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第六章“国家与社会运动(上)”
现代民族国家在15~18世纪发端于欧洲(Breuilly 1993;Gellner 1983,1997;Gorski 2003;Hobsbawm 1990;Smith 1998;Tilly 1992)。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至少呈现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原来属于贵族和地方势力的权力逐渐集中到国家手中。在民族国家形成前,欧洲的贵族拥有私人武装,并有着税收、立法、司法,甚至铸币等权力。在民族国家形成后,地方贵族就丧失了这些权力。甚至,在民族国家形成后,许多以前属于个人的权力也逐渐收归国家。在传统国家中“天高皇帝远”,从出生、结婚到死亡等许多事情都不在国家的管辖范围内,而是属于家庭和个人的事情;在民族国家形成后,出生需要出生证,结婚需要结婚证,连家庭成员的死亡也要由国家发死亡证明来认可。在传统社会中,为亲友报仇往往会被看做义举;而在现代民族国家中,这是典型的犯罪,也就是说,个人、家庭甚至是一个村落和部落已不允许持有解释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在传统国家中一个人工作或不工作,能否生存下去是自己或所在家庭和部族的事情,而在现代民族国家中,国家需要在就业和社会保险等问题上承担起很大的责任。
(2)在民族国家形成前,绝大多数国家只有相互重叠的影响区域而没有一个固定的边界;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不同国家都想建立自己认为合理的边界甚至是势力范围。因此,与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相伴而来的是军事扩张和频繁的战争。民族国家是战争的产物,同时又随着战争的发展而发展(Tilly 1992)。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是民族国家发展过程的副产物。
(3)民族国家形成的要素之一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建立。前现代社会是没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些概念的,有的只是对各类权威的忠诚和更广泛的文化认同感。比如在古代中国,只要你认同中国文化,你就会逐渐被视为华夏人。但在现代民族的建构过程中,晚清以降的中国知识分子不仅在传统认同感的基础上为我们建立了“中华民族”这一概念,而且把这一概念往历史延伸,把岳飞、文天祥等忠君节义之士塑造为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者。
(4)为了更有效地对内控制人民、对外进行战争,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出现的第四个趋势是官僚体制和常规军队的建立(Howard 1976;Mann 1988;Tilly 1992)。在这一点上,你可能认为中华帝国离民族国家仅咫尺之遥了。因为在现代国家形成之前,中国有官僚体制,有常规军队,有对百姓较强的控制,并在精英层面有相当强的以孔孟哲学和文化为核心的认同感。如果说民族国家构建和资本主义发展是近代历史发展的两大趋势,并且民族国家的构建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那么中国的国家在资本主义来临之前就已经相当发达。这也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比起其他经济不发达国家来说要容易得多的原因。与中国古代国家强盛这一特点相对应的是中国历史上频繁发生的大规模农民起义,这是一种世界史上罕见的现象。显然,如果国家力量很弱的话,农民用不着发动大规模起义去反对这个国家。
(5)一个民族国家要使居住在其疆域内的人民都接受一个共同的民族认同感,要负担起越来越多的在传统国家中由个人、家庭和村落(或部落)负责的事情,要组织现代军队并让军人懂得在为谁和为什么而打仗,还要通过税收扩充国库。所有这些都需要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渗透和管理能力,或者增强如曼恩所说的国家“渗透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Mann 1986)。因此,伴随着民族国家兴起而来的是各类现代基础设施的建立,包括公共教育(在提高公民素质的同时把整个民族在语言上和认同感上统一起来)、现代交通(加强国家的控制能力和空间上的凝聚力)、现代通讯(使国家政令畅通),等等。