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众号之前在制度变迁:哈耶克、诺斯与马克思一文中简要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和政治经济学家孟捷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新阐释。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三位得主的核心人物阿西莫格鲁刚好就是一位新制度经济学家,其在学术著作中体现的也是典型的自由主义立场。本文节选自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第三章第四节“马克思主义和新制度主义:对诺思和阿西莫格鲁等人的批判性评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出发对阿西莫格鲁的代表作《国家为什么失败》进行批判性考察。另外,为了帮大家祛魅一下: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瑞典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其实是瑞典银行的奖,和科学院颁发的诺贝尔物理学奖等奖项不是同一个奖。
让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阿西莫格鲁。阿西莫格鲁及其合作者约翰逊最近出版的著作《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为我们全面考察其理论提供了一个适当的机会。在这部著作里,作者总结了自己在过往十余年间所做的研究。对笔者而言,书中最令人感兴趣的观点,无疑当属包容性制度之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阿西莫格鲁等人区分了包容性制度和汲取性制度,并将其进一步界分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了四种类型的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四种制度的不同组合。在阿西莫格鲁等人看来,政治决策过程和政治制度在决定经济发展中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且,只有包容性政治制度才能与包容性经济制度相匹配,并带来一国的长期经济增长。这些见解进一步发展了诺思的观点。
阿西莫格鲁及其合作者对包容性经济制度的界定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不仅区别了包容性经济制度和汲取性经济制度,而且将两者对立起来。第二,包容性经济制度的核心是包容性市场,在理论上,这一市场类似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市场,用阿西莫格鲁等人的话来说,这一市场“不仅给人们追求最适合他们才能的职业的自由,而且给他们这样做的平等舞台。有好想法的人可以开公司,工人可以选择生产率更高的活动,低效率的企业会被高效率的企业取代”等。第三,与前述特点相对应,包容性经济制度的概念预设了对国家的经济作用的理解,在阿西莫格鲁及其合作者那里,这一作用大体类似于斯密的“守夜人”,不过,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方面,有时也暗示了国家的更为积极的作用。阿西莫格鲁等人对包容性经济制度和汲取性经济制度的界分,与诺思的思想是大体一致的。这一对概念和本文采用的另一对概念(即生产性/榨取性生产关系)表面上看是类似的,但细究起来,两者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这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在阿西莫格鲁等人那里,包容性经济制度在定义上过于依赖一组特定类型的制度(如私人产权和包容性市场),因而忽略了下述可能性,即这些特定类型的制度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未必一定导致令人满意的增长绩效。对阿西莫格鲁等人来说,一个难以面对的事实是,一些看似具备了包容性制度的国家,并不一定会出现更优于其他国家的经济增长。一个典型例证是将印度和中国比较,无论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还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其增长绩效都优于同时期的印度。和阿西莫格鲁不同,本文采纳的与相对/绝对剩余生产方式分别对应的生产性/榨取性生产关系,在定义上并不依赖于特定的制度,而只取决于各自的功能(即是否能将剩余的获取与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这种界定方式反而使这对概念有可能在制度变迁理论中获得更为广泛而灵活的适用性。
第二,根据阿西莫格鲁等人对包容性经济制度的界定,市场和国家(或者经济和政治)依旧是截然两分的不同领域。而参照戈德利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重构,政治权力可以参与构成或直接充当生产关系,经济和政治、市场和国家因而是相互包容和彼此渗透的。这一观点在解释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国发展模式的特点和中国经济增长的制度条件时,具有格外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三,在阿西莫格鲁等人的著作里,包容性经济制度和汲取性经济制度是互相排斥的,这一观点低估了下述可能性,即这两者有时是可以并存的,并在特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可能性意味着,某类制度型式在特定背景下可能具有包容性,在另一背景下则可能具有汲取性。阿西莫格鲁对这两种制度的截然两分,事实上美化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低估了汲取性制度或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之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意义。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的演化过程是绝对剩余生产和相对剩余生产各自所占比重的此消彼长的过程。而且,从世界体系的角度看,还很难说这种此消彼长是以相对剩余生产的比重持续增长的方式实现的(尽管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所假设的)。自卢森堡以来,马克思主义分析传统中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核心国家可以通过支配外围国家的剩余,支持核心国家的资本积累。这意味着,除了马克思所注重的以提高生产力、增加相对剩余价值为前提的内源型资本积累外,资本积累还存在另一类形式。哈维曾将后一类型的资本积累称作“剥夺性积累”,并试图在概念上将其进一步普遍化,以囊括包括金融化在内的各种新的剥削形式。毫无疑问,造成这种剥夺性积累的制度条件和造成内源型积累的制度条件,在相当程度上是重合的。
不过,尽管存在上述片面性,阿西莫格鲁等人在诺思的基础上提出的下述观点,即特定的政治制度有利于诱致特定的经济制度的形成,进而促进了生产率增长,仍然有许多合理的成分,并与有机生产方式变迁的观点有明显的相通之处。他们针对一些国家的历史制度分析,以及为此而发展的计量经济学技巧,的确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有助于我们理解那些直接决定历史的制度因素与生产力进步之间在“事后”所建立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实质,在于利用制度的创造性毁灭创设出一整套生产关系,使之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借用科恩的术语,即使得一个社会中流行的生产关系最终转变为一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功能性关系。尽管阿西莫格鲁等人指斥历史唯物主义犯有生产力决定论的错误,但略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事后”形成的功能性关系,也构成了他们自身研究的主题。
注:阿西莫格鲁等人将包容性经济制度和包容性政治制度的“匹配”作为实现经济增长的制度条件,这一观点虽然包含着一些合理的成分,但在理论上可以看作福山“历史终结论”的另一个版本,这是因为,一方面,他们对包容性经济制度的界定,意味着他们将完全竞争市场作为衡量一切经济制度有效性的标准;另一方面,他们对包容性政治制度的界定,又意味着将资产阶级的代议制民主作为衡量政治制度有效性的标准。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也曾批评过“历史终结论”,并采用了“世界历史的终结”这一术语,他写道:“断言自由竞争等于生产力发展的终极形式,因而也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这无非是说中产阶级的统治就是世界历史的终结——对前天的暴发户们来说这当然是一个愉快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