排除已经有天津市从事反垄断业务的律师在尝试协助本地消费者,根据天津市场监管委员会查处机动车检测行业垄断协议的处罚决定,为消费者提供维权索赔的服务。
笔者也曾在讲座《消费驱动经济转型背景下的反垄断纠纷消费者维权(讲座PPT)》中提及,2022年1月以后公布的多个民生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案件,均存在消费者维权索赔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

各地律协均可以组织本地律师在本地报刊,或者全国网络媒体、短视频平台发布广告,为过去三年里受到反垄断行政执法案件所涉违法行为侵害的消费者提供依法维权的咨询服务,让广大消费者通过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对我国反垄断工作拥有更多实际获得感,间接起到促进消费的作用。
笔者祝愿贵州省六盘水市车检价格垄断案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广大消费者,可以率先获得合理赔偿,为全国各地消费者开展同类维权索赔积累经验,树立榜样。 

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
刘旭,字绍耕,自2006年起至今发布竞争法博客文章千余篇、微博两万余则。开设该公众号普及竞争法知识,研究国内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谏言竞争法立法、执法、诉讼与合规,监督国内反垄断法落实,助力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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